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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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杨萍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原标题:新时代商标评审改革创新与发展(下篇)
近年来,商标评审委员会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进商标便利化为契机,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推动商标评审工作走向质量变革、效率变革的快车道,迈进了一个新时代。2018年9月10日,IPRdaily发布了“新时代商标评审改革创新与发展(上篇)(点击标题,查看全文)”。本文为解读“新时代商标评审改革创新与发展(下篇)”。
七、商标应诉工作提质增效
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后,案件当事人如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提起诉讼,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为行政被告答辩、出庭,举证证明商标评审裁决的理由和依据。
(一)商标评审案件行政诉讼总体情况
2015-2017年,一审被诉案件22287年件,二审被诉案件6725件,再审670件。其中,2015年一审被诉案件7632件,同比增长2.4%;二审被诉案件2015件,同比减少0.15%;再审案件224件,同比增长286.2%。2016年一审被诉案件5345件,同比减少30%;二审被诉案件2482件,同比增长23.4%;再审案件197件,同比减少12%。2017年一审被诉案件9310件,同比增长74.2%;二审被诉案件2228件,同比减少10.2%;再审案件249件,同比增长26.4%。
2015年—2017年商标评审案件行政诉松量变化图
2015年—2017年商标评审案件行政诉讼败诉量、败诉率变化图
(二)商标评审案件行政诉讼主要特点
2015-2017年,商标评审案件行政诉讼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 商标评审案件应诉占比保持在稳定区间。三年来,案件应诉量及占比一路呈现出平稳走势。其中,2015年裁决总量10.89万件,应诉案件0.76万件,应诉占比7%,这主要是新商标法实施来带的新变化。2016年裁决总量12.52万件,应诉案件0.53万件,应诉占比4.27%。2017年裁决总量16.89万件,应诉案件0.93万件,应诉占比5.5%,较2015年的应诉占比有所回落。
2.被诉率和败诉率呈增长趋势。2015年一审判决6618件,败诉1216件,败诉率18.6%。2016年一审判决6051件,败诉1334件,败诉率22%。2017年一审判决6330件,败诉1594件,败诉率25.2%。2015年二审判决2094件,败诉611件,败诉率29.2%。2016年二审判决2710件,败诉876件,败诉率32.3%。2017年二审判决2614件,败诉977件,败诉率37.4%。
3.败诉主要原因是案件认定的基础事实发生变化。案件败诉主要集中在近似商标、类似商品、商标使用、商标显著性、情势变更、共存协议、不良影响以及采信新证据等8个方面,其中情势变更、采信新证据和共存协议败诉在一审案件中占比较高,接近败诉案件的二分之一,在二审败诉案件中占比位三分之一左右,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本着效率兼顾公平的原则,2017年以来严格中止审理标准,对复审商标中引证商标所涉案件正在审理中的予以暂缓,对非法定事由申请延期审理的案件一般不予中止,这也是导致当事人提起起诉案件增加和败诉率增多的原因之一。这样做主要考虑是,如果所有暂缓申请均中止审理则将大大降低在行政程序中的授权效率,而且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并非终局决定,案件当事人在后续程序中还有救济途径和手段。
4、商标评审裁决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稳步提升。如前所述,商标评审案件败诉的主要原因大多是由于行政诉讼中情势变更和新证据等基础事实发生了变化,并未直接体现为行政机关商标评审委员会与司法机关法院在法律适用上的分岐。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裁决能够被案件当事人接受和认可,商标评审裁决与司法判决适用标准逐步形成共识,商标评审案件裁决质效与社会效果稳步提升。
八、行政复议态势持续向优
商标行政复议商标注册程序性争议行政复议涉及对商标权利人在商标注册、处分等程序性权利的救济,也涉及对商标注册机关行政执法的维护和监督。面对商标评审案件大幅攀升、法律适用难度增加和司法审查压力增大等多重考验,商标评审委员会扎实履行商标注册程序性争议行政复议工作。
(一)商标行政复议案件总体情况
2015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43件,同比增长230%。2016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49件,同比下降10%。2017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80件,同比增长3.7%。2015年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69件,审结率181.7%。2016年审结行政复议案件974件,同比增长26.7%。2017年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31件,同比增长25%。2018年上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7件,同比下降13.7%,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36件,同比下降1.5%。
2015年—2017年商标评审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变化图
(二)商标行政复议案件主要特点
2015年—2017,商标行政复议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复议申请量保持平稳,案件审结量略有回落。2015年申请数量943件,比2014年增长230%,达到2009年(98件)复议申请的9.6倍,审结量769件,同比增长181.7%。2016年复议申请849件,审结量974件,申请量有所回落,审结量又有大幅上升,同比增长26.7%。2017年复议申请880件,同比增长3.7%,审结量731件,较2016年有所回落。
2.复议申请类型集中,补正作用得以显现。复议案件的申请类型相对比较集中,主要涉及商标注册、商标异议和注册商标转让三个大类,补正程序作用显著。2016年,完善补正配套程序,规范补正形式和内容,并根据个案差异规定了不同的补正期限,实现了复议程序补正便利化。
3.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拓化解矛盾解决新思路。针对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结论正确,但程序或理由有瑕疵的部分案件,在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前提下作出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针对在补正期限内申请人不能补正的,做出视为放弃复议申请的决定,节省了行政资源和成本。针对复议案件的类型化规律,通过发挥当事人在纠纷解决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促成商标注册主管机关与申请人已和解方式解决争议,大大提高了案件复议效率。
4.复议权威性不断增强,胜诉率保持在高水平。复议程序作为选择性程序启动简便,审理周期短,审理质量高,受到当事人信赖和认可。2016年,审结复议案件中被起诉13件,一审被诉率1.3%,被诉率同比下降63.9%。2017年,收到一审诉讼15件,与2016年基本持平。2017年复议收到申请880件,未经行政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的仅22件,说明社会公众已将行政复议程序作为解决商标注册程序性争议的主要途径。截至目前,已审结一审诉讼案件8件,胜诉8件,胜诉率100%,连续多年实现“低被诉率,高胜诉率”的目标。
九、典型案例作用不断加强
进入商标评审创新发展的新时代,各类矛盾纠纷、表现形式、难易程度发生很大变化,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多样、专业性更强,涉及面更宽,社会影响更大,审理案件程序和实体要求更高,审理评审案件不仅要在法定期间内结案了事,还要力求让当事人心悦诚服。为此,在商标评审案件审理中,不断强化典型案例的宣传指引作用。
(一)对外发布商标评审典型案例
1.“4.26”知识产权日发布典型案例。2015年至2017年,对外公布商标评审典型案件64件。其中,2015年24件,2016年20件,2017年20件。在这些典型案例中,主要涉及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条、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及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等条款。
2.不定期发布评审典型案例。在商标评审委员会网站开辟理论研究、法务通讯、案例评析等栏目,不定期地发布评审典型案例。2015年至2017年,对外公布理论研究文章12篇、典型案例56件、法务通讯8期。其中,56件典型案例中涉及评审裁决典型案件50件,行政复议典型案例6件。
(二)发挥典型案件宣传指引作用
在商标评审案件审理实践中,既注重解决商标纠纷,注重履行商标法治宣传的职责,同时也注重促进和推动法治建设。
1.解决商标案件纠纷。具有典型意义的评审裁决文书真实鲜活,真知灼见,每件案件有各自的特点,涉及的法条虽然不相同,但是真实、生动地诠释了案件审理实践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同时拓展了商标评审理论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对典型案件所涉及的复杂争点剥茧抽丝式的分析,对裁决涉及的基本案情、裁决结果和典型意义的高度提炼和深入分析,形成了既有特色又有价值的观点和判断,对高效便捷解决商标纠纷、丰富商标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2.履行商标法治宣传职责。审理商标评审案件是明辨是非、定纷止争的过程,一件注重说理、强调说理的裁决文书不仅能化解商标纠纷,还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程序中商标授权确权的辐射作用,实际上也是提高全社会商标法律意识,普及商标法律知识、树立商标法治权威、彰显商标法治力量的过程。公布的评审裁决不仅充分考虑法律效果,也考虑到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这实际上也发挥了评审裁决文书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引领社会法治观念的积极作用。
3.促进和推动法治建设。商标评审裁判文书是具有理性和智慧的裁决结果,不仅对个案作出裁决,还会对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和产生深远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通过商标评审案件的审理,传播社会主义的法治文化,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全民守法。特别是一些在长期审理实践中形成和积累的典型案例,对修改和完善商标法具有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十、智慧评审建设步伐加快
以智能制造为导向的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来袭,智能化不仅是一场技术革命,更是一种思维方式的变革。商标评审委员会重视智慧评审建设,树立大数据、大共享、大应用的理念,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商标评审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智慧评审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水平。在智慧评审建设过程中,始终把智能评审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商标评审委员会专门成立信息化工作组,重点做好评审案件审限管理、网上申请、纸质文件电子化和评审文书即时公开等4个项目研发工作。其中,审限管理、评审文书即时公开上线已经正式运行。通过充分挖掘利用商标大数据,促进了商标评审工作科学管理水平的提升,提高了形审和实审工作效率,拓展了大数据服务能力和应用水平。与此同时,信息化技术的运用,实现了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有序衔接、环环相扣的风险防控体系。
经过多年的努力,智慧评审建设已初具规模。伴随着评审案件网上申请、数据共享电子卷宗资源化利用、案件信息自动化生成、裁决文书智能化写作、类案条法智能推送、法律数据精细化检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以及审理态势数据智能统计与分析等工作的逐步推进,案件审理质效将不断提升,信息化在商标评审工作中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备注:本文首发《中华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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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萍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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