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原标题:律师解读有关英国商标法的十大误区
常用英文单词可以注册为商标吗?符号®和™是否具有相同含义?英国特许商标律师可以帮助大家了解一些常见的英国商标法知识。
HGF律所的特许商标律师李.柯蒂斯(Lee Curtis)就企业经营者必须注意的有关英国商标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解读。
误区一:符号®和™的含义是相同的
在英国,符号™不具有法律意义。相反,符号®则用来表示已注册的商标,在未注册商标上使用符号®构成刑事犯罪。
误区二:自己申请商标很容易
虽然个人可以自主提交商标申请,但却很容易出错。
特许商标律师可以就注册什么商标、在哪注册和选择哪些商品和服务类别提供建议,并就在先权利和显著性方面存在的潜在问题作出分析,从长远看可能为客户节省数千英镑的费用,并保护品牌的权利。
误区三:常用英文单词不能注册为商标
常用英文单词可以注册为商标,前提是这些词对其指定的商品和服务具有固有显著性,或者已经通过大规模使用而获得显著性。
例如,对苹果这种水果而言,“Apple”不能被注册和保护,但对计算机而言则可以,因为它对计算机却没有意义。
一个单词是否可以被注册为商标取决于其与相关商品或服务之间的关系。
误区四:商标应该成为语言的一部分
商标只有在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时才能得到保护。
如果商标变为语言的一部分,可从描述而非品牌化的角度用于说明某一特定的产品或服务,那么它将变成可被所有商家使用的通用名称。
人们应该明确地把商标作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而不是用它来描述产品或服务的类别。
一些曾经用作商标的词语经过多年使用,已经变成相关产品类别的描述性术语,“Escalator”(自动扶梯)一词完美地诠释了这一过程,它已经变成了通用词汇,因此不能再作为注册商标得到保护。
误区五:商标注册可以阻止他人在言论中使用该商标或品牌
商标注册通常只能阻止他人在与已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标志。
商标注册并不能阻止词语或类似词语在一般会话中的使用,也不能垄断英语中的某个词,更不能阻止他人以公平合理的方式提及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产品。
注册商标可用于指称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品和服务,也可用于描述类似商品和服务。
误区六:先注册商标的个人或公司先获得商标权
至少在英国,相关方可基于某商标在注册前已被他人投入使用,对商标注册提出异议和申请撤销该商标注册。
如果一方已经使用某商标进行交易,此类使用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且使用时间早于在后商标的第一次使用或注册的日期(以较早者为准),该方都可以阻止或申请撤销相关申请或注册。
但是,永远不要推迟注册商标,因为依靠注册前建立的权利无法确保商标获得保护。
误区七:在网站上使用商标意味着已在全球范围内使用
至少在英国,相关方只有在一国积极经营或推广其业务才能被认定在该国使用了商标。
因此,仅仅拥有一个可以全球访问的网站,并不意味着在世界所有国家/地区使用商标。
误区八:只有文字才能注册为商标
任何标志都可以注册为商标,标识、设计、声音、形状,甚至是姿势都可以被注册。目前,唯一不能在英国被注册的是气味。
获得注册的唯一条件是标志能够将一家企业的商品和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无论该标志是具有固有显著性,还是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
误区九:注册域名即可获得该域名的商标权
域名注册只能保护在互联网上使用某网络地址的权利,并不能向域名所有者赋予该域名的商标权。
只有在英国将域名注册为商标,或者使用该域名标志并在商业活动中建立了该标志所代表的良好商誉,才能获得商标权。
误区十:注册公司名称即可获得的该名称的商标权
在英国,注册公司名称只能避免他人在企业登记簿上注册相同或者类似的公司名称。
注册公司名称并不能获得该名称的商标权。只有在英国境内将公司名称注册为商标,或者使用企业名称标志并在商业活动中建立了该标志所代表的良好商誉,才能获得商标权。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