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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国内商标申请与通过马德里国际途径指定中国申请的比较
外国申请人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通常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委托中国代理机构直接向中国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另一种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中国,第二种途径申请人所属国家必须是马德里体系成员国。
作为申请人应该如何选择呢?本文就两种方式在审查期限、指定商品/服务、注册证明文件、费用等方面的优劣对比进行了总结分析。
审查期限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期限是申请人尤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审查期限越短也就意味着商标能够越快获得授权。第三次修改的商标法中就商标的审查期限做了规定,其中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期限规定为9个月。但是在此次修改之前,由于中国商标申请量巨大,中国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期限曾一度达到30多个月。
与此相比,在《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Madrid Agreement))、《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Madrid Protocol))中对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中国的申请的审查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相关规定,依据马德里协定指定中国的申请,中国商标局必须在12个月内审查完毕;依据马德里议定书指定中国的申请,中国商标局必须在18个月内审查完毕。因此在改法之前,相比中国国内申请审查期限的不确定性,通过马德里国际途径指定中国的申请的明确的审查期限对国外申请人来说无疑是一枚“定心丸”。
为了适应商标注册申请的新形势,保障商标申请人及时获得注册,第三次修订后的新《商标法》明确注册商标审查期限为9个月,明显快于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中国的审查期限。因此目前就审查期限而言,直接向中国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优于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中国。
指定商品/服务
商品/服务是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的界限,即注册商标所有人必须在获准注册的商品范围内使用该注册商标。我国自1998年11月1日起采用尼斯国际分类,申请人在提交中国商标注册申请时,需要根据中国商标局发布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选定商品或服务。2016年,中国商标局分三批公布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可接受的商品服务项目,2017年4月,中国商标局又公布了一批中美欧日韩五方可接受的商品服务表述,以适应日新月异的商品市场。
但是,即便如此,由于科技的发展,商品不断地推陈出新,仍然存在不被商标局接受的新商品。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时未按规定选定商品或服务,且该商品或服务的名称也未被商标局审查接受,商标局会就该商品下发补正,要求申请人修改为标准商品名称,并且如果不按照要求补正,该商标申请将不予受理。因此直接向中国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指定非标准商品时,一旦遭遇补正,申请人将面临无法在其实际使用商品上获得商标权的困境。
中国商标局对于非标准商品/服务的审查较为严格,但是对于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中国的商标申请,商标局的审查则相对宽松,除了中国不接受的商品/服务(例如:零售、赌博等)外,中国商标局通常不会对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中国的申请下发关于商品的初步驳回。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在提交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时,必须以其原属国的国内商标申请、商标注册为基础,如果其原属国对商品的规定较宽松,其基础申请/注册的指定商品将可以直接在指定中国时被中国商标局接受。从这一点来看,通过马德里国际途径指定中国的商标申请能够避免申请人无法指定其实际使用商品的尴尬。
当然,由于马德里体系各成员国与中国商标局在商品/服务的要求与分类做法上不一致,加上在商品翻译过程中的一些偏差,有些商品或服务虽然在中国审查时被接受,但是由于商品描述的宽泛或不准确可能会导致商标被驳回或无法获得充分保护。因此,如果选择马德里途径进入中国,可以考虑在选择商品前咨询中国代理人。
注册证明文件
中国国内商标申请被核准后,中国商标局会颁发给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上记载有商标图样、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人名以及地址、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其类别以及商标专用权的起止日期,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
通过马德里国际途径指定中国的国际商标如没有被驳回,中国商标局仅会发出一份《核准保护通知》,不会颁发《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人可以向中国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证明》以证明国际商标在中国的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证明》的设计相对简单,虽然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由于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中国商标的申请人信息只有英文,因此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中,《商标注册证明》有不被认可的风险。如在入驻中国最大的B2C平台天猫商城时,提交《商标注册证明》多会被与品牌资质不符而予以驳回。
商标注册证明样本:
费用
自2013年至今,中国国内商标申请费用经历了三次调整,从1000元/件最终降低至300元/件,10个以上商品/服务的,每超过1个商品/服务,加收30元。
通过马德里国际途径指定中国申请的费用包括三部分,一是向国际局缴纳的基础注册费,二是指定中国的费用,三是本国商标主管机关的费用。
仅针对中国而言,原则上向中国商标局直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费用要低于通过马德里国际途径指定中国申请的费用。但是通常情况下,选择马德里途径会指定多个国家,相较于直接向多个国家分别提出申请,马德里途径更为合算。
根据以上总结,直接向中国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和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中国各有优劣,申请人应该按照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例如希望尽早获准注册应优先考虑中国国内申请,对商品有要求则可以选择马德里途径。
来源:康信知识产权
作者:刘璐璐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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