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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工作安排的公告
IPRdaily消息: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立案工作安排的公告”,详情如下文。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工作安排的公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审判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审判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我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等工作统一延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此期间涉及公告及涉外送达案件的开庭依法顺延至2月3日,其他诉讼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除涉及公告、涉外送达及利用互联网在线开庭的案件外,我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在此期间,经我院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参加开庭、谈话等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受疫情影响无法返京,以及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
三、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尽量使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在线开展立案、缴费、调解、查阅档案等诉讼活动;拟于近期到我院旁听案件审理的社会公众,可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在线旁听。不便网上立案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选择邮寄立案,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本院提交,邮寄立案时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邮政编码:100097,收件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邮件请注明提交人及联系电话。我院立案咨询电话:010-89082000。
四、鉴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诉讼参与人确需到我院参加诉讼活动的,须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并如实告知近期出行及身体健康情况。如有体温异常等特殊状况,本院有权拒绝其进院参加诉讼活动,行为人应及时就诊。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0年1月30日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工作的提示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立案工作提示如下: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1月31日至2月2日为节假日,相关案件的起诉期限、补交立案材料的期限可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即2月3日办理。
2、拟近期到我院办理立案事项的,建议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尽量使用网上立案方式或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办理,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收),邮政编码100097,邮件请注明提交人及联系电话。
3、在2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拟办理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预登记、补交公证认证材料的,可以邮寄方式提交,邮件请注明案件信息、提交人及联系电话。
4、防疫期间,如有立案事务相关疑问的,请拨打我院立案咨询电话010-89082000,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1:30和13:30-16:30。
特此提示!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0年1月29日
来源:知产北京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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