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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马佳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原标题:有多少APP可以“重来”?
现在,打开手机,查看你手机里有多少个APP ?是不是经常多的觉得自己手机内存不够用?
APP目前在互联网大行其道,每天都有大量新的APP上市,每个人的手机、Ipad每天都会登录不同的APP寻求各种服务。在 PC 互联网上,域名是最宝贵的财富,这已经成为一个没有争议的共识。而在 App 时代,域名变得不像过去那么重要了,赢得高度关注的却是之前更多被传统行业重视的商标。如果你的企业推出了一款新的 App,就应该在第一时间为你的品牌抢注相关的商标,不要等应用真正出名了才去管。这里说的商标,除了软件名称商标,也不要忘记对应用 Logo 也进行注册。如果条件允许,尽可能注册更多的类别,你今天在做 App,谁知道明天寻到机会,会不会转去做硬件呢?
下面举个实践中APP商标之争的案例:
“115”商标之争:
115网盘被迫下架,115网盘来自老牌互联网厂商广东雨林木风公司,在115网盘推出了手机App之后,他们遭遇了之前意想不到的麻烦。
本来看似没有争议的“115”商标,其实已被一家名为邯郸平安防护工程有限公司的河北企业注册,这家企业拿到了第9类“115”商标注册证书,并且以此为由,向各大应用市场主张权利,要求下线雨林木风的115网盘App。两家企业为此打得不可开交,最终闹上法庭。
目前,因为争议涉及的商标权归属并不明晰,各家应用商店对这款App采取的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目前谷歌市场和app store已经恢复上架,国内部分应用商店则采取了暂时下架的方式。
不管该案最终结果如何,毫无疑问损失最大的一方当属雨林木风。在应用被下线期间,115网盘App平均每日损失数千装机量,半年用户量损失数十万,据传收入损失逾千万。更何况这事情发生在网盘大战最为激烈的2013年,这对于本来已经被有关部门勒令关闭分享功能、正奋力谋求产品转型的115网盘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APP必然为商家带来大量的利润和商机,同时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侵权。那么APP和其他的商品和服务一样吗?需要注册商标吗?答案是肯定的。APP作为一种新的服务和商品同样需要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护。
那么,APP的商家应当如何对起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APP之著作权的保护:
(1)APP程序本身,即软件著作权保护;
(2)APP内的自行设计的图像、音乐、人物肖像、场景、文字说明、台词等等可以用作品版权来保护。
著作权证书并非一定要申请。但在你主张权利的时候(例如应用被盗版了山寨了,和应用市场沟通时,著作权证书和作品登记证书就派上用场了),这些有效力的证明能帮你快速举证,降低沟通成本,快速维护权益,把损失降到最低。
检查你的应用商标是否被盗用了
当 App 拥有一定知名度时,各种模仿和山寨就顺势而生,这几乎难以阻挡。如果你不关注,你也许想象不到,和自己的 App 一模一样的另一款 App 也在应用市场上展示着,甚至,那款山寨 App 拥有比你还要多几倍的用户!一旦确定自己的 App 被山寨了,就应当尽快和应用商店联络,申请下架这款应用。对于各家应用市场,各类盗版和山寨应用也一直是重点整治的对象。只要你有投诉,有证据,百分之百能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永远不要忽视这些盗版应用,它们除了像一块卫生纸一样吸干本该属于你的流量,还会像一只不知何时窜出的臭鼬,把你的品牌和口碑搞臭。
APP之专利的保护:
虽然纯软件是无法取得专利保护的,但如要与硬件设备结合,可以方法专利提交申请。
另外,在2014年5月1日起,我们开始对包含图形用户界面(GUI)产品的外观设计给予专利保护。
需要的注意的是APP是不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在2014年5月1日以后,不仅可以通过发明专利来保护还可以通过外观专利来保护。
APP之商标的保护:
(1)文字:可以保护APP的名称、简称或者异称;
(2)图形:可保护APP本身的图标、APP内常出现的图形。
针对商标申请一般的话 APP 需要注册第9类和第42类的。第9类主要是成品的软件出售;第42类主要是APP的开发。
首先,可以选择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9类上“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等商品上注册。其次,很多开发的APP会涉及到软件等相关服务,所以可以考虑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42类4220群组的“计算机软件维护”、“计算机软件更新”等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
另外,APP的商标注册要根据其提供的具体服务选择注册的类别。APP的注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APP是提供服装销售的,应当在3503类群上进行注册,如销售服装的“蘑菇街”、“凡客”等;如果是做 医疗服务的还需要注册44类;APP是提供婚恋服务的,应当考虑在4505类群上选择具体的项目进行注册,如百合网APP;建设银行APP,提供金融服务,则要注册在3602类群上的服务项目;还有我们特别熟悉的天猫APP,是提供线上的各种商品的交易服务,应当注册3503类群上的服务,尤其要注册“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这一服务项目,京东APP也一样;而像携程旅游等一类旅游相关的APP,应当在39类上选择具体的服务。
最后,APP的标识设计应当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确定没有与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在先注册的商标类似(可以在注册前由专业代理公司查询)。非常值得重视的是,商品或服务的类别选择一定要精准,应当选择自己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类别,如果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错误,在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后维权会很困难。所以,APP的出厂商家如果不能确定注册的类别,就应选择专业的代理公司代为分析和办理。
每款APP在命名时,为让客户更了解其产品功能和服务项目,存在显著性强弱的不同差异,因此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有的应用名称,属于经营者臆造出来的词汇,显著性较强,发挥商标的区分或指示功能就更强一些;而有的应用名称则偏描述性,如主要描述该款APP的功能、用途、类别等,因此,它欲发挥商标的区分或指示功能就被弱化了,甚至不存在。因此,不是每个被控侵权的应用名称的使用,均能构成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这一点,在《商标法》第59条中也有体现:“注册商标中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所以在APP命名时需要特别注意,以免影响商标权的取得。
因为不必要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和被侵权风险,有多少APP可以“重来”?可以禁得起“折腾”?对于每一个经营者来说,APP如同自己的孩子,需要更精心的呵护,更全面的保护,才能让他更加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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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佳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编辑:IPRdaily 赵珍 / 校对:IPRdaily 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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