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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敏红
原标题:商业与技术战略部署要契合知识产权布局——对话IBM亚太及大中华区知识产权总监徐驰
徐驰
IBM亚太及大中华区知识产权总监
徐驰,毕业于清华大学,现任 IBM 亚太及大中华区知识产权总监。拥有中国专利代理人资格和律师职业资格,具有十二年的知识产权工作经验。负责管理 IBM 亚太及大中华区知识产权法律部门和法律事务及该地区的全部知识产权资产,所管理的知识产权资产近万件。带领团队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扎根本土,通过各种国际行业会议,扩大影响。
IBM 在中国的知识产权团队于 2000 年成立,发展迅速, 目前早已是公司在美国本土之外最大规模的知识产权团队。大规模的团队正是为了支持在中国的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
IPRdaily:您是在怎样的契机下加入 IBM 的?在您看来,IBM 最吸引您的地方是什么?
徐驰: 在从事知识产权行业的初期,我加入了 IBM 知识产权法律部。当时选择加入 IBM,原因是他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方面处于世界领先的水平。加入 IBM 之后感受最深的是当时的部门领导张艳女士一直以来所营造的部门内部浓厚的学习、分享以及公开透明的工作氛围,以及团队所共同秉持的扎实工作,不断精进专业技能的工作态度。在这个环境下,我可以心无旁骛地从最基本的专利挖掘、专利撰写和答复审查意见学起,逐渐过渡到复杂的知识产权交易、纠纷处理等复杂的工作内容,并且每天都能学到新的内容,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展和转型不断接触到前沿的知识产权问题。同时,作为一家拥有近 40 万员工的跨国企业,我有机会与全球各地的涉及各个领域的专家进行沟通、学习,不仅是知识产权业务,更包括前沿性的技术问题、非知识产权的法律问题、商业层面的知识等。
IPRdaily: 您能简单概括一下IBM 知识产权文化的核心内涵吗?
徐驰:我理解可以简单地说是“尊重与保护”。首先,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做出表率。公司内部对员工和有极严格的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合规要求, 每个产品、服务交付甚至是公益性的活动使用的材料都需要事先经过严格的知识产权审查。另一方面就是保护公司自身的知识产权,保障公司业务经营的行动自由。这既包括积极用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创新成果,也包括防止公司技术秘密被员工不当泄露,或者知识产权被他人侵犯。
IPRdaily:作为 IBM 亚太及大中华区知识产权总监,您的职责范围都涉及到哪些方面?
徐驰:职责范围涉及区域内(中国大陆、港澳台、东南亚、大洋洲、韩国、印度)的所有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包括对员工的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的挖掘、申请、审批或注册(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交易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风险;知识产权资产的管理和维护; 知识产权许可的法律支持;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处理;产品和服务的知识产权清查及使用开源软件的审查;知识产权立法过程中的建言献策等。
IPRdaily:IBM 十分重视中国市场的发展,尤其是在华知识产权保护。能否举几个实例说明一下这种重视程度?
徐驰:IBM 在中国的知识产权团队于 2000 年成立,发展迅速,目前早已是公司在美国本土之外最大规模的知识产权团队。大规模的团队正是为了支持在中国的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从知识产权的数据上来看,IBM 在中国大陆拥有近 5000 件有效发明专利权,是美国本土之外 IBM 拥有有效专利权最多的国家和地区。中国大陆也是少数几个IBM 明确的重点进行专利申请的国家和地区之一,每年在华申请量也是美国本土之外最大的地区。另外,2012 年IBM 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获得在中国的驰名商标认定,也佐证了公司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和信心。
IPRdaily:在参与政策制定、为行业建言献策方面,IBM 都做了哪些工作?
徐驰:我们主要通过参与各个行业协会或知识产权协会参与政策制定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美国在华的相关行业协会,比如美商会、美国信息产业机构等;另一方面,我们尤其重视积极参与国内的协会,例如专利保护协会、中电标协、知识产权研究会等,从而有机会与更多的国内企业进行交流,互通有无, 取得共识,共同建言献策以促进立法、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全面性。还有一点是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学术论坛和研讨会,既可以了解各家企业对政策问题的看法,又可以将公司的立场和建议与专家、学者、其他企业的同事进行充分交流。最重要的一点体会是, 外国企业在中国的知识产权工作要扎根于中国,做好总部与中国有关部门的沟通桥梁,客观地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IPRdaily:您如何评价 IBM 的知识产权团队?在保持团队稳定性方面有何成功经验?
徐驰:受益于我的前任领导张艳女士构建的开放、透明的团队氛围,坚持学习 、分享的工作环境,我们团队保持了极高的稳定性。这一点也是我要不断坚持下去的。通过学习、分享不断提升每个人的专业技能水平,保持在业内的竞争力。避免日常工作的“日常化”, 定期总结日常工作如专利撰写中的问题并进行团队分享。此外,不只聚焦手头的工作,更要花时间关注知识产权发展的最新动态及案例,定期举行案例研究和分享。
IPRdaily:在您看来,IBM 在知识产权布局方面有何独到之处?未来 IBM将在哪些重点技术领域展开专利布局?
徐驰:IBM 的知识产权布局是与公司的商业、技术战略紧密关联的。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计算是 IBM 转型后的重点领域,因此,在这些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专利申请也自然成为专利布局的重点。当然,技术领域的分布仅仅是专利布局的一个重要维度,还需要考虑其他诸多方面,例如根据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重要性及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行地域的布局等。
IPRdaily:您曾在某活动上提到人工智能的相关法律问题,在您看来, 人工智能给知识产权行业带来了哪些挑战?企业应当如何将人工智能更好地运用到知识产权的运营和管理中去?
徐驰:与其说是挑战,不如说是提升知识产权行业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机会。一方面,人工智能可以介入传统的专利翻译、专利撰写的形式审查等工作, 帮助企业节约成本并提升效率;另一方面,在专利审查方面,人工智能可以在现有技术检索等方面发挥极大的作用, IBM 也已经将人工智能相关服务应用到一些国家的专利局审查系统并在进一步探索更广泛的应用。我们也注意到目前国内也有一些人工智能的解决方案可以帮助进行专利检索,甚至是外观设计专利的图形检索。当然,这确实也给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积极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强化对技术方案的理解以及对法律相关问题的深入理解,避免被人工智能所替代。
IPRdaily:您提到,近几年中国政府逐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许多国外企业也将专利诉讼的主战场转移到了中国,可否谈一下目前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有何进一步的建议?
徐驰:我们必须看到近年来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特别是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以及2019 年开始所有技术类案件的二审由最高院统一审理,大大提升了权利人对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标准统一以及公正性的信心。我们认为如下几个方面可以进一步完善或加强:
首先,坚持对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证据规则的调整,进一步克服举证难的问题。例如,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方账簿的举证责任在特定情形下应由被告方主动提交。在涉及商业秘密的民事或刑事案件中,原告有些情况很难证明被告使用了同样的商业秘密(即“同一性”证据)以及损失数额(刑案有具体的立案金额要求),需要法院能更多地支持证据保全的诉求或者公安机关在刑案中更多地进行主动调查取证;
另一点是解决目前知识产权诉讼审理周期长的问题,尤其是专利和技术秘密类案件的审理。一方面这有法院(例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案件量太大导致积案数量大的原因,需要进一步扩充法官队伍。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从制度层面提升审案效率,例如在专利诉讼 案件中,通过确立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准司法地位,并准许法院直接审理专利有效性,至少可以部分地解决上面所述的问题;最后一点是坚持对新技术、新领域中出现的知识产权新问题及时予以立法回应,避免司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例如,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中国的迅速发展,应及时考虑对于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申请的可专利性要求的调整(客体问题、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问题),以及大数据分析过程中涉及到的对文本、数据挖掘的著作权合理使用问题。在涉及计算机软件专利中,需要法院和专利局就软件专利的各类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的界定(尤其是与方法权利要求一一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进行明晰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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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敏红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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