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专利分类专利交易专利交易表格表格行业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原标题: 专访智慧资本商业银行™公司——Ocean Tomo
智慧资本商业银行™公司Ocean Tomo公司与亚洲客户的合作具有悠久的历史,已经帮助很多亚洲客户实现了其全球无形资产的价值。事实上,Ocean Tomo公司名称的起源也反映了公司在满足亚洲客户的智慧资本需求方面的经验。近日,Ocean Tomo来IPRdaily公司访问,借此机会,让国内的读者了解下这家公司到底是做什么的。
James E. Malackowski
Ocean Tomo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James E. Malackowski 是 Ocean Tomo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Ocean Tomo 是一家智力资本商业银行™公司,提供业界领先的知识产权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金融专家证言、价值评估、战略咨询、专有产品研发、投资顾问、风险管理咨询、创新管理咨询和交易经纪业务。
Ocean Tomo 将协助客户(包括企业、律师事务所、政府和机构投资者)实现广义上的知识资本股权™价值。Ocean Tomo 的子公司包括 Ocean Tomo Investments Group,LLC,一家注册经纪交易商。
Malackowski 先生是知识产权名人堂学院的创始成员,且从未中断过成员资格。自2007年以来,他每年都被重要行业刊物评为“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战略家”之一。值得注意的是,Malackowski 先生被《知识产权法和商业™》杂志列入“全球50 位45 岁以下IP 界精英”榜单;被《国家法律杂志》列入“知识产权开拓者和先驱 50 人的首份名单”;还被《知识产权管理™》 杂志提名为 “知识产权界最具影响力人物” 之一。
Malackowski 先生曾作为50位杰出个人、企业和机构代表之一,登上IAM 杂志;2014 年,又被同一杂志评为“全球 60 大杰出经济学专家证人”之一。2011年,Malackowski 先生被世界经济论坛提名, 成为全球议程委员会(Network of Global AgendaCouncils)成员,为知识产权政策问题建言献策。2013年,他被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工商管理学院的创业研究所推荐进入芝加哥地区创业名人堂。
Malackowski 先生就商业估值问题以及技术转让过程,为客户和律师提供咨询意见。他作为一位顶尖科技企业、研究机构的董事会成员,在企业管理和品牌运营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他曾担任国际技术授权主管总会( LES )以及其最大的分会—美国和加拿大 LES 的主席。如今,为了儿童福利,Malackowski 先生联合科技创新型组织,推动为发达和欠发达国家的儿童服务的公益项目。他是Stanley Manne 儿童研究机构的理事之一,自2002 年以来一直担任美国发明家名人堂的理事,该组织每年为超过 100,000 名学生提供夏季拓展课程。他还是芝加哥应用创新中心(CAI)的创始人,该中心是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的一家非营利组织,旨在管理与应用科技和知识产权相关的教育、公共政策对外宣传,以及相关的经济活动。
Malackowski 先生经常就新兴技术市场和相关金融措施发言。 他受邀在多家媒体发表演说,这些媒体包括《彭博早报》、《彭博晚报》、《彭博一锤定音》、《CNBC 美市收盘报道》、《CNBC 当日财经新闻》、《CNBC 华尔街动向》、CBS 新闻广播、福克斯商业国家电视,以及其他知名的线上新闻频道。 Malackowski 先生是伊利诺伊州技术协会 “城市之光” (CityLIGHTS™)创新大奖节目的评审,也是美国公共广播公司(PBS)Everyday Edisons 节目的评委之一。
Malackowski 先生曾先后在美国联邦法院、美国破产法院、州法院、安大略省高级法院、国际贸易委员会等五十多家机构出任有关知识产权经济问题的专家,为以下这些课题提供专家意见:商业估价、合理化版税、利润损失、价格侵蚀、商业成功、更正广告、债权人分配、《哈奇-维克斯曼法》市场排 他性、禁制令的公平性,以及包含RAND 许可义务在内的技术许可条款之商业意义。作为一位发明家,Malackowski 先生在美国已拥有超过二十项的获批专利。 他以最优异的成绩从圣母大学毕业,主修会计和哲学,现在仍是某知识产权管理与市场研究学院的常驻教授。 Malackowski 先生获得了注册金融法务资格认证、注册技术许可资格证和伊利诺伊州注册会计师资格。
IPRdaily: 能否请您为我们的读者简要介绍下Ocean Tomo?Ocean Tomo提供哪些服务?
Jim :Ocean Tomo是一家智慧资本商业银行™公司,提供业界领先的知识产权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金融专家证言、价值评估、战略咨询、专利分析、投资咨询、创新管理咨询与交易经纪业务。
我们的意见、管理和咨询服务均基于二十多年来在最严苛场所(州、联邦和国际法庭)所积累的知识产权估值专业经验。我们的金融、市场和技术专家们,可以为自主创新的分摊价值提供独到的见解。这是我司的业务基石所在,它贯穿于我们全部实践当中。
总体而言, Ocean Tomo 的专业团队已:
完成超过1000项知识产权业务,价值超过100亿美元;
成功达成数百项知识产权销售交易,累计交易金额超过7.5亿美元;
完成300多项知识产权评估与500多项损害赔偿专家证人证言业务;
曾为史上最大交易金额的知识产权交易担任顾问;
创造出业内最成功的知识产权货币化解决方案,其中就包括成功创办全球史上第一个现场专利拍卖。
Ocean Tomo 协助客户(包括企业、律师事务所、政府和机构投资者)实现广义上的知识资本股权™价值。
IPRdaily: 是什么促使您决心在这个时间点进入中国市场,为什么不是早些时候?
Jim:十多年来,Ocean Tomo一直在评估中国知识产权市场的机会。我们发现2010年发布的中国《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NPDS)强烈表明中国市场已经准备好了接受Ocean Tomo的服务。具体而言,中国国内申请人申请的专利数量达到世界前两位,这一目标非常远大。此后不久,2011年,宏观经济数据显示,中国已达到刘易斯拐点,即从劳动力经济转型成为创新型经济。我们追踪了中国专利申请量的增长数据。数据表明,短短几年内,中国申请的专利数量超过所有其他主要IP市场的总和。当中国政府开始对强大的专利法制度表现出真挚的兴趣时,我们决定在中国市场寻找合作伙伴。我们很早就开始了寻找,但直到2017年我们才认识了新诤信公司,并最终与他们合作创办了Ocean Tomo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IPRdaily: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旗下有一家名为“Ocean Tomo Bid-Ask市场”的线上专利交易平台,请您解释下它与其他的交易平台有何不同?
Jim:建立Ocean Tomo Bid-Ask™市场(简称“OTBA”)旨在进一步促进IP资产流通性,提高IP交易透明度,为广大的活跃买家与卖家提供服务。OTBA与其他的交易平台不同,因为它既是购买或出售专利和专利申请的全球市场,也是永久性、开放和免费的价格发现平台。所有购买要约(“Bid”)、出售要约(“Ask”)和最终交易价格都会被公布在平台上。OTBA旨在成为唯一真正的全球专利价格发现平台,希望能展示以往全部已知的专利交易的售价信息,即便这些交易未由Ocean Tomo经手。
传统的拍卖市场是卖方驱动的,买家受限于卖方市场。Ocean Tomo Bid-Ask市场均衡服务与买卖双方。期望出售单个专利、专利族或者专利包的专利权人需要先签订出售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未来相关专利的涵盖或反许可保留权等特定条款。待出售专利资产会分配到一个交易序列号和虚拟数据服务室,卖家可以在虚拟数据室提供更多信息。要价将被公开,并用不同颜色标记区分价格是针对单个专利、专利族还是专利组合的。
Ocean Tomo Bid-Ask 市场为卖家减少了交易成本,找到可靠的买家,并且通过IP经纪活动促成交易。卖家拿到唯一一个交易序列号,买家拿到相应的虚拟竞买号牌,通过该种方式避免混淆交易的目标拍品。竞买人只有在签订了竞价协议之后才能参与竞价,Ocean Tomo也会对竞买人信用进行审核。所有的竞价活动均受合同约束。Ocean Tomo Bid-Ask 团队负责处理拍卖中未售出资产。
Ocean Tomo Bid-Ask 市场为所有买家解决了最为关切的几个问题:专利定价、匿名性、保密性和交易效率。Ocean Tomo Bid-Ask团队提供整理出的专利交易价格数据,为买家提高了专利定价透明度。所有买家可以在线看到单个专利、专利族、国外专利、申请中专利以及相似专利的交易活跃度和竞标价差,让买家如同在房地产市场一样,通过对相似专利资产的公开竞标价和要价来评估专利的价值。Ocean Tomo Bid-Ask市场通过系统地对有可比性的专利历史成交数据进行回顾,轻松完成价格披露。
IPRdaily: Ocean Tomo在全球范围内运营“Ocean Tomo Bid-Ask市场”多久了?这一系统实现了怎样的成就呢?
Jim:Ocean Tomo Bid-Ask市场于2018年首次上市。Ocean Tomo将于2019年积极联络专利权人到该平台挂牌交易。www.OceanTomoBidAsk.com这一网站展示了2018年以来的大部分的历史交易活动。Ocean Tomo已证实,市场可以接受使用标准交易文档和固定佣金费率结构的透明化专利交易平台。
IPRdaily:据我所知,Ocean Tomo有一项创新工具名为“Ocean Tomo金榜”,该产品能帮助客户审查与管理其专利资产。可以给我们介绍下,“金榜”如何运行?
Jim:Ocean Tomo 金榜™(简称“金榜”)由Ocean Tomo公司开发,旨在根据核心技术相关的专利数量来评估公司专利资产。 该榜可以对专利进行评估,以协助管理人员优化其资 产。借助该榜单,企业可以轻松识别需要进一步保护的技术,以及识别出可用于出售或运营的闲置专利,无需担心处理不当。众所周知,“适度原则”指的是做事情要恰如其分、掌握分寸,才能达到最佳效果。Ocean Tomo认为, 适度原则同样适用于专利资产管理。
Ocean Tomo 金榜™ 是对各公司、各产品类别相关的中国企业在美专利组合的客观评估。针对不同专利组合/产品类别(简称“PPM”),我们将分别用一个 直观的6X6专利表格(简称“表格”)来呈现其专利覆盖率。表中6行反映了特定产品的核心技术领域。核心技术的选定基于美国专利商标局与 欧洲专利局合作创建的专利分类系统(CPC)第4级主族。根据专利分类系统中公开的专利申请和授权专利的数量,选取特定产品的前6项(或12项)核心技术。表中6列基于时间划分,反映了技术的成熟度。具体而言,每一列代表不同的专利年龄——按专利优先权年份排列。尽管行标题在变,列标题不变。
根据公司特定产品核心技术相关的专利数量,对每个单元格进行颜色编码。专利权人应当申请或购买欠缺的专利(绿色 ),出售或交易闲置专利(红色 ),以使专利数量达到合理范围(金色 )。专利权人之间可直接交易专利,或借助Ocean Tomo Bid-Ask™市场完成交易。在此过程 中,Ocean Tomo的员工可提供中英文双语协助。
Ocean Tomo Bid-Ask™市场上完成的专利买卖或交易,会被实时、自动存档。 上述交易对“专利表格” 产生的影响也将在Ocean Tomo金榜™实时呈现。自主完成专利交易的专利权人,可向Ocean Tomo提交交易报告,并支付小额手续费, Ocean Tomo会为其更新“专利表格”。对于未纳入Ocean Tomo金榜™的专利, 专利权人认为应当计算在内的,可以通过一个收费的申诉程序来实现。
产品种类依据中国对美国的出口价值决定,数据来自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 Macro Connections Group创建的经济复杂性观察站。
IPRdaily:鉴于Ocean Tomo金榜™的设计理念来源于Ocean Tomo积累自美国市场的经验,该产品能直接适用于中国市场吗?中国客户是否可以基于自身处境对现有模型进行微调?
Jim:Ocean Tomo通过对中国市场的特殊观察开发了金榜这一新产品。经过200多年的发展,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在2018年发布了第1000万件专利。相比之下,1985年成立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已经超越美国,成为全球专利申请量最大的国 家,并预计在未来十年内获得 3,000万至5,000万份申请!相比较于管理大量有效专利的实用性,按申请专利或活跃资产数量对专利资产进行排序不再有意义。 为解决上述问题,Ocean Tomo提供 了一个可操作方案,协助公司按照 产品类型优化其专利资产,以及明确多元化的专利资产是最佳优化方 案。
IPRdaily:除上述两项产品外,您是否还有其他产品介绍给中国企业?
Jim:中国知识产权系统迅速趋于成熟,究其原因,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专利主题范围不断放宽,诉讼选择权不断增强,以及中国希望打造各方平等竞争的大环境。但是中国不存在证据交换环节,原告承担大部分举证责任。因此,许多寻求索赔的专利权人在中国收集(侵权)证据仍然面临重重障碍。在最近的Watchdata案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案件时,参考了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解释如下: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权利人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进行举证;在权利人已经提供侵权人所获利益的初步证据,而与专利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该账簿、资料;侵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认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最高法院的解释为权利人扩大损害赔偿范围敞开了大门。这一变化符合法院为了更好地理解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意愿)。 Ocean Tomo China通过与中国专利原告合作,推进实践现状,解决了现有证据的不足。具体而言,专利权人现在可以向法院提交《Ocean Tomo市场许可费率报告》(即 “MR3”),以提出损害赔偿。 Ocean Tomo的报告基于:
对涉诉技术许可使用费率的独立研究;
对被告销售金额预测的独立研究(从第一次侵权开始至专利到期),以及
对折现率的独立研究。
该研究用于计算潜在许可使用费的净现值(“NPV”)。如果侵权行为确定属实,则法院应当按净现值判决(被告)赔偿专利权人。原告可以将此报告作为参考信息提交至法院,作为对其他损害赔偿计算方法的补充。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cn 中文网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