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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打专利官司被控敲诈专盯拟上市公司!今日受审
昨日,一则“盯多家上市公司打专利官司 男子被控敲诈勒索受审”的新闻消息,受到知识产权行业广泛关注和热议。据新闻消息显示,李云松(化名)和李云柏(化名)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被控敲诈勒索罪一案,于11月20日上午开庭审理。
据此前报道,上海多家科技公司的负责人李云松,以个人或公司的名义,注册了大量专利。其申请的专利数量接近1000项,400-600项专利拿到证书。在此过程中,其以专利侵权的名义,向多家拟上市公司提出诉讼,得到和解费后便撤诉。上海多家科技公司的负责人李云松,被贴上“专利流氓”的标签。
澎湃新闻也曾发布题目为“上海破获敲诈拟上市公司案:囤数百“专利”再借诉讼之名勒索”的相关新闻报道。报道称,此案为上海破获的首例在企业IPO过程中,以知识产权诉讼为手段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
警方称,李云松的公司没有任何实体业务,其专利大都是模仿其他品牌,技术含量低,营收大部分来自诉讼的和解费。2015年至2017年间,李云松等人以此方法,向4家单位索取216.3万元,实际得款116.3万元。李云松的手法,表面是争夺专利权,实质上是一边打官司,一边对企业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企业交出财物,符合敲诈勒索的罪名特征。
2018年1月10日,李云松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拘留。次日,其弟弟李云柏被警方刑拘。
2018年8月24日,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李云松、李云柏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11月20日,案件开庭审理。
据悉,该案择日将再次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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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维权”or“专利流氓”:男子专盯拟上市公司打专利官司被控敲诈
据此前报道,以专利侵权的名义,向多家拟上市公司提出诉讼,得到和解费后再撤诉。上海多家科技公司的负责人李云松,被贴上“专利流氓”的标签。
李云松的家属王千文不认同“专利流氓”的说法。她说,被侵权后提起诉讼,是专利发明者的权利,“和解费”也并非敲诈勒索而来,“你用我的技术你就该付费,这是天经地义的。”
“一项技术在研发过程中,往往有大量专利产生。”王千文称,项目推进过程中,李云松以个人或公司的名义,注册了大量专利。其申请的专利数量接近1000项,其中400-600项专利拿到证书,公司每年的专利维护费,达到10万余元。
李云松曾提到,专利产生经济价值,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将专利出售给其他公司。2013年,他曾将汽车领域的专利卖给上海一家公司,赚取30多万元。这些年,他一共卖掉100余项专利,每项价格数万元不等。
2017年这一年,依靠手中的专利,李云松的公司盈利三四百万元。李云松供述,收入基本上来源于技术许可和代写专利,其中代写专利收入约占60万元。
另一种方法,是通过诉讼。获取专利后,他会进行市场检索,寻找侵权产品,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或并购买他的专利。
李云松供述,2016年至2017年,他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共发起30起左右的诉讼。这些诉讼大部分撤诉,其中有部分和解后撤诉,有些被法院判决败诉,有些还在诉讼过程中,无最终胜诉的诉讼。
▲李云松获得的部分奖项和荣誉。受访者供图
上市前的诉讼
起诉侵权对象时,李云松常常会选行业的龙头企业。
他曾起诉过微软公司,并获得30万美元的和解费,国内电商平台的领军企业,也轮番成为其诉讼对象。
此前的诉讼,大多以和解的方式顺利告终,唯独与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掌阅公司)的诉讼,可以说是一波三折。
李云松与掌阅公司的交锋,始于2017年3月份。彼时,他申请的两项专利取得证书,专利名称分别为,“通过图像采集获取网络连接的数据传输方式及其系统(简称:图像获取系统)”和“通过图像采集启动设备间数据传输的方式及其系统”(简称:图像启动系统)。
该技术“相当于拿手机扫一个特定的二维码,就可以很便捷地获取数据,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用手机扫码,可以下载电子书”。李云松的辩护律师袁洋解释。
李云松供述,获得证书后,他通过专利特征,在网上进行筛查,发现掌阅公司在使用这个专利。袁洋律师解释称,在电脑上登录掌阅公司官网,点开一本图书,会出现一个二维码,用掌阅手机APP扫描这个二维码,便可下载图书。他提到,这项技术侵犯了李云松上述两项专利权。
2017年3、4月份,李云松找到掌阅公司谈判,但没有谈妥。随后,他以科斗公司的名义,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称掌阅公司侵犯其图像获取系统的专利权。
作为数字阅读平台的龙头,那时,掌阅公司正处于拟上市阶段。据中国证券网消息称,在2015年底完成首轮融资后,掌阅公司开启了IPO(首次公开募股)征程。这一情况,李云松是知情的。
诉讼期间,他和掌阅公司进行商谈,但未达成统一意见。之后,李云松以专利无法当庭演示,证据上有瑕疵为由撤诉。几个月后,他以相同原因,又向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李云松供述称,他公司地址在上海,且取得新证据,所以又一次起诉。
法院开庭前,他再次与掌阅公司进行和谈。此次和谈达成统一意见:掌阅公司以80万元,购买科斗公司及相关公司持有的所有专利项目许可。双方签订协议后,掌阅公司先行支付了50万元,科斗公司撤诉。
“专利流氓”
除掌阅公司,厦门的盈趣公司,杭州的古北公司、鸿雁公司,也在李云松发起诉讼后,与其签订和解协议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支付钱款。
上述公司被诉时,一家公司在IPO阶段,一家公司处于深圳股市主板上市进程中,还有一家公司则处于融资阶段。
据此,李云松被认为“专挑拟上市公司起诉”。与这四家公司的“诉后和解”,也成为检方指控其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
检方提到,李云松向这四家公司索取216.3万元,实际得款116.3万元。另外,检方提出,四家公司均认为不构成侵权,但为了避免影响上市、融资或担心诉讼成本过高,被迫和李云松签订协议。
2018年1月10日,李云松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浦东警方刑事拘留,次日,李云柏也因此罪名被刑拘。
警方提到,李云松等人储备了六七百项专利,待合适的拟上市企业出现后,再借专利诉讼之名敲诈勒索。其公司没有任何实体业务,营收大部分来自诉讼和“和解费”,而其专利大都是模仿其他品牌,技术含量低。
李云松的手法,表面是争夺专利权,实质上是一边打官司,一边对企业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企业交出财物,符合敲诈勒索的罪名特征。
李云松因此被贴上“专利流氓”的标签。
李云松和李云柏被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手段,强行索取公私财物,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为李云松。受访者供图
正常维权or恶意诉讼
起诉他人专利侵权,反而被警方以敲诈勒索罪抓捕,此案引发司法界关注。
警方认为李云松等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犯罪,归纳起来,共有四个方面的理由:
其一,恶意诉讼和恶意举报,在法院终审中从来没有胜诉过;
其二,专门选择拟上市的公司进行诉讼和举报;
其三,名下的公司没有任何实体业务,营收大部分来自诉讼及和解费;其四,控制的专利大都是模仿其他品牌,技术含量低。
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在处理案件时,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甄别原告或者举报人的主观意图,而只需要审查判断起诉的理由是否成立、举报的事实是否属实。至于此前的诉讼是否胜诉,更非判断是否“恶意”的标准。“因为从逻辑上讲,每个案件都是不同的,此前败诉不代表今后永远败诉。”
另外,他解释称,拟上市的公司并非维权的禁区,如果其存在侵权行为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选择拟上市公司,利用其害怕影响上市进程的心理进行诉讼或者举报,充其量只是一种维权策略的选择,本身并不违法。至于当地警方提到的“威胁、要挟和恫吓”,需要结合证据判断李的言行是否超越了正常谈判的法律限度。
对于本案中的被告来说,无效宣告以及诉讼周期漫长,影响上市融资,提出专利无效宣告以及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应诉的律师费用,又高于和解金额。因此,即便明知道不侵权,也只能接受和解。
来源:IPRdaily综合整理自新京报、澎湃新闻等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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