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原标题:关于“红牛系列商标”案一审判决的声明
日前,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商标系列纠纷迎来了最新进展。北京红牛公司作为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确认红牛饮料公司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并判令泰国天丝公司向红牛饮料公司支付广告宣传费用共计人民币37.53亿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1月25日就北京红牛提起的一件商标侵权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北京红牛的全部诉讼请求。(点击标题查看原文:刚刚!红牛37亿商标案宣判,仅诉讼费高达1800余万(判决书))
北京红牛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发布了一则关于“红牛系列商标”案一审判决的声明,称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附声明全文:
关于“红牛系列商标”案一审判决的声明
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11月25日作出的本公司诉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泰国天丝”)“红牛系列商标”案的一审判决,本公司现声明如下:
中国红牛是“红牛系列商标”在中国市场从零价值至数百亿市值的唯一投入方和贡献者。本公司在该案件中的核心诉求是,请求法院确认本公司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合法权益,即有权使用“红牛系列商标”并享有其上所附收益等合法权益,而非请求法院确认本公司为登记注册的商标所有权人。
但一审判决却回避了前述核心问题,仅围绕本公司是否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商标所有权进行审查和裁判,偏离了本公司的真正诉求。该判决结果事实上是对“红牛系列商标”登记在泰国天丝名下这一法律状态进行了再次确认。
本公司认为,一审判决回避焦点问题,未能体现公平原则,对此本公司坚决不予认可。本公司作为“红牛系列商标”这二十余年来的唯一投入方,于情、于理、于法,均应是该商标合法权益的享有者。
本公司将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
来源:IPRdaily综合自中国红牛官方微信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推荐阅读(点击图文,阅读全文)
生而不凡!2019年中国“40位40岁以下企业知识产权精英”榜单揭晓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10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70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综合自中国红牛官方微信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