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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申长雨局长就专利无效程序答记者问
4月2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京举行2018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回答了记者提问中关于专利无效程序的相关内容。
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
在今年“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建议,在此次专利法修改中,针对专利无效审理期限问题,在制定和修订完善专利法时给予法院专利无效的审理权,以解决目前专利案件审理周期过长的问题。据我们所知,现在专利无效程序是知识产权局负责的,请问申局长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申长雨:
首先谢谢你提的问题。确实,“两会”期间,有一些代表委员对专利法修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也感谢这些代表委员对专利法修改,特别是对专利无效审理问题的高度关注。这是个非常专业也非常复杂的问题。
正像你刚才讲的,专利无效审理是知识产权局负责的。从法律性质来看,我国专利无效程序属于专利行政确权程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利无效程序是对前期审查授权行为的后续行政监督和纠错程序,类似于特殊的行政复议。这既是我们国家延续几十年的制度安排,也是去年中央机构改革做出的最新部署,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项法定职责。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专利行政机关都有这种职责,这不是中国特有的。
专利案件审理周期长,有些专家认为和专利无效有关。审理周期长应该说确实存在,但是具体原因要具体分析。我认为,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专利案件普遍比较复杂,技术性也比较强,审理难度也比较大。
当然,有人把它归结为制度设计的问题,也有人认为是专利确权和侵权程序“二元制”导致的。这种观点有人曾经写过文章,在有关会议上也讲过这个观点。但是这一说法目前看,似乎并不十分客观。因为根据实证分析显示,2018年裁判的专利侵权案件中,93%以上的案件审理周期并没有受到无效程序的影响,也就是说,“二元制”并不是导致专利维权周期长的普遍因素。
也有人认为,专利循环诉讼导致了专利维权周期的延长,而这同样缺乏数据支撑。根据统计,在2010年至2018年的八年间,在形式上形成多轮诉讼的无效案件总数只有30多件,仅占同期专利无效案件的千分之一。可见,所谓的循环诉讼同样不是导致专利侵权诉讼拖延的主要原因。
当然,具体的原因是什么,还需要各方共同研究。这里既然提到这个问题,我也想跟大家简单作一个介绍。目前,我们国家的专利无效案件审查质量效率是比较高的,2018年的审查周期平均是5.1个月,在全世界是最短的。大约97%的无效纠纷在行政程序中都能得到高效、精准的解决,这为专利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也得到了权利人和当事人的普遍认可。谢谢。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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