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发服字〔2018〕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部署,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提升高校创新能力,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于2017年12月联合印发了《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国知办发规字〔2017〕62号,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统筹考虑建设需求和地区分布、高校类型和学科特色,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首批20家左右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申报主体
高校是申报建设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主体。
三、申报条件
(一)所在高校已设立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2018年10月31日前设立,以高校发文时间为准)。
(二)符合《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
(三)符合《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之一,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提交《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申请书》(附件)及相关附件,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经主管部门推荐,省(区、市)属高校经所在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厅(教委)推荐,向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提交申请书。
(二)材料核实和初步筛选。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对材料进行核实,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单位。
(三)专家评审。候选单位现场汇报答辩,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名单确认
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高校名单进行公示、发布。
六、工作要求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好本次遴选工作,指导有关高校按照《办法》精神和本通知的要求积极申报。请于2018年12月28日前,将《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件一式两份及电子件)报送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903室)。
特此通知。
附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申请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5日
联系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 王波 010—62083109
教育部科技司 刘法磊 010—66096733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杜鹃 010—62515651
附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申请书》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