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告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案例分析推动推动公司注册商标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疫情下的国际知识产权应对之德国篇
3月18日,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发布受疫情影响下德国知识产权工作的最新公告,具体内容包括:
1.使用电子手段开展工作
受新冠疫情影响,DPMA将使用现有的电子手段来开展有关专利、实用新型、商标及外观设计的工作并继续提供各种服务。
2.期限延误
因DPMA的工作人员受到目前德国实施的限制措施(比如检疫限制)的影响,各领域的工作都将产生延误。尤其是因工作人员暂时减少到岗工作,各种寄送/发送到DPMA的纸质邮件和传真副本都将受到影响,无法得到及时的处理。
IP申请及其他相关程序应使用DPMA的电子文件系统DPMAdirektPro和DPMAdirektWeb进行,特别是有时间限制的国家和国际程序。使用电子手段,可以确保DPMA接收到发送的所有邮件。
在签发证书,尤其是文件、登记册摘要、认证和原产地证书和签发优先文件方面也可能有延误,建议尽早申请。
知识产权公告可能不会在预定日期发布。对于所有未决的知识产权程序,DPMA将延长时限,并且在2020年5月4日之前,不会因为任何期限的到期而做出决定。有关延长时限的通知将不另行发出。
3.重新确权
DPMA无权延长法律规定的期限。在这方面,可考虑重新确权的选择。权利再确立的要求和适用范围,请参照个别知识产权法的有关规定:
《德国专利法》(Patentgesetz)第123条的专利事项;
《德国商标法》(Markengesetz)第91条中关于商标事宜的规定;
《德国设计法案》(Designgesetz)第23条第3款第3句与德国专利法第123条第1款至第5款和第7款相结合的设计事项;
《德国实用新型法》(Gebrauchsmustergesetz)第21(1)条与《德国专利法》第123条的实用新型事项;
《德国半导体保护法》(Halbleiterschutzgesetz)第11(1)条与《德国专利法》第123条的规定的半导体事务。
4.听证及口审程序:
听证或口审程序中将不再发出传票,不论单边或多边程序。
已排定的听证会和口审程序在另行通知前不予举行,并依职权予以取消。取消活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5.国际文件移交
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的外观设计即时移交也不能保证,建议直接向WIPO提交此类申请。
6.现场办公停止
2020年3月18日15:00起,DPMA所有文件接收及现金柜台关闭。邮件可投入邮筒,现场可提交到接待处。
7.取消德国专利律师资格考试口试
受疫情影响,2020年3月30日至4月8日的德国专利律师资格考试口试暂时取消。
8.申请期延长
仲裁委员会根据《雇员发明法》将所有公开申诉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5月15日。延长截止日期不需要另外申请。但是,这并不适用于第34(3)条规定的不可延长的法定异议期限。(IPRdaily综合德国专利商标局、中国专利保护协会)
韩国知识产权局制定《标准专利纠纷应对指南》
2020年2月,韩国知识产权局发布《标准专利纠纷应对指南》,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标准专利许可谈判问题。标准专利是指包含在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各类标准化机构制定的标准中,且在实施标准时必须使用的专利。第四次工业革命加速了各产业间以信息通信技术为中心的融合,通信技术等ICT相关标准专利的影响力正在向所有行业扩散。因此,预计受到标准专利纠纷影响的企业也会增加。
为实现技术的传播和利用,标准化机构要求标准专利权人遵守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FRAND)。因此,根据FRAND原则,与普通的专利纠纷不同,标准专利持有人在提起侵权诉讼之前,一般被要求与被许可方进行许可谈判。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就知识产权的不正当使用在审查指南中指出,对愿意从标准专利权人那获得许可的潜在许可人提出侵权诉讼不在合法的权利范围内。与标准专利权人相比,由于中小企业专业人员缺乏、相关法律信息不足的,因此,在不合理的条件下签署许可协议的风险较大。韩国知识产权局表示,近来韩国中小企业在面临标准专利许可谈判时,通常会接受不合理的专利费要求。如韩国大多数电子图像设备公司在收到标准专利池要求缴纳专利费用的侵权警告函后,未经协商就接受专利池的要求。
在遇到标准专利权人通过警告函等形式要求被许可人接受许可的情况下,《标准专利纠纷应对指南》提出了谈判各阶段的应对要领。此外,包含计算专利许可费计算的具体方法,防止滥收费用;还包括主要标准专利池的信息、主要标准化组织FRAND许可原则、海外标准专利相关案例分析等应对标准专利纠纷时所需的有用的信息。
韩国知识产权局工业产权保护政策部部长表示,“标准专利发生纠纷时需要参照指南进行初步应对,但在专利许可费方面仍需请专家协助。”(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 作者:中科院IP信息 编译:罗 毅)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江苏组织开展2020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日前,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本年度项目包括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和地理标志培育4个子项目,子项目之间既相互联系又各有侧重,支持范围涵盖了园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会、团体等不同主体。项目采取市场主体自愿申报、各级知识产权局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组织,实现了网上申报、受理、审核全流程电子化,提高了组织效率和申报便利性。
据悉,目前全省已建成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48个,承担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企业数达833家,本项目的持续实施将有效提升江苏省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强化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能力,助推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内蒙古出台2020年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强区建设,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部署2020年全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重点工作。
《要点》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优化知识产权服务、加强组织实施和保障等五大方面提出了52项重点工作,涵盖了加强知识产权战略谋划与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和公共服务效能等主要内容。《要点》提出开展蒙古语言文字商标禁用词条库建设、民族传统奶制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知识产权意识提升、民间中蒙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与挖掘等多项创新型工作,致力于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将发挥制度职能,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区战略,落实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相关举措,为知识产权强国、强区建设目标全面实现提供有利保障。(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快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
3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座谈会,研究探讨加快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知识产权激励促进作用,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疆部分高校、新能源领域企业、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机构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利于提升新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有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助力企业复产复工提效增质。近年来,新疆结合实际,在推进知识产权公务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探索和基础性工作。今后,全疆系统要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按照便民利企,实用高效,特色突出、灵活多样的原则,采取政府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企业化运作的模式,加快建设自治区主干清晰、门类多样、内容丰富、特色突出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会上,新疆知识产权促进服务中心介绍了自治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听取了关于新疆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进展情况的介绍,总结了知识产权服务发展现状,探讨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作用、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针对全区企业复工复产提质增效对知识产权服务的需求,提出了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办法措施。(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有人抢注“火神山”、“雷神山” 商标?部门“出手”了
3月22日,记者从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根据上级交办线索,佛山市、顺德区两级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迅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大良辖区某商标代理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违法代理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的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据悉,在疫情期间,“火神山”“雷神山”等与疫情密切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带来了不良社会影响。在收到上级交办的顺德辖区部分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火神山”“雷神山”“抗冠”等非正常商标申请的线索以后,顺德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安排执法人员,对大良2家、陈村1家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了调查。
经初步调查,发现上述3家代理机构已经在前期市监部门约谈后撤回了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申请,并承诺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已对上述3家代理机构涉嫌违法代理商标注册申请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介绍,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部署,积极响应社会关注,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打击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这也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规范商标代理行业市场秩序的一次专项行动,接下来,区市场监管局还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商标代理行业整治,营造知识产权创新保护良好氛围。(来源:广州日报 记者:黄子宁 通讯员:王雯)
河北部署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制定了《河北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方案》(下称《方案》)。该方案要求河北省各级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强化协调配合、提高保护参与度,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商标、专利违法行为,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知识产权环境。
据了解,《方案》将指导全年开展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专项保护行动,在三大重点领域集中发力:一是加强重点商品交易市场执法。对案件多发和举报投诉较多的商品交易市场,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二是强化对产品生产集中地区域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奥林匹克标志和生产、销售侵犯冬奥会吉祥物、会徽等商标、专利违法行为。三是加强电子商务领域执法。加强对线上侵犯奥林匹克标志、商标、专利行为的监测、识别和排查,做好信息采集和证据固定,加强线上线下执法衔接,严厉查处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来源:环京津网 通讯员:邢彦鹏)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一企业仅凭商标融资1个亿!
近日,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在无锡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的帮助下,成功质押企业商标,获得工商银行江阴支行3年内共1亿元的贷款。疫情发生以来,无锡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方式,已经帮助24家企业共获得银行2.3亿元的贷款。
据了解,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无锡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发布了《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给企业提供12家银行多种知识产权金融质押产品选择,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难。无锡市政府正式出台十六条知识产权新政《关于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对于企业用知识产权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给予50%贷款贴息,最高支持额度50万元,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对于无锡地区从事疫情防控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近1000家重点企业,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对其知识产权状况、经营情况、 融资需求进行调查整理,及时提供给银行,进行精准对接。为了压缩服务时间,实行特事特办,无锡市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网上申请,并开辟绿色审批通道。
疫情期间,无锡还组织了近3000家小微企业在线填报“金融需求问卷调查”,并鼓励农业银行(3.280, -0.06, -1.80%)、江苏银行(5.900, -0.15, -2.48%)等12家银行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快战“疫”企业复工复产的步伐。其中,无锡新华煤机制造公司获得江苏银行500万元专利质押贷款。中国银行无锡分行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线上申请通道,快速审批,为18家企业共提供0.78亿元贷款,解决企业燃眉之急。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铁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铁路接触线、铁路承力索、铜合金母线等,该企业“超新”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此次通过三个商标质押获得融资1亿元,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无锡商标受理窗口办理的首笔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标志着无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迈上新台阶。(来源:扬子晚报 通讯员:陈波 记者:缪礼延)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关于延长2019年会员考核材料提交时间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会员考核工作的通知》,会员考核工作原定于2020年3月31日前结束。但是,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受疫情影响延期复工复产的情况,现将2019年会员考核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由原2020年3月31日延长至4月30日。请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做好考核工作相应安排。
特此通知。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20年3月19日
(来源: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科技企业那些事儿#
印度Azure公司起诉微软商标侵权
据外媒thedomains消息,一家名为Azure知识的印度公司以微软侵害其商标权益“Azure”的名义将微软及印度分公司告上法庭。今年2月10日,审判长沙阿(DV Shah)向微软公司和微软印度公司发出了通告。该商标纠纷案将于4月18日开始案件审理。
据了解,这家印度知产公司全称Azure Knowledge Corporation,早在1996年便开展了业务,并且自1996年至今,它就一直在各种业务中应用“Azure”标志,而且还于1998年在各个类别下申请注册了“Azure”商标。而微软公司则在2014年才开始在印度使用“Azure”这个标志。Azure是微软旗下云服务平台,2014年以来微软使用以商标名Azure在印度出售其云服务。
Azure知识公司称,自己多年来投入了大量资源来推广“Azure”商标,而微软直接使用“Azure”销售产品和服务,侵害了其“Azure”商标权益。因此,Azure知识公司请求法院限制微软公司使用“Azure”、“Microsoft Azure”“Azure Cosmos DB”、“Azure CloudForAll”、“Azure Sphere”和“Azure Brain Wave”等商标及其别的相近的名字和azure.microsoft.com域名,并要求获得微软公司使用“Azure”商标非法赚取的利润。
目前,微软印度公司尚未对法院的通知做出任何回复。(来源:西部数码资讯门户)
Google - 甲骨文API版权诉讼因疫情推迟
因为疫情,美国最高法院推迟听取 Google vs. 甲骨文的 API 版权诉讼案及其它案件的口头辩论。这是美国最高法院自 1918 年西班牙流感疫情以来首次推迟审理案件。
Google vs. 甲骨文的诉讼案原定于 3 月 24 日举行听证会,最高法院将重新安排时间,目前还没有决定延期到何时。
在 Google vs. 甲骨文案件中,甲骨文指控 Google 的 Android 系统拷贝了 Java 的 API,侵犯了它的版权,要求搜索巨人赔偿 88 亿美元。此案被认为将对软件行业产生深远影响。(来源:solidot)
亚马逊遭遇反垄断集体诉讼,被控强迫第三方卖家涨价
据外媒报道,美国西雅图市律师史蒂夫·伯曼(Steve Berman)和德里克·洛泽(Derek Loeser)2020年3月19日对亚马逊提起集体诉讼,称亚马逊强加于第三方卖家身上的所谓“价格平价协议”违反了《谢尔曼反垄断法案》(Sherman Act),限制了竞争。
价格平价协议又称“最惠国条款”,被亚马逊用于与第三方卖家签订的合同中,以确保他们在亚马逊平台上销售产品的商家,不会在eBay等其他平台上以更低的价格出售相同的产品。代理律师在诉讼中称,亚马逊迫使第三方卖家在其他网站上以与亚马逊相同的价格销售产品,这限制了购物者寻找最合适价格的选择。
提交给美国华盛顿州西区地区法院的诉状称:“亚马逊在美国零售电商市场获得了垄断权,这体现在它对互联网上绝大多数消费品的现行价格的设定能力,以及它对数百万在线零售竞争对手的控制力。通过执行这些规定,亚马逊创造了其第三方卖家在所有与亚马逊平台竞争的零售电子商务渠道中必须遵守的价格下限,从而导致美国零售电子商务市场上同类产品缺乏价格竞争。”
这起诉讼发生之际,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去年对包括亚马逊在内的大型科技公司发起了反垄断调查。众议院司法委员会还要求提供有关亚马逊市场份额的信息。诉状称,亚马逊占美国零售电子商务市场的一半份额,约200万第三方卖家在亚马逊上销售约6亿件产品。第三方卖家81%至100%的收入来自亚马逊上的销售。
诉状还称,当第三方卖家想要在亚马逊上销售商品时,他们必须同意亚马逊的商业服务协议,其中包括“价格平价协议”,该条款规定了他们在其他网站上销售产品的价格。去年,在FTC发起调查后,亚马逊撤回了该条款,但继续执行“公平定价”政策,“同样严厉惩罚在亚马逊平台以外提供较低价格的卖家”。
原告代理律师表示,如果没有亚马逊的政策,第三方卖家将能够在竞争对手的网站上以比亚马逊低15%的价格提供他们的产品。从第三方零售商的角度来看,亚马逊市场是开始或扩大在线零售业务的好地方,但在亚马逊市场上结账,你很快就会发现自己的企业处于破产状态。
这起案件是代表全美范围内的亚马逊消费者阶层提起的,估计原告将有数千万人。诉状估计,亚马逊的政策已经造成了550亿至1720亿美元的实际损失。在脚注中,原告律师承认新型冠状病毒爆发可能会对案件造成干扰。(来源:网易科技)
小米委托代理人花98元买仿冒充电器索赔10万,店主赔了1.2万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东莞市千秒电子科技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一审判赔被告赔偿小米经济损失1.2万元。
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2018年10月26日,在广州市南沙公证处公证员和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小米转委托代理人繆某利使用该公证处计算机登录互联网进行了取证的操作打开阿里巴巴采购批发网网站,输入“东莞市千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搜索,进入该公司主页,购买了该网店5套小米充电器产品,货品总金额90元、运费8元,合计98元。
小米公司随后确认该网店销售的上述商品为假冒,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犯原告享有的第18396265号“”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以及维权合理支出合计人民币1万元。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千秒公司销售被控侵权产品侵害小米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且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放弃答辩和质证。2019年11月25日一审判处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小米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赔偿小米公司包括合理维权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1.2万元,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2500元。(来源:科技边角料Pro)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点击图片,查看专题详情!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