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个人在网络上传输或在公共场所播放他人作品,不属于著作权中“个人合理使用”?

版权
阿耐9年前
个人在网络上传输或在公共场所播放他人作品,不属于著作权中“个人合理使用”?

IPRdaily,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产业媒体

426.cn,60万知识产权人的上网首页


个人在网络上传输或在公共场所播放他人作品,不属于著作权中“个人合理使用”?


原标题:著作权限制的个人使用


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列举了12种可以构成“合理使用”的情形,其中,个人使用是第一种“合理使用”情形,根据《著作权法》(2010)第22条第1款第1项规定,个人使用的情形是: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这里的使用应当指的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播放、改变、翻译等行为,而不是对作品单纯地功能性使用,例如阅读、浏览。

 

根据法律条款的规定,构成个人使用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 目的是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

 

个人包括家庭、小型朋友圈在内,对于公司或其他社会组织则不适用。例如,在公司内部召开的会议上,复制他人作品作为资料发给与会人员,已经超出了个人使用的范围。

 

这里的目的是直接目的,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而不能是为第三方目的而使用。

 

例如,个人在网络上传输或在公共场所播放他人作品,则不属于“个人使用”,而是为他人提供服务。

 

  • 使用的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著作权法如此要求,考虑到个人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可能会侵害他人的发表权。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0条的规定:

 

著作权法所称已经发表的作品,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许可他人公之于众的作品。

 

  • 复制的数量不得过多。

 

通过复制的方式使用他人作品,通常只会复制一份,如果数量很大,可能会超出个人使用的范围。

 

  • 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损害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主要是出于保护著作人格权的需要,当然个人使用他人作品是否必须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9条的规定:

 

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

 

制定个人使用条款,是立法者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给予个人很大的使用他人作品的自由。随着时代的进步,《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也对个人使用条款进行了修订:



个人在网络上传输或在公共场所播放他人作品,不属于著作权中“个人合理使用”?


从这上述三个修改草案中,发现立法者删除了个人“欣赏”这一目的,将“使用”修改为“复制”,将使用对象“作品”修改为“作品的片段”。从中可以看出,个人使用的范围被大大的压缩了。


来源:知产部落

作者:杨晓雷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活动推荐点击下面图片,了解活动详情)



个人在网络上传输或在公共场所播放他人作品,不属于著作权中“个人合理使用”?

G40知识产权领袖闭门峰会,老炮儿们都到了!



本文来自知产部落并经IPRdaily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文章不代表IPRdaily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阿耐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7382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14595.html,发布时间为2016-10-27 10:15:54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