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法院投稿诉讼招聘TOP100政策国际视野人物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湾区IP动态职场商标Oversea晨报董图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律所

「金龟子」姐姐请求无效宣告使用12年的「金龟子」商标

商标
豆豆7年前
「金龟子」姐姐请求无效宣告使用12年的「金龟子」商标

「金龟子」姐姐请求无效宣告使用12年的「金龟子」商标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原标题:关于第13029596号“金龟子”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关于第13029596号“金龟子”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18]第0000158090号


申请人:刘纯燕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李二娜

委托代理人:南京愚匠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7年10月11日对第13029596号“金龟子”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委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金龟子」姐姐请求无效宣告使用12年的「金龟子」商标

争议商标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人1991年进入中央电视台,1995年开始主持《大风车》节目,在节目中,申请人决定用“金龟子”作为自己的艺名。申请人在中央电视台少儿节目中以“金龟子”的名字和形象在电视上出现了二十几年,陆续主持过《聪明屋》、《玩偶一牵一》、《风车谜社》等节目。金龟子作为申请人刘纯燕的艺名,在教育、娱乐领域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金龟子与申请人之间已经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争议商标的注册侵害了申请人对金龟子享有的姓名权。此外,在申请人提供“教育、娱乐、组织表演(演出)”等服务时,“金龟子”同样也是识别服务来源的商标。被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申请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使用该商标的服务与申请人有特定联系,具有欺骗性,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商标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1、央视网关于申请人介绍;2、申请人关于“金龟子”为其艺名的声明;3、申请人1992年作为少儿节目主持人金龟子出现在荧屏上的视频;4、《金龟子(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的信息打印页;5、央视网2009-2013年期间金龟子主持《智慧树(周末版)》的视频资料缩略图;6、央视网2014-2017年期间金龟子主持《金龟子城堡》的视频资料缩略图;7、金龟子参加节目的视频截图;8、金龟子参加公益活动的有关报道;9、国家图书馆出具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报告;10、国家图书馆出具的慧科中文报纸(国内版)的检索报告;11、申请人在百度新闻中搜索“金龟子”的搜索结果打印页;12、南京金龟子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企业公示信息网站打印页;13、有关金龟子(连锁)早教中心介绍信息的网站打印页;14、金龟子(连锁)早教中心在糯米网提供团购的网站打印页。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申请人提出无效宣告时,并未能有效证明其主体资格,应不予受理。申请人就相同的事实与理由对争议商标多次提出申请,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申请人提出的无效宣告应不予受理。“金龟子”并非法律所保护的“姓名权”范畴。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对常规固有词汇在合法范围内的使用,并非是对他人享有姓名权的抄袭,不存在任何搭便车之恶意。申请人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具有主观恶意,目的是实现自身对“金龟子”商标在第41类服务上的使用,实现对该商标的独占。被申请人对争议商标进行了长达12年的使用,已经形成了较为广泛的服务销售区域,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和信赖。综上,请求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


被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1、异议决定书;2、营业执照文件;3、2006-2015年部分宝宝入园协议;4、2011-2015年部分入学收费凭证;5、被申请人组织各项活动照片、锦标赛获奖照片;6、参加公益活动照片;7、2010-2015年部分毕业班照片;8、部分荣誉证明;9、门店照片;10、品牌网络推广协议;11、百度推广截图;12、西祠胡同网络推广截图;13、品牌微信公证号截图;14、品牌宣传推广手册;15、部分品牌日常使用照片;16、被申请人教育机构被授予“啦啦操”考级点;17、“啦啦操”比赛获奖照片;18、“啦啦操”比赛荣誉表彰;19、被申请人与江宁广播电视台合作推广活动。


我委认为,申请人提出本案无效宣告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规定,且本案争议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商标法》第七条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相关规定已体现在《商标法》的具体条款中。根据当事人的理由、事实和请求,本案的焦点问题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损害了申请人的在先姓名权以及是否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从而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损害他人在先姓名权是指未经许可,将他人的姓名申请注册商标,给他人姓名权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行为。他人的姓名包括本名、笔名、艺名、别名等。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金龟子”作为申请人的艺名,在争议商标注册申请日之前,已经在教育、娱乐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与申请人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关系。被申请人未经申请人授权,将与申请人艺名“金龟子”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商标,该行为难谓巧合,被申请人明显具有不正当利用申请人艺名“金龟子”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而实现经济利益的目的。由此,争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所标识的服务与申请人具有某种特定关联,从而损害申请人享有的在先姓名权。此外,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在与争议商标指定使用服务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申请人使用“金龟子”商标并达到有一定影响的程度。


二、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该规定主要适用于所使用的商标故意夸大商品或服务的功能、作用等,从而掩盖了商品或服务在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方面的真相,欺骗消费者,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争议商标不存在上述情形,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委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合议组成员:翟晶晶

孙侃华

张娜娜


2018年09月03日



来源:商评委网站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推荐阅读(点击图文,阅读全文)



「金龟子」姐姐请求无效宣告使用12年的「金龟子」商标

官宣!2018全球知识产权生态大会(GIPC)即将来袭!


「金龟子」姐姐请求无效宣告使用12年的「金龟子」商标

IP生态新格局!「G40亚太知识产权领袖闭门峰会」震撼来袭!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金龟子」姐姐请求无效宣告使用12年的「金龟子」商标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商评委网站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豆豆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4690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20124.html,发布时间为2018-10-23 09:54:29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