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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推荐专利代理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专利行政案件、专利民事案件的信息采集申报通知
关于推荐专利代理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专利行政案件的信息采集申报通知
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就专利代理人参加专利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工作建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于2016年起定期更新诉讼代理人名单并公示。现将启动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推荐申报信息采集工作。
此次申报时间为:
2019年1月7日10:00 - 2019年1月18日16:00
请各代理机构在申报时间内进行在线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请于下一期进行申报。
凡在2018年12月27日上午10:00前,未成功办理2018-2019年度专利代理责任保险投保或续保的专利代理机构,均无法在本期进行集中申报,请于下期进行申报。
凡在2018年12月26日下午17:00前,未成功缴纳2018年度会费的专利代理机构,均无法在本期进行集中申报,请于下期进行申报。
已在民事诉讼代理人名单中的诉讼代理人可直接作为行政诉讼代理人参与行政案件,无需再次进行行政诉讼代理人的申报。
申报初审结果可在诉讼代理人专栏中查询。初审未通过且希望补证的人员请参照【注】于2019年1月23日16:00前进行补证操作,逾期未补证将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最终申报结果将在协会网站公布,并于公布日起开始生效。
一、申报对象
(一)申请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专利代理人及其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办理专利代理职业责任保险。(办理责任保险请见http://acpaa.cn/article/content/201705/3761/1.html)
(二)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第一审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专利代理人,应当最近两年连续执业并通过年度考核,其中连续两年是指近两年,即从申报起始日起倒推两年连续进行执业的。如期间有正常转所情况的人员请参照【注】进行操作。
二、证明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一) 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一年以上;
(二)曾经代理专利复审案件;
(三)曾经代理宣告专利权无效案件;
(四)其他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认定的特别情形。
证明文件按以下优先顺序(证明效力依次递减)提交:民事、行政判决书→复审、无效决定书→民事、行政裁定书→复审、无效审查通知书→结案通知书→复审无效受理通知书、口头审理通知书等。
其他要求请参照诉讼代理人专栏行政诉讼集中申报栏目内的申报须知。
三、申报方式
请各专利代理机构登录协会网站诉讼代理人专栏(见链接http://ssdlrzl.acpaa.cn/office/login.asp)以机构为单位进行在线信息申报。各代理机构申报前务必阅读行政诉讼申报系统内的申报须知。推荐信必须采用申报系统中所附的模板(详见附件1)。请仔细阅读后按要求进行上传申报(同一代理机构申报多人时可统一制作一份推荐信,申报时多次上传使用)。
四、注意事项
请按申报系统要求正确填写信息。常见错误如下: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有误、推荐信日期有误、推荐信中无代理人本人/机构负责人签字、推荐信无推荐理由等。请务必检查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注】:
1、连续两年是指近两年,即从申报起始日起倒推两年(如2019年1月申报批次,申报起始日为2019年1月7日,即要求为2017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7日连续进行执业的。
2、有正常转所情况是指在2个月内完成执业证注销及转所手续,继续执业的。如两年期间因正常转所而未连续执业的人员请按照以下进行操作:
(1)在2018年12月27日中午12:00前由机构出具说明(详见附件2),将说明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至协会诉讼工作邮箱(edu@acpaa.net),文件名称为行政诉讼申报-**(人名)连续两年执业的说明。
(2)有以上情况人员且审核无误的可于2019年1月7日10:00-1月18日16:00在诉讼集中申报系统中开始进行正常申报。
3、初审未通过且希望补证的人员请按照以下进行操作:
在2019年1月23日16:00前将补证文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至协会诉讼工作邮箱(edu@acpaa.net),文件名称为行政诉讼申报-**(人名)补证。
4、机构想申请或已遗失诉讼代理人专栏密码
请使用机构在协会登记邮箱发送邮件至edu@acpaa.net进行密码申请/找回(登记邮箱可在http://www.acpaa.cn/view/agencySearch.jhtml查询)。邮件主题为诉讼代理人专栏密码申请/找回,邮件内需附诉讼专栏密码申请/找回说明彩色扫描文件(说明内要求写清机构代码、机构名称、事由并加盖机构公章),工作组将在收到邮件后1-2个工作日内予以邮件回复。
5、申报期间,诉讼工作组将主要以邮件形式与申报人员联系,请各位申报人员在申报时填写正确邮箱号并在申报期间关注邮箱动态,以免错过申报的相关信息。
未尽事宜可与工作组联系。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8年12月19日
联 系 人:诉讼代理人推荐工作组 李洁 朱姜
联系电话:010-82110971/82116911
联系邮箱:edu@acpaa.net
附件1:连续两年执业说明
附件2:推荐信(行政)
附件3:《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
关于推荐专利代理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专利民事案件的信息采集申报通知
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就专利代理人参加专利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工作建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于2016年起定期更新诉讼代理人名单并公示。现将启动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推荐申报信息采集工作。
此次申报时间为:
2019年1月7日10:00 - 2019年1月18日16:00
请各代理机构在申报时间内进行在线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请于下一期进行申报。
凡在2018年12月27日上午10:00前,未成功办理2018-2019年度专利代理责任保险投保或续保的专利代理机构,均无法在本期进行集中申报,请于下期进行申报。
凡在2018年12月26日下午17:00前,未成功缴纳2018年度会费的专利代理机构,均无法在本期进行集中申报,请于下期进行申报。
申报初审结果可在诉讼代理人专栏中查询。初审未通过且希望补证的人员请参照【注】于2019年1月23日16:00前进行补证操作,逾期未补证将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最终申报结果将在协会网站公布,并于公布日起开始生效。
一、申报对象
(一)申请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专利代理人及其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办理专利代理职业责任保险。(办理责任保险请见http://acpaa.cn/article/content/201705/3761/1.html )
(二)申请专利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专利代理人,应当最近五年连续执业并通过年度考核,其中连续五年是指近五年,即从申报起始日起倒推五年连续进行执业的。如期间有正常转所情况的人员请参照【注】进行操作。
二、证明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一) 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一年以上;
(二)曾经代理专利诉讼案件;
(三)曾经代理宣告专利权无效案件;
(四)其他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认定的特别情形。
证明文件按以下优先顺序(证明效力依次递减)提交: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无效决定书→裁定书、调解书、结案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口头审理通知书。
其他要求请参照诉讼代理人专栏民事诉讼集中申报栏目内的申报须知。
三、申报方式
请各专利代理机构登录协会网站诉讼代理人专栏(见链接http://ssdlrzl.acpaa.cn/office/login.asp)以机构为单位进行在线信息申报。各代理机构申报前务必阅读民事诉讼申报系统内的申报须知。推荐信(民事)必须采用申报系统中所附的模板(附件1)。请仔细阅读后按要求进行上传申报(同一代理机构申报多人时可统一制作一份推荐信,申报时多次上传使用)。
四、注意事项
请按申报系统要求正确填写信息。常见错误如下: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有误、推荐信日期有误、推荐信中无代理人本人/机构负责人签字、推荐信无推荐理由等。请务必检查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注】:
1、连续五年是指近五年,即从申报起始日起倒推五年(如2019年1月申报批次,申报起始日为2019年1月7日,即要求为2014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7日连续进行执业的。
2、有正常转所情况是指在2个月内完成执业证注销及转所手续,继续执业的。如五年期间因正常转所而未连续执业的人员请按照以下进行操作:
(1)在2018年12月27日中午12:00前由机构出具说明(模板见附件2),将说明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至协会诉讼工作邮箱(edu@acpaa.net),文件名称为民事诉讼申报-**(人名)连续五年执业的说明。
(2)有以上情况人员且审核无误的可于2019年1月7日10:00-1月18日16:00在诉讼集中申报系统中开始进行正常申报。
3、初审未通过且希望补证的人员请按照以下进行操作:
在2019年1月23日16:00前将补证文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至协会诉讼工作邮箱(edu@acpaa.net),文件名称为民事诉讼申报-**(人名)补证。
4、机构想申请或已遗失诉讼代理人专栏密码
请使用机构在协会登记邮箱发送邮件至edu@acpaa.net进行密码申请/找回(登记邮箱可在http://www.acpaa.cn/view/agencySearch.jhtml查询)。邮件主题为诉讼代理人专栏密码申请/找回,邮件内需附诉讼专栏密码申请/找回说明彩色扫描文件(说明内要求写清机构代码、机构名称、事由并加盖机构公章),工作组将在收到邮件后1-2个工作日内予以邮件回复。
5、申报期间,诉讼工作组将主要以邮件形式与申报人员联系,请各位申报人员在申报时填写正确邮箱号并在申报期间关注邮箱动态,以免错过申报的相关信息。
未尽事宜可与工作组联系。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8年12月19日
联 系 人:诉讼代理人推荐工作组 李洁 朱姜
联系电话:010-82110971/82116911
联系邮箱:edu@acpaa.net
附件1:推荐信(民事)
附件2:连续五年执业说明
附件3:《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
来源: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网站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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