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版权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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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中文作品在海外传播如何获取版权收益?欧美国家如何利用新技术手段保护新闻作品版权?“付费墙”模式是怎么运作的?今天,我们推出“新舆论格局背景下新闻界的版权保护”系列文章之三,向您介绍海外媒体在开展版权保护方面有哪些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在著作权管理领域中,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国家法律体系、体制机制相对较为完善,在打击盗版、维护新闻作品版权方面运转良好,其成功经验对于我国媒体版权保护工作具有一定参考意义,提供了新的思路。
采取影印复制权和数字化复制权保护
随着汉语在海外的逐渐推广,海外教育机构、企业和政府部门对中文书报刊内容的影印复制和数字化复制需求剧增。据国际复制权组织联合会(IFRRO)公布的2013年年报,当年该组织会员收取全球影印复制权和数字化复制权使用费7.85亿欧元。美、英、澳、意、韩、日、新加坡、北欧五国等以及中国香港等地区都存在对大量中文书报刊内容的影印复制和数字化复制,并且已经对本地区的学校、商业机构、政府部门发放多年的许可和使用费征收,其中涉及大量中国作者、译者、中国报刊社和出版社利益。但我国媒体普遍缺乏这方面的版权意识,多年来,不但丧失了诸如影印复制权和数字化复制权等很多海外版权收益,也丧失了中国在这些领域的话语权。
向海外授予复印权、数字化复制权利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收取版权费,不但可以加快中国文化“走出去”的步伐,增强汉语和中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而且能提高中国新闻界的海外收益,提升国际传播力和竞争力,提升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
采用科技创新建立版权保护系统
2009年,美联社建立“新闻注册”系统,对美联社所有新闻内容设置标签和版权信息,可反馈文章内容的具体使用情况。该系统向内容拥有者和出版商提供详细的内容使用、付费服务和强制的技术支持等指标,任何第三方或用户均可通过新型数字平台和设备,找到并使用美联社的新闻内容。
美国版权结算中心(CCC)、澳大利亚版权代理机构(CA)和英国版权代理机构(CLA)等海外机构针对新闻媒体开发了版权管理系统,任何学校、企业和政府部门在对与其合作的新闻媒体进行影印复制和数字化复制时,都有详细的计费系统,帮助新闻媒体收取复制权和数字化复制权使用费。
用付费墙等模式引导规范版权有偿使用
付费墙模式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传统媒体对其在线内容进行有偿付费阅读而建立的支付模式。美国上千种日报中,200多家建立付费墙,占日报的16%,但代表1/3日报读者。美国发行量前20名的报纸有9个建立付费墙,占前20名报纸发行量的51%。华尔街日报以独家新闻对每个平台收费。纽约时报以个性化服务推行码表付费墙。此外,还有数据库、电子教材等授权收费模式。
明确新闻作品版权归属
在美国等国家和地区,著作权法中有雇佣作品概念,记者属于受雇者,职务作品版权归媒体,记者有获益的权利。也有一些国家规定新闻作品版权归属由媒体与记者协商,媒体可提取一定比例管理费,大部分收益则归属记者。
来源: 中国记协网
编辑:IPRdaily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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