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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启动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修订 深圳有望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3月2日上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改座谈会,正式启动这项特区法规的修订工作。备受各界关注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望在此次修订中纳入特区法规,为深圳创新驱动发展营造更好法治环境。座谈会上,深圳市相关职能部门、法检两院、法学专家、律师、企业及协会代表纷纷发言。罚就要罚到侵权者“肉痛”,甚至倾家荡产,这是与会者的共识。大家同时表示,在大幅提高侵权惩罚额度时,也要有科学的认定标准和计算方法,知识产权既要加大保护,也要防止滥用。
《条例》于2018年底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在去年3月正式实施,是全国首部涵盖知识产权全类别、以保护为主题的地方法规,其大量制度创新为深圳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制保障。
然而,受限于立法权限的问题,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未能作出突破性创新。事实上,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过低一直是困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据统计,美国专利侵权平均判赔数额为450万美元,而我国仅为8万元人民币,差距巨大。当前,社会各界对大幅度提高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标准的呼声很高。此外,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还存在一系列难题,侵权举证难问题长期存在,维权援助体系有待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协作有待加强等。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纲要》和《意见》)的出台和实施,《条例》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修法势在必行。《意见》明确,深圳可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为此次修法在更大范围内寻求突破和创新提供了保障。
骆文智对此次修法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01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纲要》《意见》精神,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聚焦制度创新和粤港澳利益结合“最大公约数”,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的全方位保护力度。
02
二是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聚焦粤港澳一体化发展,通过立法探索推进大湾区知识产权规则制度衔接,创新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03
三是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科学合理确定损害额的同时,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解决企业研发投入高、被侵权损失大而获得维权赔偿低的实际问题。
座谈会上,深圳市相关职能部门、法检两院、法学专家、律师、企业及协会代表纷纷发言。罚就要罚到侵权者“肉痛”,甚至倾家荡产,这是与会者的共识。大家同时表示,在大幅提高侵权惩罚额度时,也要有科学的认定标准和计算方法,知识产权既要加大保护,也要防止滥用。
来源:深圳人大微信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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