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庭信息|《唱吧炫舞》被诉侵害《QQ炫舞》商标权,《唱吧炫舞》不服提起上诉
2018年7月18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成都掌娱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娱天下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科技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一案。
基本案情
一审法院认为:掌娱天下公司的《唱吧炫舞》游戏软件将“炫舞”作为游戏名称及游戏标识重要组成部分,与腾讯科技公司获准注册的“QQ炫舞”、“炫舞”等四枚商标属于使用在同一种商品上的近似标识,该行为未经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许可,系侵害商标权的行为。综合考虑《唱吧炫舞》游戏在平台的下载量、流水、与平台分成等因素,酌情判定由掌娱天下公司向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与合理开支共计80余万元。
图片为《唱吧炫舞》与《QQ炫舞》游戏标识
掌娱天下公司上诉称:“炫舞”是行业内的通用名称,多次在公开出版物中使用。一直在音乐舞蹈类游戏名称中使用,如“天天炫舞”、“全民炫舞”、“炫舞浪漫爱”。被上诉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炫舞”。“唱吧”的显著性与知名度远高于“炫舞”,因此,不会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或误认为两者存在合作关系。《唱吧炫舞》的游戏方式、界面与《QQ炫舞》具有明显区别,相关公众可以区分两款游戏。且一审法院认定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不合理,上诉人实际获利远低于该数额。上诉人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两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两被上诉人认为:“炫舞”是非固有词汇具有显著性,经过两被上诉人长期、大量的推广具有较高知名度。上诉人提到的“天天炫舞”、“全民炫舞”、“炫舞浪漫爱”商标均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上诉人在游戏界面、游戏名称、官网网站以及微信中使用《唱吧炫舞》,易与被上诉人享有商标权的“QQ炫舞”、“炫舞”产生混淆或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合作关系,侵害了被上诉人的商标权。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并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知产北京
作者:熊北辰 审监庭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推荐阅读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知产北京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