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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发喜 上海垚马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供稿: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研究院
原标题:专利附图管理思考
专利附图需要管理吗?专利从业者应该怎么看待专利附图呢?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二章第2.3节规定,“附图的作用在于用图形补充说明书文字部分的描述,使人能够直观地、形象地理解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每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上述规定中,附图是用来做补充说明的,也就是说附图的作用只是通过直观的、形象的图形来对说明书文字部分进行补充说明,从字面上来看,附图的作用只是补充说明而已,其为专利说明书的一补充部分,这种用来补充说明的附图真的不重要吗?
众所周知,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从权利保护角度来看,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附图是同说明书一起来支撑权利要求的,附图不能对专利权保护范围产生影响(除外观专利);如此来看,专利附图好像真的不是很重要,专利附图在整篇专利中到底承担了什么样的角色?专利附图对专利性及其它相关权利有没有影响呢?
一、附图在专利申请和确权过程中作用的思考
1.1 专利检索过程中附图的作用
专利检索是专利从业者必备的一项工作技能,是商业和技术情报获取的一项重要手段,专利信息利用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研发创新和经营,专利附图是比较直观的专利信息,无论商业或免费专利数据库均有专利附图显示功能,部分数据库还可以做附图对比,这都说明了专利附图在专利信息利用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实际检索过程中,无论什么目的性的检索,当检索进行到数据处理和标引时,需要人工来做定性分析筛选时,附图是分析筛选人员第一眼去看的信息,通过对附图快速的解读识别该专利技术内容进行初步判断,然后再以摘要信息快速阅读进行再次确认,因为一般情况下,检索的专利数据量都会很大,初步筛选分类一般不会去全文阅读说明书和权利要求,所以专利附图的可解读性和易识别性就非常重要了,在我们申请专利时可以根据申请的目的,对专利附图(尤其是摘要附图)进行有目的性的附图制作管理安排。
在进一步深入阅读分析专利文献时,尤其是机械类的专利,会习惯性的先看一遍专利附图,专利附图可直观、形象的表达出专利的核心技术内容,尤其是解读出完整的技术方案;当发现权利要求书与专利附图和说明书公开的内容有明显的技术特征数量缺少时,需要首先核对专利状态是否还在申请中,这类专利一般情况是会在审查前或中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或者分案处理,这类专利不仅要对其权利要求进行分析,还要对专利附图和说明书进行分析,这类专利附图和或说明书会对权利要求的修改可能带来较大改变。
1.2 专利修改过程中附图的作用
专利修改是专利申请及维护过程中常用到的基础性工作之一,专利修改有主动性修改和被动性修改,主动性修改主要是申请提交后申请人主动申请修改,一般发生于申请人为尽早提交申请以争取较早的申请日为目的,后续再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是一种比较常用的申请策略;被动性修改主要是在审查答辩和无效宣告阶段,这类修改主要为解决专利性和确权问题而进行的修改。在专利修改中,一般修改主要是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在修改权利要求时常会碰到超范围修改问题,因专利法第33条的立法本意是申请人和社会公众的权益关系产生于申请日,因此只能通过申请日提交的申请文件来确定发明创造的范围和权利,不允许申请人在此后的修改中加入申请日未贡献的内容。
在实际修改过程中,很多修改试图通过借助专利附图表示出的内容进行补充原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没有的内容,多数附图因表示的内容不能毫无疑义地被确定,认为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于修改的基础是基于附图的这类修改,附图中明显可见并有唯一解释的特征,是允许补入说明书并写入权利要求书中的,关键问题是其附图可解读出明显可见并有唯一解释的特征,对于修改是否超范围还可以考虑附图中特征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发明的实质,可通过判断修改后的特征是否涵盖了其他形式的结构来确定是否超范围。
由此可见,从附图到文字转换的偏差很难控制,仅凭说明书附图不能断定技术特征的存在与否,尽管在很多情况下,即使没有说明书内容的支持,仅凭说明书附图所公开的内容也可以独立地作出事实认定,但在实际审查中更多甚至会站在社会公众利益角度考虑从严审查。即便如此,通过本领域技术人员角度根据发明本质对专利附图所公开的内容进行解读的技术信息是可以实现对专利说明书修改并写入权利要求书的,从附图到文字的转换过程需要考虑附图可解读出符合明显可见并具有唯一解释的技术特征,这也是专利修改过程中判断是否超范围时必须面临的问题。
1.3 专利无效宣告过程中附图的作用
专利无效宣告过程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附图主要用来辅助技术方案的比对,给人以直观地、形象化地理解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每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附图本身很少可独立作为在先公开证据使用,但附图常会公开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没有文字公开的技术特征,这些技术特征可能就是想要用来作为无效证据使用的重要特征,如上述基于附图的专利修改,从专利附图中解读出符合明显可见并具有唯一解释的技术特征会成为附图能否为之使用的关键。外观专利附图会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产生可专利性影响,已有案例通过外观专利附图无效发明专利(201010207216.7),因为通过外观专利的附图是可以进行部件位置和结构配合关系及技术功能和效果的判断的,所以可用外观专利(现有技术)来评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
在外观专利的无效宣告中,主要以在先公开的外观设计或者与之对应的产品作为证据,对于使用在先公开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附图作为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的证据也越来越多,已有案例证明,在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日前公开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附图在能够体现产品设计特征情况下,是可以用作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证据使用的,尽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附图只是为了结合说明书的文字描述使普通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其技术方案,并且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附图缺少对应外观设计的各角度视图,但是在进行相近似性判断时,可以通过对称性阐述来弥补部分视图不足所带来的缺失,从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来判断,基于一般消费者常识性的认知来判断近似,所以在缺少视图的情况下,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附图也是可以用作外观专利无效的证据使用的。
1.4 附图相关在先权利对专利权稳定性的影响
保护在先权利是专利授权的先决条件,知识产权权利行使的前提条件是不得与在先的权利相冲突。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所称的在先权利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肖像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者装潢使用权等,专利附图相关的在先权主要涉及著作权和商标权。专利附图是具有其独创性的,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不合理的使用他人专利附图是侵害著作权的行为;有些特殊产品不仅申请专利保护,还会以其特有的外观形状或立体商标方式注册商标予以保护,使用类附图注册商标的也比较常见的。在实际工作中,专利附图不仅用于专利申请,也会在产品说明书、宣传海报、结构展示图、组装示意图和产品包装装潢等进行使用,其不同目的使用会导致公开时间先后的问题,对专利附图不当的使用会对相关权利产生不同的影响。
由于在先权利的类型和特点不同,在后知识产权的类型也不相同,比如著作权不用考虑其地域限制问题,但专利权就不行;附图以在先著作权宣告专利或商标无效或在先权利的诉讼中,一旦在先权利的消失可能会对在后的其它权利无法产生影响,所以如何确定附图的在先相关权利是实际工作中需要重点考虑的。如上无效宣告过程中附图的作用所述,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附图可以作为在先设计来评价外观专利的新颖性,在相同的设计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已公开后,再申请外观专利就有可能导致该外观专利因缺乏新颖性而无效,但其不能作为抵触申请来评价外观专利的新颖性,也不能以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先权为由无效外观专利。
二、机械类专利附图管理的思考
2.1 机械类专利附图的特性
机械类专利附图在专利授权阶段具有很好的辅助作用,机械类专利附图具有较强的识别性和区别性,通过快速查看附图即可识别其专利技术产品的领域和属性;附图的比对可以直观快速的区别在先专利技术,结合附图细节也可较为直观的论证其创造性,从附图角度对专利的实质审查环节可快速的理清答辩思路,在此过程中附图的作用尤为明显。机械类专利附图还具有宣传性和规避性的作用,宣传性主要是一般情况下专利附图与产品一致或较为接近,且附图会更细节的公开其内部构造,所以用专利来宣传产品也是比较受欢迎的一种推广方式;专利附图的规避性主要体现在有针对性的进行规避设计,这类附图会有意的与在先专利附图或产品进行区别化,附图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与在先专利或产品区别特征明显,规避类设计的专利附图主要考虑在审查阶段的新颖性和诉讼阶段的可抗辩作用。
2.2 机械类专利附图的公开
这里所指的专利附图公开不仅是专利申请时的公开,也包括专利附图在其它方面的使用的公开,在其它方面的使用的这类公开需要考虑公开时间的选择,不要因不同使用的场景和公开时间的不同而导致对后续权利的影响。附图公开度主要有部分公开、完全公开、单一方案公开、多方案公开、详细和粗略公开等,附图公开的详细程度是基于专利撰写细致度要求而做出的,也是基于该技术发展的不同阶段及申请专利目的性选择适宜的公开策略。比如,在计划提交申请后进行优先权分案或有意的单一性分案时,专利附图需要有针对性的基于说明书和具体实施例进行配合出图,为后续分案和修改做好充分的准备;对于高度概括的权利要求需要多个实施例来支撑的专利附图需要进行多方案附图的公开,这类附图的支撑性较强,一般基于原实施例附图进行扩展性绘图即可。还有很多不同目的性的申请,这里就不逐一进行叙述了,如何对专利附图进行有益的时间和技术度的公开安排是我们值得去认真思考的。
综上,我们从附图在专利申请和确权过程中作用进行思考,尽管专利附图的作用在于用图形补充专利说明书文字部分的描述,使人能够直观地、形象化地理解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每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但对于机械领域中的专利申请,说明书附图的作用还是比较明显的,撰写好机械类产品专利难度其实很高,主要发明人多数不懂得怎样将自己的发明创造讲清楚,甚至大多数发明人不知道该如何提供专利附图;专利代理人的精力又都集中在如何将发明人的技术方案梳理清楚,也很少有代理人对专利附图具备较高的处理能力。
那么,如何通过对专利附图进行有效的管理来提升专利质量和权利的稳定性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需要考虑的重点之一,笔者意从专利附图管理的角度来思考提高专利质量,尽管附图在企业专利管理或专利质量中普遍是微乎其微的角色,但是蝼蚁之穴可溃千里之堤,提升专利质量从专利附图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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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发喜 上海垚马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供稿: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研究院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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