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里那些事儿#
关于同意上海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的函
国知发管函字〔2018〕4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在沪设立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的函》(沪府函〔2018〕1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原则同意建设方案。建设知识产权国际运营试点平台对于扩大知识产权跨境交易和创新要素有效供给,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上海市加快建设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卓越的全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请认真做好建设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试点平台建设要坚持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立足上海、面向全国、辐射全球,发挥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互补互促作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打造知识产权跨境交易的重要枢纽和国际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的策源地,探索形成更多更好的知识产权国际运营试点经验。试点平台要与国家平台建立标准化、一体化的业务体系,形成资源共享和业务协作机制,避免重复建设。
三、上海市要发挥好统筹协调和政策保障作用,强化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人才、办公用房等方面的支撑保障,协调推进国有无形资产进场交易和商标、版权等资源对接,推动试点平台建设与知识产权强企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等工作协调联动,确保平台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试点平台建设期为1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后正式挂牌运行。平台承建主体要按程序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告建设和运营进展情况。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大力支持试点平台建设工作,在系统开发、数据资源、人才培养等方面予以支持,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部门支持平台建设,并加强对平台建设运行的日常指导和绩效评估。
特此致函。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8年4月4日
(联系人:饶波华 010-62085316)
#知产大省的那些事儿#
三年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769件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海外当事人青睐
日前,日本贸易振兴机构上海代表处副所长齐藤浩史在参观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时说,上海是日资企业在中国知识产权诉讼的首选地之一。据统计,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三年来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69件,审结609件。案件当事人涉及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原告为涉外企业的案件有656件,被告为涉外企业的共683件,两者基本持平。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毫无偏见的尊重,以及在中国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以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今年3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收到来自SAP股份有限公司的感谢信,公司副总裁KraenK.Williams在信中这样称赞道。SAP是一家德国软件公司,公司发现多家国内培训机构未经许可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和培训教材后,先后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两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贯彻全面赔偿原则,在有证据可证明著作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已超过法定赔偿最高限额50万元的情况下,综合全案证据,分别判决两被告赔偿SAP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18万元及155万元。SAP公司代理律师表示,这是这家德国公司在中国的首次诉讼,被告是国内培训机构,公司心中没有底,但在看到法院判决书后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特意要将这封感谢信送至法院,表示对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平等保护跨国公司知识产权的认可和感谢。
事实上,这不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第一次收到来自海外的感谢信。去年12月,美国达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也寄来感谢信。信中写道:“法官根据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察觉到本案有和解的可能性后,邀请上海浦东知识产权协会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有赖于法官的及时跟进和调解委员会的专业处理,双方当事人很快便达成和解。”目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已与市软件行业协会、市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等社会组织,建立调解员定期驻院机制。这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减少当事人诉累的一项重要举措。
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发函,批复同意建设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新能源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这是全国范围内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建设的第16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据了解,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后,经研究,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决定以厅属浙江省能源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为主体,整合相关资源共同建设。保护中心兼具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双重职能。建成后,将集快速专利预审、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职能于一体。
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获批,有助于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从而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助力创新发展。
江苏省印发2018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计划
日前,江苏省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正式印发《2018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协同推进全省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任务落实。
《工作计划》指出,2018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和“五个迈上新台阶”的要求,突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扎实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整体效能,奋力推动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工作计划》确定了8大重点工作,41项具体任务。一是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推进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和“品牌扬帆”高端品牌培育计划,支持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促进知识产权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二是显著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进一步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用,发展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推进江苏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建设;三是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与司法保护,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四是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强化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着力推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和商标密集型产业,推进“版权兴业”工程;五是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深入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加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建设,健全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六是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化水平,拓展国际交流合作领域,打造知识产权国际化交流平台,支持企业“走出去”;七是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水平,狠抓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加强品牌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培育,加强知识产权数据信息公共服务供给;八是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宣传工作,实施《江苏省“十三五”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深化知识产权宣传,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浓厚氛围。
“北京农商银行”起诉“中公教育”侵犯企业名称权
因认为北京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告传单中擅自使用其名称进行宣传,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原告名称进行招生培训的行为,赔偿损失8万元并在其官方网站和省级以上报纸公开发表道歉声明。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北京农商银行诉称,2015年起,中公教育在其办公楼周边发放招生宣传广告传单,内容都是针对原告招聘岗位设置的培训课程,传单中还印有“中公农商行面试课程”、“中公农商行网校课程”、“中公农商行备考QQ群”。原告在发现被告的上述行为后,多次对被告进行口头警告,但是被告并没有停止借用原告名义宣传的侵权行为,反而自2016年开始更加猖狂地到原告办公楼大厅拉拢生源,并散发印有“农商选中公”、“中公农商行”等字样的宣传报纸和测试题。原告认为,原告享有名称权,被告故意将“中公”与“农商行”字样捆绑在一起对外宣传,很容易使人产生二者之间存在某种合作关系的误解,被告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原告名称进行招生宣传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名称权的侵犯。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英国易捷集团未能阻止“Ezibike”商标在英国注册
众所周知,易捷集团是易捷航空(easyJet)的母公司,其子公司还遍布在运输和酒店等其他领域。2016年11月,丹尼斯.韦尔(Dennis Ware)在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申请注册商标“Ezibike”。该商标指定的类别为第12和25类,涉及自行车相关产品,例如服装、座垫和水瓶架。捷集团对该标志的注册提出质疑,其理由是该标志与其已注册的5个商标相似。该集团已注册的5个欧盟商标分别为:“easyJet”(商标注册号:10584001)、“easyCoach”(商标注册号:15871554)、“easyBus”(商标注册号:10735561)、“easyCar”(商标注册号:10735553)和“easyVan”(商标注册号:12491841)。易捷集团的商标“easyJet”和“easyBus”注册在第39类,涉及各种各样的运输服务。易捷集团指出,“Ezibike”中“Ezi”的发音与“easy”相同。该部分与无区别性的单词“bike”组合起来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有争议的标志是该集团的品牌之一。
韦尔递交了抗辩书,强调其申请的标志与易捷集团商标的拼写不同,且其标志开头的两个字母“Ez”的发音代表电动自行车发出的嗞嗞声。针对韦尔的抗辩,易捷集团引用了品牌博物馆董事长克里斯托夫.格里芬(Christopher Griffin)的一段证词。该博物馆收集了过去一系列的知名品牌。格里芬指出,“easy”品牌系列除了涉及航空旅行服务(该集团以航空服务品牌而闻名)之外,还涉及一系列其他产品和服务,例如,“easyHotel”、“easyGroup”和“easyOffice”。他还指出,由于易捷集团授权或使用的“easy”系列品牌的种类和数量较多,因此,他期望人们能对该品牌系列有更多的了解。
尽管UKIPO的代表奥利弗.莫里斯(Oliver Morris)承认有争议的标志在长度上与易捷集团的商标相似,且这些商标都以字母E开头,但他认为有争议的标志与易捷集团的商标不同。除了“Ezibike”和“easyBus”都包含字母B之外,易捷集团的其他商标均未包含与有争议标志相同的字母,因此不足以使消费者混淆。莫里斯指出,“在这些品牌之间的所有对比中,视觉上的相似性极其低。”韦尔已经被允许继续对“Ezibike”进行商标注册。
爱立信在美国对 LG 电子发起诉讼,指控后者侵犯其一项专利
据 IAM 报道,爱立信于上月在美国地方法院对 LG 电子提起了诉讼,这可能是爱立信自去年年末与 TCL 的 SEP FRAND 纠纷后,其专利组合将面对和经受又一次法庭考验。
这家瑞典电信巨头要求法院宣布其对 LG 电子的专利授权许可的行为符合 FRAND 要求,并要求法院裁定这家韩国公司违反了其 FRAND 义务。爱立信还指控该手机制造商侵犯了一项专利(专利号6,633,550)。
这起诉讼发生在这两家公司未能就一项新的许可安排达成一致之后。爱立信在去年 3 月就一项授权许可与 LG 电子接洽,并于 6 月正式开始谈判。双方此前在 2003 年、2008 年和 2014 年达成过互惠许可交易,最后一项于去年 12 月到期。除了那些早期交易之外,这两家公司之间的密切合作还得益于其 LG-爱立信合资企业。
日本饮食游戏一体游戏吧违犯版权法被关店
“游戏吧”似乎并不是什么新鲜的概念,而岛国的游戏吧在餐厅的角落摆上时下流行的PS4、SWITCH等游戏机和热门游戏软件,深受消费者玩家的欢迎,不过这很快就将成为历史了。
号称版权界“铁腕”的ACCS(一般社団法人电子软件著作权协会)近日对大阪的数家人气“游戏吧”发出了指正函,表明在店内设置家用游戏机有侵权之嫌,于是乎一夜之间包括GameBar1UP等人气“游戏吧”全部闭店,而且似乎重开无望。
日本关于版权的控制的严格度已是世界闻名,而争论已久的关于在餐厅放置游戏机究竟是“饭后休闲”(娱乐化)还是“招揽顾客”(商用化)的界限区分如今似乎下了定论,擦边球之类的事情是ACCS所不能容忍的,岛国民众表示美食闲余也就只能扔扔飞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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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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