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美妆”这是咋了?
近日,郑州新颜美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证实网曝消息属实。介绍说,2002年该公司第一次申请“美妆”商标,并最终于2007年获得通过,但因为当时公司业务并不涉及微信公众号,所以并没有关注这一领域。最近公司上线了一个以“美妆”为名的微信公众平台,发现有许多公众号都使用了这一名称,因此才进行投诉,“目前投诉了排名比较靠前的几十家公众号。”工作人员表示,腾讯微信平台已经清除了多家微信公众号的名称。
“主要是现在用得比较泛滥,导致我们的权益都没有办法行使。这次投诉首先是为了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但并不是为了损害他人利益,我们目前的想法是对方谨慎运用就好,不要侵害我们的利益,如果使用过程中侵犯我们的利益,我们肯定会进一步追究。”工作人员继续说道。
美妆公众号纷纷沦陷了!
近日,网络热曝教你各种种草的美妆公号一片死寂,带有“美妆”字眼的公号被人以商标侵权的名义举报,遭微信违规清除。公众号大多涉及美容化妆领域,名称多为"某某美妆"或美妆日记、大赏等。据其中一家公众号认证详情中的名称记录部分显示,2017年9月11日该名称因侵权被清除。运营方表示,对 "美妆"二字能够成功注册成商标很不理解,"但是这些已经不重要了,既然已经被处理了,我会尽快想办法申诉,如果不成功,会尽快改名字。"
多个美妆类公众号名称被"违规清除"
9月11日,“Cosmetic美妆大赏”公众号发布声明称,表示公众号并没有任何问题,是因为原名称中的"美妆"二字被人注册成了商标,所以无法使用。据了解,该商标由郑州一家公司于2007年注册成功。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此前公司业务并不涉及微信公众号,因此没有维权,最近业务扩展,所以投诉了排名靠前的几十家名称中带有"美妆"的公众号。
“Cosmetic美妆大赏”发布声明称
投诉称,“‘美妆’商标为我司注册,商标号‘4168469’,2007年我司已经注册此商标,并2017年再次申请延续,并且我司微信号‘ACA美妆’已申请美妆商标保护,疑似微信号都涉及商标侵权,请认真核查处理,立即撤销其他‘美妆’微信公众号者使用,否则我司将采取法律途径起诉解决。”
某美妆公号收到的来自郑州新颜美妆有限公司的投诉
年前已注册商标 因业务扩展而维权
该商标在2007年完成注册,2017年商标续展成功。商标的原始注册人并非“郑州新颜美妆有限公司”,是注册后经过商标转让,才到了“郑州新颜美妆有限公司手里”。
“美妆”商标
开放申诉通道 恢复相关账号名称
由于有用户投诉,名称中含有“美妆”二字的公众号侵害了他人商标权,平台在查看了投诉主体资料、商标注册证等证据材料后,删除了相关账号的名称。
随后相关账号进行了申诉,平台逐一核实,发现确实未充分考虑“美妆”一词的通用性质,使用一般标准一刀切并不完全适用,因此恢复了相关账号名称。平台也将与有关部门、企业保持沟通,梳理和规范此类名称的使用。
腾讯回应称,平台将继续开放申诉通道。公众号被投诉处理后,可在7天内申诉,平台将根据法律法规、平台规则再次确认处理结果。
“美妆”到底是否为行业商品通用名称?
出了这件事的时候,很多人都表示疑问,“美妆”这个赤果果的通用名称,是怎么注册下来了?
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那么什么是通用名称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十条规定:
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属于商品通用名称的,应当认定为通用名称。相关公众普遍认为某一名称能够指代一类商品的,应当认定为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被专业工具书、辞典等列为商品名称的,可以作为认定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的参考。
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一般以全国范围内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为判断标准。对于由于历史传统、风土人情、地理环境等原因形成的相关市场固定的商品,在该相关市场内通用的称谓,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通用名称。
所谓商品或者服务的通用名称,是有一个限定的前提的,即“行业”。意为:某个商标是否属于通用名称,是要在固定行业下来进行讨论的。
我们口中的“美妆”一般是指女性使用用来提高自身颜值的化妆品,这个商品类别在商品分类表中一般是属于第3类,该类别主要是包括:日常化学用品(不要在意纯天然植物精华这种事情)中的0306化妆品中。
而本商标注册在35类销售和广告的类别,所涉及的行业并不是美妆的制造业。所以一项叫做“美妆”的销售服务,和一项“西瓜”的广告服务,没有什么区别。所以这个注册在35类上的“美妆”商标,不属于行业通用名称。
没有商标,自媒体容易受伤
公号因没有商标保护被侵权,在业界早已不是什么稀奇事儿!2016年“火传媒(上海)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商标网上正在申请的商标注册多达600余个商标,注册类别涵盖9类、16类、35类、36类、41类、42类、45类等。列表中显示有近百家自媒体公众号,比如“一条”“毒舌电影”“严肃八卦”“超高能E姐”“石榴婆报告”“飞碟说”“黎贝卡的异想世界”“独立鱼电影”“关爱八卦成长协会”“视觉志”“于小戈”以及“新榜”“新媒体排行榜”等。
据悉,火传媒的法人是知名影星黄圣依的丈夫杨子,随后杨子也在朋友圈就此事发表声明称,自己对公司抢注商标一事并不知情,此外,自己也愿意配合进行商标转出事宜,且不会利用上述公众号商标,做任何有目的及盈利的打算。
杨子回应抢注公众号商标
虽然有些美妆号已正常运营,但是这件事无疑给运营商敲了一个警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注册了,并不是真的要去做什么,只是属于保护性注册,防止别人拿你辛辛苦苦做出的品牌去做什么你不愿意看到的事。发展自己和保护自己同样重要。
试想,一个运营者每天除了辛辛苦苦做推送,还要时刻盯着有抄袭嫌疑的同名公众号,因为名称没有保护给封号!小编我只能送你一句歌词“啊!多么痛的领悟,你曾是我的全部!”
对微信命名规则、商标维权注意事项以下三点作为补充建议:
1. 对于以“商标侵权投诉”为由被清空名称的公众号,假如,投诉存在不合理之处,比如商标类别没有与投诉内容完全对应,属于“跨类别保护”,应在反投诉描述中写明。比如名称相同,但卖家具的商标不能来投诉运营电影的公众号,投诉本身超出了商标保护类别。
2. 以“商标侵权投诉”为由被清空名称的公众号,最好不要直接举报对方“恶意抢注”,或者说,“恶意抢注”的举证要求非常高。假如认为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在对方进入公告期时提起商标异议。
3. 自媒体人申请商标注册,除了尽早,也要选择适当类别,出于经济考虑,也不必注册全类。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游云庭律师建议的申请类别有:第9类(计算机软件);第35类(广告);第38类(电视播放、即时通讯);第41类(在线出版);第45类(在线社交)。
来源:IPRdaily综合北京青年报、吹IP以及IPRdaily中文网
编辑:IPRdaily 赵珍 / 校对:IPRdaily 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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