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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一:元素禁忌
元素禁忌,其实是文化(宗教)禁忌。由于各国文化差异,每个国家与地区,都有某些特定禁忌,如日本忌荷花,忌数字9和4,韩国也忌4、美国人忌数字13,加拿大和英国忌白百合。我以上提到的荷花,数字等,在商标设计中,往往以图形元素形式出现,因此,需确保在项目开始时,充分了解当地人文情况便可。
龙在东西方文化中的理解大相径庭。东方认为是吉祥神圣之物,在西方却被理解成邪恶。这也是为何在东方举办的国际类赛事中,很少出现龙为吉祥物的原因。
当然,也有过例外。
禁忌二:传播禁忌
我们在讨论各种禁忌也好,美感也罢,又或者图形的内涵,其实我们都是为了提高商标的传播性。
商标、品牌名称、广告语、产品品质……等诸多方面,辅助促成了品牌形象。品牌形象如需根深在消费者心智中,首要条件是能够传播,然后便是利于传播。
以下内容仅就商标违背传播条件来进行讲解与分析。
影响商标传播性的三点要素
1、易于应用
介质
商标作为品牌的身份标签,会与产品同时出现在顾客面前。
衣服的布料,汽车的合金,饮料的铝罐,铅笔的木材,通讯器材的塑胶……,这些,均是商标呈现的介质。目前,极少会有人会先去考虑这一点,因为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某些曾经不可能印制logo的介质上,也逐渐解决了这些难题。
媒介
媒介有别于介质。
布料,可以理解为服装品牌商标出现的介质,而领后标,便是服装品牌商标出现的媒介。合金,可以理解成汽车品牌商标出现的介质,而车前脸、方向盘、车钥匙,便是汽车品牌商标出现的媒介。
在商标设计时,一定要充分的了解,商标将会出现在什么样的媒介上。
当媒介面积较小时,不宜出现复杂化的商标。当然,这一点作用,目前在VI设计中也逐步被辅助图形所代替。例如下图adidas的胜利三条杠,便是为适应不同媒介考虑而生的。
将商标中元素拆分,在设计初期,便充分考虑不同媒介的应用需要来进行设计。
商标设计中,应该尽量充分考虑最终实施的媒介。
2、易识别
易于识别的背后心理,其实是易于感知。
消费者在看到商标后,能够迅速的通过商标的样式明白这是一个什么企业机构或者产品。
上图logo,如应用在男士相关用品之上,便是错误的选择。
商标的表现形式
对于商标的表现形式,通常从形式上分为以下三大类:图形、文字和图文结合。
首先,图形,作为组成商标的主要元素之一,在表现形式上,又可分为如下两类:
a. 反映行业或品牌价值内涵(抽象型)
这类图形设计常用于:有具体业务但无具体产品的企业;产品线较为丰富的企业;企业业态较为丰富的企业;行业认知度较低的企业……
由于无法从具体形状上反映行业特性或囊括的业务范畴,大多在商标设计时,用图形去反映某种精神状态或面貌。
b. 反映行业或品牌特性(具象型)
图形直接取材于行业特性或产品特点,是此类商标中图形的主要表现形式。
这类图形设计常用于:认知度较高的服务型机构;产品线单一企业……
图形的禁忌:无论是以上所提到具象型还是抽象型的图形,都需在图形样式上多做考虑,以免产生歧义联想。
人像商标的禁忌:在此,特别说明,采用人头像作为品牌商标主要图形情况。
以上举例的四组商标,均为人像为主要基本型。除老干妈品牌外,其余三组,均在表现形式上,将人物进行二维化处理,削弱人物真实社会身份,强调人物内涵定位(KFC:和蔼;王致和:传统;真功夫:霸道)。
某些品牌在创立之初,一心扑在产品研发,渠道建设等方面,不大注意品牌形象的打造。由于过于相信“好酒不怕巷子深”的道理。又由于品牌拥有方错误的理解品牌的含义,希望将自身而不是产品打造成品牌,违背企业发展市场规律。这便是前些年,人像商标大行其道的主要原因。这样的表现形式,会给观看者带来某些不好的联想。近年来,人像商标被吐槽很多,很多品牌拥有者也逐渐转变思维,也不再执意将自己头像做为品牌商标出现。
字体样式的禁忌:
我们先看看上图知乎的汉语拼音。各位可以自行感受一下,你们认为哪一个给你的感觉更严肃?哪一个更具娱乐性?
再次强调一下,在商标的设计中,图形与文字的区别,其实是很模糊的,上图中的zhihu,虽以文字形式出现,但我们第一感受,依然是作为图形去理解。
色彩选择的禁忌:
色彩,是最吸引人的元素。
在色彩的选择上,首先需参考第一点文化(宗教)禁忌,其次,便是与行业的契合度。
同样图形为主,但使用不同配色,均会产生不同心理感受。常规来说,食品类忌冷色调;儿童类忌冷色调;
商标设计中,图形的样式,无论是具象或抽象,均需要在图形的美感与联想上多做考虑。避免产生歧义。特别是某些具象图形商标,既然以具象的方式出现,就应该更加精准的反应产品或行业特点,以免画虎类犬。
而文字字体样式的选择上,需更透彻的了解企业或品牌价值定位,再来选择符品牌形象定位的字形来表达。选择了错误的字形,便违和了品牌形象定位的初衷。
3、易复制
在看下面的内容之前,让我们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各位可以拿一张纸和一支笔,随手画出你能够记得的商标,我们再来看看,有哪些商标是我们记忆深刻的。
商标的视觉形象不像广告语文案,有那么大的传播机会。我们可以将广告语,用调侃的方式在生活中使用,例如赵本山的那句:“谁用谁知道!”
商标需要具备易于传播性,就需要刨去本身为了复杂而复杂的设计概念。这一点,是被大多数设计师或客户所忽略,但,这确是最重要的,是衡量商标传播力度的最主要标准。客户会错误认为,花了钱,不能买个复杂的,就不划算。设计师会错误认为,自己不做出一个复杂的,就反映不出自己的实力,这些观念都是错误的。
iOS7变成现在的样子后,大家都在吐槽,说难看,但却极少有人发现其中的机会所在,在抛去了繁杂的拟物化设计之后,留给我们的,是真正抽丝剥茧的基础图形。世间的基础图形,不外乎圆形、方形、三角形、六边形……谁能够第一时间抢占这些图形在客户心中的心智定位,未来就在你手中。我们看到钩子,会想到谁?我们看到蓝红白相间的太极图案会想到谁?这就是简单的魅力。
不要为了追求形式上的复杂而复杂,从而违背了传播的初衷。
来源:优设网
编辑:IPRdaily 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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