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里那些事儿#
中奥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再延长三年
日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奥地利专利局共同决定,中奥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自2018年3月1日起再延长三年,至2021年2月28日止。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奥地利专利局关于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的谅解备忘录》,中奥PPH试点于2013年3月1日启动,为期一年。该PPH试点曾于2014年3月1日和2016年3月1日各延长过一次,至2018年2月28日止。
国家版权局对50家大型网站实施重点监管
从国家版权局获悉,“剑网行动”不断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五年来,全国各级版权执法部门共查处包括网络案件在内的各类侵权盗版案件22568起,依法关闭侵权盗版网站3908个。
自2005年开始,国家版权局联合有关部门连续十三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相继查处了天线视频网侵权案、一听音乐网侵权案、番茄花园网侵权案、思路网侵权案、快播播放器侵权案、射手网字幕组侵权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与此同时,国家版权局加强对20家大型视频网站、20家大型音乐网站、8家网盘、10家大型文学网站的版权重点监管,开展“央视春晚”、国产优秀电影等网络专项保护。五年来,共公布重点作品预警名单29批、731部,下线盗版链接600余万条。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指出,通过“剑网行动”,版权执法力度不断强化,执法领域不断拓展,执法效能不断提高,网络影视、音乐、文学等领域大规模侵权盗版现象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网络版权秩序明显好转。
#知产大省的那些事儿#
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入股公司可独立持股
3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以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形式率先立法,在科技、产业、金融、管理和服务及空间资源配置等进行创新变通,拓宽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渠道、让领衔科技专家有更大的资源调动权、全链条金融体系服务创新、科研人员可以知识产权直接持股等诸多亮点,为创新活动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
知识产权战略是国家重要战略,也为示范区自主创新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条例》作出相关创新性的规定,比如,第十八条明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设立公司或者入股公司的,可以分别独立持股,并按照约定的股权分配比例办理公司登记或者股权登记手续”。
据了解,我国当前对职务发明的奖励,主要是围绕科技成果进行,表现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近年来相关政策文件将这种奖励具体化为现金和股权、期权奖励,但针对的主要仍是转化的科技成果。
《甘肃省2018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印发
近日,《甘肃省2018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护航”专项行动)印发。“护航”专项行动将以全面推进基层执法能力提升为重心,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高专利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抓好协调统筹和责任落实,加强全省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执法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建设,为实施甘肃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强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根据“护航”专项行动方案,3月至11月,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将开展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启动市州12330举报投诉平台,以兰洽会、文博会、电子商务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市州执法督导检查落实,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全力推进基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按省双打办要求,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建立健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运用和管理,规范专利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全省“护航”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目前,“护航”专项行动正处于动员部署阶段。
合肥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执法试点
《合肥高新区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出台。合肥市将充分发挥高新区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方面的先行探索和示范带动作用,整合优化执法资源,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探索有效可行、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
根据实施方案,合肥市将整合该市文广新局行使的高新区范围内版权(著作权)行政处罚职能、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行使的高新区范围内专利行政处罚职能,委托交由高新区管委会承担。与此同时,合肥市工商局行使的商标行政处罚职能已经委托高新区管委会承担。
该市建立知识产权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综合执法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持证上岗、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群众公议、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和七天双公示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欧洲发明专利可于今年3月1日起在柬埔寨获得保护
欧洲专利局(下文简称为欧专局)曾于2017年1月23日发布新闻公告,公告显示,欧专局局长Benoît Battistelli 与柬埔寨工业和手工业部大臣Cham Prasidh在金边共同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欧洲发明专利将可以在柬埔寨获得保护。该协议内容一旦生效,意味着柬埔寨将成为承认欧洲专利效力的首个亚洲国家。不过,因欧专局与柬埔寨之间的协议未如预期安排生效,预定生效日期(2017年7月1日)被延迟。
2017年11月24日,柬埔寨国王颁布法令(Royal Kram NºNS/RKM/1117/017),确认上文所述协议已经通过柬埔寨法律批准。随后,关于欧洲发明专利在柬埔寨发生效力的规定和程序(Prakas Nº282 MIH/2017)于2017年12月8日公布,这为欧洲专利在柬埔寨获得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自2018年3月1日起,欧洲发明专利/专利申请可额外选择在柬埔寨获得保护。欧洲发明专利可依申请人请求在柬埔寨获得保护。在2018年3月1日当天及之后提交的欧洲发明专利申请或国际申请将被视为提起该请求。
请求欧洲发明专利在柬埔寨获得保护的费用为180欧元,缴费期限为自欧洲检索报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过在PCT申请进入欧洲阶段的情况下,该缴费期限与进入欧洲阶段所需各项条件的达成期限的截止时间相同。如未能在前述期限内按时缴纳费用,申请人仍可在两个月宽限期内通过额外缴纳滞纳金(数额为官费的50%)来完成补缴。请注意,该费用一旦缴纳后将不予退还。截至目前,欧洲专利组织共有38个成员国以及2个效力延伸国(波黑和黑山)。此外,欧洲发明专利还可以分别在摩洛哥、摩尔多瓦和突尼斯发生效力。根据上文所述的法律安排,柬埔寨于2018年3月1日正式成为首个在其领土承认欧洲发明专利效力的亚洲国家。
日华媒:日本拟修正版权保护制度 只因时代所迫
日本新华侨报网日前撰文称,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普及,版权保护开始出现很多新课题。全球不断传出“版权保护太严有悖互联网精神”的声音。就在各国纠结于是否要放开一点时,日本已经开始行动起来。文章指出,2月23日,日本政府在内阁会议上通过了《著作权法》修正案。对于日本来说,这是一部非常大尺度的修正案。如果法案通过,电子化的书籍,即使未经著作人许可,也可在网上通过搜索特定词汇看到。而此前,由于日本严苛的版权保护制度,即使在网上输入关键词,也不会出现含有关键词的书籍、文献列表,很多海外的网络搜索服务商干脆放弃了日本这块市场。此外,修正案还规定,学校通过网络向学生发送用作教材的电子书籍和照片时,只要向管理机构统一支付了赔偿金,便不需要获得版权所有者的许可。
文章分析称,这些措施,将让有需要的日本民众不用一次次往返于图书馆和书店,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其实,在很多国家,通过互联网高效运用电子书籍,早已是很平常的事,可是对日本来说并不简单。1887年,日本出台第一部版权相关的条例《版权条令》,1893年又形成了日本第一部版权法律《版权法》。1899年,日本还加入了《保护文学与艺术品的伯尔尼公约》。文章还指出,上百年来,日本版权保护的门槛不断提升,达到了近乎严苛的地步。在日本,侵犯版权绝不是罚点款那么简单,还会有牢狱之灾。
对于堪称极致的版权保护,日本动漫产业感受也很深。由于严格的版权保护制度,日本动漫公司向海外转让版权时面临诸多条条框框,最后谈不成生意不说,海外各种盗版还层出不穷,打也打不完。日本各种优秀的动漫IP,逐渐成为了摆设。不少日本有识之士认为,海外盗版如此猖獗,不能完全归因于他国打击不力,日本严格的版权保护制度,让正常转让渠道受阻。欧美国家在这上面就要聪明很多。文章最后指出,严格的版权保护,曾经让日本涌现出了大量优秀的文化作品,繁荣了文化事业。可是,任何事情都不是一成不变,老办法不一定能解决新问题。顺应时代不断调整,多有一些互联网共享精神,日本的版权保护才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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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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