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韩羽枫 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 专利代理人
崔 可 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
原标题:上海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解读
根据上海司法改革和审判工作实际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调整本市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案件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集中管辖;笔者就知识产权部分做简要解读。
6月 29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调整知识产权、行政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笔者就知识产权部分做简要解读。
本次上海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改革是司法改革的一部分,与上次相比,本次改革主要是减少了两个集中管辖的基层法院——黄浦区法院和闵行区法院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公告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将相应的管辖区域进行了分配,徐汇区法院成为主要接收者,接收了闵行区、奉贤区及长宁区,杨浦区法院接收了黄浦区;浦东新区法院和普陀区法院的管辖区域不变。以下分类进行分析。
一、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管辖
上海是较早实行知识产权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的地区。值得注意的是,严格来讲,“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并不属于知识产权犯罪范畴,但是公告仍然将其从广义上作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来进行审理,笔者认为实践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往往与假冒商标等行为有牵连,无论是从事实查明到法律适用确定此罪和彼罪,由知识产权庭的法官进行审理可能更为专业,如此规定体现了实践理性。同理,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纠纷案件也由知识产权庭进行审理。
就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而言,还要受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基本原则调整,也就是说,中级法院收案范围包括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案件。所以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刑事案件就由三中院进行审理。三中院的收案简单讲就是官僚层级讲究级别对等,三分检提起公诉的案件,就由三中院进行审理。
在刑事司法领域中,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与法院工作关系上是固定一对一的关系,如大家在全国各地经常见到的,检察院和法院的办公场所多数都是比邻而居,工作交流都非常便利。但是上海却有所突破,自上海实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就出现了提起公诉的检察院与法院并非固定的对应关系。公告知识产权部分第四条规定“基层人民检察院就辖区内本公告第一条第一款所确定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向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不具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将案件移送具有管辖权的相应法院”,实务中是法院案件移送,而检察院随案走,如长宁区检察院向长宁区法院提起知识产权案件公诉,因长宁区法院没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则将案件移送至徐汇区法院,但是公诉任务继续由长宁区检察院承担。就是说,这四家法院可能会就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面临十六家检察院的公诉人。这也是法院集中管辖与检察院、公安局保持原有管辖格局的折中之策。
二、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管辖
公告中申明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范围和级别管辖按照沪高法 〔2016〕35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本市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执行。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前述规定中的关于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已被本次公告修订,应该理解为,民事案件的案由管辖规定和级别管辖不变。
就民事的级别管辖的整体思路而言,上海和广东近似,与北京不同。级别管辖确定的依据就是案件的重要程度。
北京的确定管辖的思路是,先看标的大小和是否有涉外地因素,再看案由。就是首先看诉讼标的额,确定级别管辖;不低于两亿的直接到高院;不低于一个亿少于两个亿的有涉及外地(含港澳台及国外)因素,到高院,不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不低于五千万少于一个亿,有涉外地因素直接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没有涉外地因素及少于五千万的,再看案由予以确定基层法院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分工。
上海和广东确定级别管辖的思路是,先看案由,再看标的大小和是否有涉外地因素。普通知识产权案件一律在基层法院进行审理。技术类案件、垄断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标的小于一个亿的到知识产权法院(庭),不低于两亿的直接到高院;不低于一个亿少于两个亿的有涉及外地(含港澳台及国外)因素,到高院,不然到知识产权法院(庭)。
其他省份的知识产权法庭的级别管辖也基本上是以上思路,加以局部调整。
三、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的管辖
就行政案件级别管辖而言,既要看案由,还要看行政级别高低。对于技术类和垄断行政案件的一审是在知识产权法院,同时,区级以上政府作为被告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一审也是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上海的基层法院是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的模式,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还是民事、行政“二合一”的模式,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合署办公的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承担着普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二审和重大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一审的工作,何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三合一”,大家拭目以待。知识产权司法领域最新动态解读,我们继续追踪。
附: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一览图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韩羽枫 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 专利代理人
崔 可 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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