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法院投稿诉讼招聘TOP100政策国际视野人物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湾区IP动态职场商标Oversea晨报董图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律所

商标侵权案件关于「犯罪金额」的判定案例二则

机构
豆豆8年前
商标侵权案件关于「犯罪金额」的判定案例二则

商标侵权案件关于「犯罪金额」的判定案例二则

#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原标题:【经验分享】商标侵权案件关于犯罪金额的判定案例二则


商标侵权查处案件,应将网络销售金额纳入犯罪数额中


商标侵权案件,其犯罪数额是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而犯罪数额主要由侵权方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非法经营数额或违法所得数额组成。在当今互联网和实体销售互相角逐的时代,侵权产品的流通除通过实体店经营,现今还会利用互联网销售平台宣传与销售。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可以发现在一般的工商行政查处中,网络销售侵权产品的违法所得,也应作为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罚依据。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


(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


(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6年3月,我们在对客户的品牌网络监控时,发现淘宝平台上某商家销售侵权产品的价格明显低于客户商品的市场价。随后依据客户指示进行了现场调查和监控等手段,确认了侵权方的实体店铺的经营地址和仓库,并获取到大量侵权产品库存的线索。对此我们准备了完整的投诉材料,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投诉。


2016年4月与工商的查处行动中,在侵权方的住宅即仓库内存放有大量带有完整包装的客户产品。经鉴定均为假货,执法部门根据侵权方在淘宝店铺销售该产品的价格,认定其违法经营额34570元人民币。除现场查处到的侵权产品外,我们又向淘宝公司当地工商部申请,调取侵权方网络销售侵权产品的具体数量和数额。综合实体销售和网络销售的侵权产品,共认定其非法经营数额81781元人民币。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权方做出260000元人民币的处罚决定。


商标侵权案件关于「犯罪金额」的判定案例二则


无法确定侵权产品价值的犯罪案件应如何认定犯罪数额


在涉案产品属于加工原料类的情况下。其特点就是产品价格浮动,市场上不存在固定标价,并且购买方为牟取暴利,往往与使用者相互勾结,在明知产品涉嫌假冒的情况下,还继续采购,再加工后销售,这对犯罪数额的确定造成了极大的困难。根据《知产解释》中的规定,侵权方提供的证据就应不可采纳。在实践中执法机关更倾向于采纳被侵权方提供的价格建议。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计算。


多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形式处罚的,非法经营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销售金额累计计算。


项目中,使用的客户品牌油漆,涉嫌假冒客户商标。随后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成功的查处到135桶假冒油漆,根据客户出具的价格证明其涉案金额。但是在公安前期的调查阶段,线人反馈假冒产品的购买方与生产厂家勾结。销毁了所有正在生产的假冒产品,并向公安提供伪造单据,目的通过降低犯罪数额来逃避法律的制裁。


对此根据“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解释”,由于实际生产销售的假冒产品价格的证据无法达到证明标准。属于《知产解释》规定的“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情形,该种行为应以正品的价格(或市场价格)计算犯罪数额。最终公安认定现场查处到的假冒产品其涉案金额17万多元人民币,根据《刑法》规定达到立案标准予以立案。


商标侵权案件关于「犯罪金额」的判定案例二则



来源:康信知识产权

作者:林志涛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IPRdaily 赵珍  /   校对:IPRdaily   纵横君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商标侵权案件关于「犯罪金额」的判定案例二则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商标侵权案件关于「犯罪金额」的判定案例二则

本文来自康信知识产权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豆豆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4690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17153.html,发布时间为2017-09-05 10:24:18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