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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那些事儿#
中秋晚会《敢问路在何方》未经授权被改编,将谭维维推上风口浪尖…
央视中秋晚会上谭维维改编翻唱《西游记》片尾曲《敢问路在何方》引发了网友热议。
因为谭维维对这首经典老歌进行了大胆的改编,其魔性的风格,加上炫技版的演唱,以及华阴老腔的加持,让这部经典的影视插曲成了整台晚会最受争议的部分。
《敢问路在何方》作曲家许镜清专门发文质问,称因为自己接了不少电话,甚至其本人是整夜未眠。原因是谭维维翻唱的这首歌并没有经过本人授权,而是擅自改编,还歪曲了作品本意。就算唱功再好,风格再炫,也是不尊重版权的行为。(来源:文汇网)
爱尔兰OLED专利聚合企业起诉苹果设备侵犯其屏幕专利
尽管苹果本身不负责苹果的生产,但爱尔兰专利聚合企业 Solas OLED 还是于本周四在德克萨斯州西区法院向它提起了诉讼,声称该公司需要为侵权行为负责任。 在这项综合诉讼中,Solas OLED 将带有 Touch Bar 触控条的 MacBook Pro 和 iPhone 产品线都纳入了索赔名单,尤其是 iPhone X 这款机型。
据悉,Solas OLED 主张的几项专利,涉及围观层面的 OLED 制造和通信。该公司称:
在所述的三项专利中, 苹果直接侵犯(字面意思)并诱使了其他人侵犯该公司的权益。其通过制造、使用、销售、供货、或进口产品的方式,侵犯了 Solas OLED 的专利权益。
目前尚不清楚为何这起诉讼是针对苹果发起,而不是 OLED 屏幕的直接制造商(比如三星和 LG Display),或者富士康等 OLED 屏幕的组装代工商。
Apple Insider 未能找到 Solas OLED 针对供应商或制造商的任何行动,为此还特地向该公司发函询问有关这起诉讼的具体情况,但目前暂未收到回复。
从 Solas OLED 主张的专利描述来看,表明其确实与 OLED 架构的核心有关。不过对于显示器制造巨头来说(三星、LG、Japan Display 等),它们手上也拥有大量类似的专利。
至于 Solas OLED 的专利储备能否与苹果供应商和制造商持有的专利权重相抗衡,目前暂不得而知。但若法院认定苹果侵权,Solas OLED 可能寻求进一步的禁令、以及要求苹果支付损害赔偿金。(文章来源:cnBeta.COM)
谷歌赢得欧洲诉讼 逃过11亿美元媒体版权费
在过去十多年中,谷歌公司在欧洲面临一个长期争议,即谷歌新闻搜索服务中出现了媒体的文字和照片,谷歌必须为此支付版权费。据外媒最新消息,谷歌近日赢得了一场有关这一纠纷的诉讼,逃过了向欧洲媒体支付11亿美元版权费。
据国外媒体报道,当天,欧盟法院表示,德国出版商不能向这家科技公司收取2013年以来的版权费,原因是欧盟委员会尚未接到德国这些监管规定的通知。之前,德国出版商行业表示,他们要求谷歌母公司Alphabet为在互联网上发布的新闻片段和其他内容支付高达10亿欧元(合11亿美元)的版权费。德国的这起诉讼表明,媒体出版商们正展开一场斗争,试图从谷歌新闻和YouTube等产品的收入中分得一杯羹。
今年4月,欧盟加强了版权规定,迫使谷歌向出版商支付版权费,因为谷歌新闻搜索结果中有媒体的文字和图片。欧盟还要求Facebook过滤受版权保护的内容。欧盟28个成员国必须在未来两年内实施这些规定。据悉,在上述的诉讼中,德国媒体出版商团体“VG传媒”将谷歌告上德国法庭,原因是谷歌使用了其成员的新闻文本、图片和视频,却没有付费。这起诉讼的依据是自2013年8月起生效的德国著作权法。
VG传媒敦促德国政府立即实施新的欧盟版权规则。(来源:金融界网站)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上海首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案件一审落槌
因认为对方生产、销售的同款健身器材侵犯自身注册商标,一家外国企业来华将中国某运动器材有限公司诉至法院,除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外,还诉请赔偿包括律师费、公证费等在内的经济损失300万元(人民币,下同)。
记者9日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对本案作出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侵权获利逾100万元,且其商标侵权行为符合《商标法》关于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件,遂判决全额支持原告诉请。
据悉,本案系上海首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案件。上海浦东法院的判决对新《商标法》实施后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适用条件审查、赔偿基数确定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商标具有较强的显著性,且经过原告及其合作商家的持续使用和广泛宣传,已经能与原告建立唯一对应的关系。被告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涉案商标相同标识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为查明被告因侵权行为的获利情况,法院责令其提交有关销售数据、财务账册和原始凭证,但其拒绝提交,已构成举证妨碍。法院在审理中遂采用优势证据标准予以认定。
法院认为,根据被告微信宣传的内容,足以证明侵权商品的销售量,被告对其宣传内容不能举证否定真实性的,应当支持原告主张,而对于侵权商品的单位利润,可以结合案外同类产品及被告的自认酌情确定。经认定,被告的侵权获利在101.7万元至139.5万元之间。
同时,新《商标法》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根据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侵权获利、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所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本案中,被告曾因涉嫌侵害原告其他商标及专利权利而被原告警告,后与原告签署和解协议承诺不再从事侵权活动,却又再次被发现实施涉案侵权行为。被告原样仿冒原告的商标和产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销售,且产品还存在质量问题,其行为符合惩罚性赔偿关于“恶意”和“情节严重”的适用要件,法院最终确定了三倍的惩罚性赔偿比例。因侵权获利的三倍已超过300万元,超过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遂判决全额支持原告诉请。(来源:中国新闻网)
淮南:制作游戏“外挂”网上销售 侵犯著作权被刑三年半
胡某某制作游戏“外挂”,实现游戏内自动攻击功能,并在网上销售牟利,不但破坏了游戏的均衡性,也影响了其他玩家的游戏体验。记者今天从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胡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2015年9月21日,成都西山居世游科技有限公司、珠海金山网络游戏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完成并发表“金山剑侠情缘网络版叁之剑胆琴心游戏软件”,即“剑网3”。
胡某某是该游戏的“资深”玩家,他自学编写“外挂”程序脚本的方法,从网络上获取该游戏源代码后,制作了能够影响“剑网3”官方游戏配置、实现自动攻击、连续发招功能的“游侠”程序脚本。2016年5、6月份至2017年7月份期间,胡某某未经成都西山居世游科技有限公司、珠海金山网络游戏科技有限公司授权,通过开设一家名为“游侠按键脚本”的淘宝网店,在网上销售“游侠”程序脚本给其他游戏玩家进行牟利。
2017年7月15日,淮南炬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淮南市一家网络宾馆发现有玩家购买了“游侠”外挂并使用,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胡某某随后在四川达州老家被抓获。经查,2017年1月至7月期间,胡某某非法销售金额达442878.4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非法经营数额442878.48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来源: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作者:陈慧珺 张安浩)
被告侵权,郑州一商户因“熊出没”收到5张诉讼状,版权方回应了
动画片《熊出没》里的熊大、熊二、光头强吉吉、蹦蹦等卡通形象,不少人都很熟悉。郑州一家商户,因为售卖的一张书桌上印有这些卡通形象,却收到了5张诉讼状,面临共计10万元的索赔。河北的赵先生在今年8月中旬,收到一张法院传票,原因是涉及到多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赵先生说,按照起诉方提供给他的材料,说是店铺在2018年6月卖出去的一张多功能儿童学习桌,侵犯了深圳一家公司的著作权。赵先生向记者提供了5份他收到的民事诉讼状。原告均为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被告为赵先生家的店铺。其中一份诉讼状中显示,《熊出没》原创动漫作品,先后在央视少儿等200多家国内电视台以及各大一线视频网站热播。《熊出没》已成为目前国内最具影响力的国产动画品牌之一。
华强方特称被告为获取经济利益,在其销售的产品上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熊二”的侵权产品,该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记者梳理发现,其他四份诉讼状内容与此相似,只不过被侵权的“主角”从“熊二”变成了“熊大”“光头强”“吉吉”“蹦蹦”等。而在诉讼请求上,每份诉讼状均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损失2万元。也就是说,赵先生家的店铺,合计面临着10万元的索赔。
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商户们虽然是销售方,不是生产方,也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公司会同时起诉生产商和销售商,如果找不到生产商的话,可能会直接起诉销售商。对于商户们关心的赔偿标准问题。该工作人员称,可以跟代理律师沟通具体费用。“我们这边是不参与律所关于赔偿费用问题的,因为我们毕竟已经全权授权给了他们,他们会产生成本的,这个费用我们也不好干涉。”记者尝试联系相关案件中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代理律师杨先生了解情况。杨先生称已与当事人签订过保密协议,需要保护当事人隐私,婉拒了采访。(来源:河南商报 记者:韩忠林)
石家庄市印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明确,石家庄市将结合“4+4”现代产业格局,以高新区为重点,围绕高新区特色产业和鹿泉区信息产业、军民融合特色,打造“两翼齐飞”发展格局,构建知识产权协同创新机制及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今年6月,石家庄市获批第三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按照建设任务,到2021年,石家庄市将构建起要素完备、体制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带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
《方案》制定了4项具体目标:培育一批专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重点培育5家以上专业化、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到100家,知识产权交易、许可额年均增幅20%以上:重点支持20个以上规模较大、布局合理、有产业发展前景和国际竞争潜力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支撑的产业化项目,其中发明专利不低于50件、PCT国际申请不低于10件;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数量达到200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达到3000家,商标发展年增幅达到10%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达到60件;实施产业规划类导航项目10个,企业运营类导航项目50个,知识产权保险金额年均增幅30%以上。
结合建设重点任务,全市将开展知识产权质量提升、管理提升、运营提升、服务提升等四大工程,具体从20个方面来提升知识产权产出质量、运用能力。(来源:河北新闻网 记者:焦莉莉)
瓯海查处眼镜商标侵权大案,扣押假冒“Ray·Ban”眼镜1万余副
9月9日,瓯海区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队查获一起生产销售假冒眼镜案,扣押假冒“Ray·Ban”眼镜1万余副。这是瓯海执法队成立以来查处的首例侵权大案。
9月9日中午,瓯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人线索和前期排摸情况,依法对位于娄桥街道前园村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有2名工人正在从事眼镜生产,现场还发现大量标注“Ray·Ban”字样的知名眼镜成品、半成品及标注“Ray·Ban”字样的标签,因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合法手续,涉嫌商标侵权,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涉案的1万余副眼镜进行了查扣。因数量巨大,公安机关传唤1人,目前该案件正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据悉,“Ray-Ban”系世界知名品牌,市场价每副均在1000元以上。这些假冒国际知名品牌眼镜做工较为粗糙,多是将零件组装之后再仿冒知名品牌进行销售,此次查处有力打击了商标侵权和维护了品牌商标名誉。(来源:温州日报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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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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