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设计专利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陈可南
原标题:一张表帮你了解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法第61条第2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对明确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稳定性,提高知识产权制度的公信力有必要的意义。以下表格归纳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您对专利权评价报告有所了解。
相关数据显示,自2010年开始专利权评价报告服务以来,请求做出评价报告的数量增长迅速。但是,专利权人和利害关系人也应当认识到,在实践中,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作用更多的在于“参考”,侵权判决的结论往往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陈可南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