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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征集西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IPRdaily消息:近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西安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征集西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高校院所及企业成立的独立法人主体的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年运营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技术交易额),或者持有可运营专利数量达到3000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可以优先股权投资,自筹资金与市级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1:1,择优给予1000万资助。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征集西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西安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据《西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7-2019年)》及其实施细则,现就组织征集西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知识产权综合创新改革试点项目
2.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项目
4.产业专利导航示范项目
5.地理标志运营培育试点项目
6.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7.知识产权公益培训(人才培育)项目
二、申报程序
1.所有项目须在“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中申报(通过网址xaczj.xa.gov.cn,点击“申报用户”注册登陆)。选择报送地区(归口管理部门)时,统一选西安市本级。
2.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按照提供的规范格式编写,相关申报表格可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scjg.xa.gov.cn/)下载。申报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五份,勿另行加装其他材质封面)。
3.需要区县(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经企业注册地(纳税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盖章,并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出具审核项目汇总表统一报送,其它项目直接报送西安市知识产权局项目受理地点。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20年3月11日—2020年4月11日(指南另行明确的以指南为准,相关征集通知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
2.材料受理地点: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大厅(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68号西北国金中心B座23层,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联系方式:
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89296250 89296301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86788654
项目申报和推荐须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未按申报程序、不能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是西安市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关招投标项目和委托项目面向国内机构。
2.申报单位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具有健全的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
3.获得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未验收结题、验收不合格项目单位,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4.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承担财政资助项目或生产经营中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申报项目。
五、投诉建议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坚决维护项目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机构以任何形式对项目进行包装,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建议。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机关纪委
电话:86788523、86788487。
附件:
1.西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指南
2.西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
3.项目实施(培育)方案(参考)
4.西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审核项目汇总表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0日
附件1
西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项目申报指南
一、知识产权综合创新改革试点项目
1.申报主体:纳入我市全面创新改革试点或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高校院所。
2.申报条件:具有较突出的研发优势、技术(专利)优势或产业规模优势,高等院校拥有发明专利不少100件、科研院所拥有发明专利不少于50件。
3.培育目标:建立和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制度体系和激励机制,在相关技术领域形成若干个布局合理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其中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30件,PCT专利申请不低于5件,开展专利价值评估、专利许可转让和作价入股等运营试点,推动专利技术转化运营。
4.支持方式及强度:无偿资助,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事前补助。
5.执行期限:两年。
6.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项目培育方案等。
二、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1.申报主体: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
2.申报条件:高校院所及企业成立的独立法人主体的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包括以知识产权运营为主营业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机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平台投资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拥有公开挂牌可运营(需委托授权)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000件,具有专业的专利运营团队和实践经验。优先支持具有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单位。
3.培育目标:机构年运营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技术交易额),或者持有可运营专利数量达到3000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知识产权运营模式。
4.支持方式及强度:以优先股权投资,自筹资金与市级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1:1,择优给予1000万资助。
5.执行期限:三年。
6.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项目培育方案。法人登记、完税证明、社保缴纳以及知识产权运营实践证明材料等。
三、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项目
2.申报条件:企业拥有10件以上有效专利,具有稳定的研发投入,无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不良信用记录。优先支持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纳入省市区专利密集型产业立项支持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3.培育目标:开展企业专利导航(预警),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第三方国家认证机构认证。
4.支持方式及强度:无偿资助,择优给予20万元事前补助。
5.执行期限:18个月。
6.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工作方案等相关材料。按照企业辖区归属由区县(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四、产业专利导航示范项目
1.研究内容:聚力打造“全球硬科技之都”,开展西安硬科技产业九大领域专利导航。
①西安生物技术产业专利导航;
②西安信息技术产业专利导航;
③西安集成电路(光电芯片)产业专利导航;
④西安新材料产业专利导航;
⑤西安新能源产业专利导航;
⑥西安人工智能产业专利导航;
⑦西安智能制造产业专利导航;
⑧西安航空产业专利导航;
⑨西安航天产业专利导航;
⑩西安硬科技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监理。
2.申报主体:国内优秀知识产权运营机构。
3.组织方式:采取项目招投标方式,面向国内知识产权机构组织招投标。
4.项目成果:产业专利导航报告、产业数据库(提供连续3年产业更新数据,为产业骨干企业提供三年数据服务)。
5.执行期限:三年。
6.申报材料:按照项目招投标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另行发布通知。
五、地理标志运营培育试点项目
1.申请主体:涉农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2.申报条件:部门联合申报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运营试点类:辖区具有1-2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认证产品,具有开展运营试点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地理标志产品应为辖区主要农作物或经济作物品种,对区域经济发展影响较大。涉贫区县给予优先支持;
培育发展类:辖区农产品具有的良好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具有区域、产业、企业和农户等相关联的品牌生态,有望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引领和带动示范作用。部门联合申报的区县给予优先支持。 3.培育目标:运营试点类项目主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运营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和《西安市地理标志运营促进工程项目实施计划》要求,培育一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实现区域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年销售收入增长10%以上,覆盖辖区内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主产区贫困村80%以上;培育类项目实现辖区1-2项农产品经过培育,获得1-2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认证,推进区域经济品牌、标准化发展。
4.支持方式及强度:无偿资助,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5.执行期限:18个月。
6.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内容:知识产权区域监控与综合管理系统。
2.申报主体:国内优秀知识产权运营机构。
3.组织方式:项目招投标,面向国内运营机构组织招投标。
4.项目成果:实现西安辖区知识产权实时监控、管理、展示等(系统建设含3年服务运营费)。
5.执行期限:三年。
6.申报材料:按照项目招投标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另行发布通知。
七、知识产权公益培训(人才培育)项目
1.申报主体:公益类知识产权培训服务机构。
2.培训内容:重点针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行政人员、高校院所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员,开展知识产权运营等公益类培训。
3.组织方式:项目采取委托组织方式,不对外向社会征集。
4.支持方式及强度:无偿资助,事前50万元补助。
5.执行期限:一年。
6.申报材料:培训计划、课程课件等相关材料。
附件2
附件3
项目实施(培育)方案提纲(参考)
一、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立项主要依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合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实施项目的基础和其他有关情况等内容。
二、项目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工作思路、主要内容和亮点等内容。
三、项目实施计划
主要包括:实施步骤、方法手段、任务分工和阶段成果等内容,需说明提交成果方式和内容,明确各阶段成果节点。
四、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设施保障、工作机制、资金保障等内容,资金预算要区分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相关验证资料一并提供)
附件4
来源: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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