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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致歉声明:针对我司代理申请“李文亮”商标、严重损害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声誉事宜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相继公布了发布“关于集中驳回‘李文亮’等37件与疫情相关具有不良影响商标的通告”,并公布了相关商标申请的申请人、代理人等相关信息。其中第44023071号“李文亮”商标由河南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申请代理。之后,部分同行误以为此“隆天”为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就此,河南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发表致歉声明。今后我司将一定强化法律意识,加强规范审查,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法律法规,秉承认真负责、诚实守信的态度为客户服务,还请大家予以监督。声明全文如下:
致歉声明:针对我司代理申请“李文亮”商标、严重损害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声誉事宜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集中驳回‘李文亮’等37件与疫情相关具有不良影响商标的通告”,对相关申请人和代理机构进行了公示,其中包括我司,即河南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申请的第44023071号“李文亮”商标。
我司注册与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下称“隆天公司”)相同的企业字号,提供相同的知识产权服务,使得相关公众难以区分。我司代理“李文亮”商标一事,使得社会各界误认为我司为隆天公司的河南分支,导致隆天公司受到社会各界的无端指责和诘问,对隆天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了巨大困扰,严重影响了隆天公司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领先地位和业内声誉。
隆天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中国第七家被批准的、最早的涉外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之一,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该司在北京设立机构总部,香港、上海、深圳等多地设有分支机构,日本、美国也有代表机构或分公司,并连续多年入选CHAMBERS、IAM、MIP、WTR 1000中国区推荐事务所名单,是全国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中国四星级专利代理机构、中国优秀商标代理机构、2016-2018年度中国专利代理十强。
我司日前收到隆天公司发送的律师函,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包含“隆天”字样的企业字号、商标;停止以“隆天”名义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服务;变更企业名称;销毁全部已印制或正在印制中显示“隆天”字样的宣传材料。我方将立即按照隆天公司的要求执行。我司已经启动企业名称变更手续,确保不再使用“隆天”字号。
作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我司确存在经营不当、侵犯该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已经进行了深刻检讨,并对不良抢注行为给隆天公司造成的困扰表示诚挚的歉意。
今后我司将一定强化法律意识,加强规范审查,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法律法规,秉承认真负责、诚实守信的态度为客户服务,还请大家予以监督。
河南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3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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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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