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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知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侵权成本的提案”答复
8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侵权成本”提案的答复。其中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和支撑力度,开展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深入了解我国企业商标海外被抢注、知识产权被侵犯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贸易风险应对能力,推动改善我国企业海外保护环境。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48号(科学技术类020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革中央:
民革中央提出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侵权成本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知识产权”战略思维
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将原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责、原工商总局商标管理职责、原质检总局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等工作,构建起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我局严格落实中央机构改革目标任务,扎实稳妥推进机构工作,进一步科学设置部门机构,合理配置编制职责,加强业务整合和人员融合,有效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组合效应正在陆续显现。同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推进专利、商标的综合执法,知识产权管理效能明显提升。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的工作格局,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等多种渠道,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二、关于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我局牵头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等多边框架下机制性会议。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磋商谈判,提出中国方案、分享中国发展经验,切实维护我法律和制度性权益。年均组织近40个团组参加WIPO框架下的各类会议,积极答复WIPO各类征求意见和调查问卷。持续跟进相关条约磋商进程,充分表达我方诉求,并适度呼吁发展中国家关切。
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方面,我局代表中国政府在WIPO会议上提出多项提案。其中, 2017年9月在第12届WIPO执法咨询委员会议上,我国代表分享中国地方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经验。2018年,我国代表分享了快速维权中心工作经验。2019年,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法律常设委员会等磋商谈判,推动相关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符合我国利益。
在日常事务方面,在2017年WIPO第57届成员国大会上,我国继续当选WIPO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协调委员会和巴黎联盟执行委员会国家成员,保障我在WIPO核心决策机构中的地位。会议还批准申长雨、何志敏等10名候选人当选巴黎联盟大会、专利合作条约(PCT)联盟大会等10个WIPO条约管理机构副主席,占总体席位数量的六分之一,列七大地区组首位。我国代表金砖国家就“WIPO 2018/19两年期计划和预算”“外观设计法条约”和“针对发展中国家大学和研究机构的PCT费减议题”三次发表联合声明,有力提升金砖国家在国际知识产权事务上的显示度和影响力。2018年,PCT工作组会议通过增加中文口译服务的提案。
三、关于推动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
在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中,为加大专利侵权赔偿力度和惩罚力度,提高侵权成本,我局提出相关立法建议:一是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故意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现行侵权赔偿原则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二是提高法定赔偿额上限。针对专利维权过程中存在的“赔偿低”问题,建议将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至五百万元,以体现我国加大专利保护力度、鼓励创新的导向。此外,还提出完善证据规则,增加举证妨碍制度等建议,从而减轻权利人负担,加强权利保护。目前,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在知识产权其他领域,2013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已经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并提高法定赔偿额上限。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作出修改的决定,进一步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同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决定,新增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将法院酌定赔偿的上限从三百万元提升到五百万元,同时降低举证难度。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工作也在抓紧推进中,司法部正会同版权局按照相关要求和各方面意见反馈情况,研究在著作权法修订中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四、关于制定知识产权贸易战略
自2015年起我局建设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平台(“智南针”)并推出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提供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环境、实务指引、服务机构等基础信息。目前汇集189个国家/地区1400余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20多个重点国家知识产权环境概览,近30本知识产权实务指引等信息,提供350多家海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40余位专家名录,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
同时,支持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支持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研究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和竞争动态。有针对性举办相关培训活动,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水平、提高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和纠纷应对能力。今年6月,成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不断拓展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对外合作网络,PPH合作伙伴增加到28个。推动柬埔寨认可我有效专利,2018年共有34件中国授权发明专利在柬直接登记生效。加快落实老挝“认可中国专利审查结果”相关工作。鼓励国内产业界通过参与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活动积极发声,组织企业、行业协会等方面代表参加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商标五局、外观设计五局、金砖五局和部分双边合作会议等对话交流活动,帮助产业界提出自身诉求。与WIPO联合举办PCT、海牙协定、仲裁调解等方面研讨会,帮助企业运用WIPO全球知识产权体系。不断完善海外展会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在国外主要展会设立知识产权服务站。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和支撑力度,开展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深入了解我国企业商标海外被抢注、知识产权被侵犯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贸易风险应对能力,推动改善我国企业海外保护环境。
衷心感谢民革中央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关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8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办公室 010—6208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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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知局:对“严厉打击囤积商标非法牟利行为”和“严格规范商标中介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答复
4、国知局:对全国人大会议《关于降低专利收费标准的建议》的答复(全文)
5、国知局:对全国人大会议《关于尽快修改商标法》议案的答复(全文)
9、国知局:对《关于对企业商号权与商标专用权产生权利冲突解决的建议》的答复
10、国知局:对“完善专利审查制度,合理调整专利费用的建议”的答复
12、国知局:对“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完善建议”的答复
14、国知局: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高度重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15、国知局:关于对“规范使用知名作家姓名笔名注册商标提案”的答复
16、国知局:关于“加强跨省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建设提案”的答复
17、国知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三项提案的答复函
18、国知局:关于“提高商标及专利行政评审和诉讼效率提案”的答复函
19、国知局:关于“进一步遏制商标恶意抢注,加强商标注册制度科学化”提案的答复
20、国知局:关于“在大数据时代,加强企业专利管理”提案的答复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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