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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通常被称为特惠贸易协定新的“黄金标准”,它强调解除边境内贸易限制,促进管理一致。就得到成员国的批准而言,TPP前方的路途将会变幻莫测。去年10月,在历经五年谈判之后,TPP终于在美国亚特兰大签署,然而截至目前,只有马来西亚批准了该协议。此外,美国公众对TPP好处的怀疑与日俱增,目前领先的下届总统候选人都表达过对TPP的疑虑。所有这些都表明,在2016年总统竞选之际,美国国会不太可能短期内就TPP作出决定。
事实上,关于TPP对成员国经济的影响,支持者和反对者一直存在互相冲突的观点。不过,在经济福利方面,大多数标准模型都倾向于TPP会带来积极影响(尽管很微小)。TPP中一项特别的创新就是知识产权(IPRs)保护。
贸易政策和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权宜婚姻”的历史要追溯至几十年前。知识产权保护天生是领地性的——这项权利在国家层面授予和实施,而试图在国家之间进行统一和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可回溯到19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知识产品和外国直接投资在国际贸易中大量开展,创新者和模仿者之间的冲突开始加剧。
20世纪70年代,美国开始推动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层面采纳防伪码。这个努力在多边贸易谈判东京回合(1973~1979年)的最后阶段启动,其驱动力是拥有商标的控股公司的游说。这些公司试图限制国际贸易中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动,虽然他们没有成功,但预示了创新领先国家的未来方向,尤其是美国。
1986年第八轮多边贸易谈判(乌拉圭回合)开始时,这项战略有了改进,超出了防伪范畴,着眼于在一系列广泛的知识产权法律文件中建立最低保护和实施的标准。它的吸引力在于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更广泛的贸易议程联系起来,并为多边贸易体系提供争端解决机制。相反,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优先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作为讨论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起点。然而,WIPO一贯缺乏有效的强制执行权,这常常被视为美国支持与贸易有关的解决方案的背后原因。因此,乌拉圭回合谈判采纳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为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立铺平了道路。
自那以后,创新领先国家的工业集团继续游说在贸易协定中加入知识产权保护章节,并把重点放在特惠贸易协定。于是,美国达成的新一代特惠贸易协定(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开始)通常包含“TRIPS plus”条款。欧盟也遵循了相似的路径。此外,知识产权保护条款也成为标准被纳入美国和欧盟与其他国家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
在TPP谈判中,美国注重延长版权保护期限,调整规则以有效拉长专利期、限制非专利药进入TPP市场,以及为生物医药(从活生物体研发的药物)制定附加规则,包括最低数据保护标准。
TPP协议的最终条款并没有实现美国谈判代表的所有需求。但仍有若干“TRIPS plus”措施得到采纳。该协议中一些值得关注的规定包括:商标保护期限不低于10年(TRIPS的要求是7年);最低版权保护期限至少70年(TRIPS最低标准是50年)并加强版权执法,以及要求TPP成员国同时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互联网条约的签署国;要求用可强制实施的法律手段保护商业秘密(TRIPS并未指明这些手段);保护在申请上市过程中未公开的实验数据(农用化学品至少10年,药品至少5到8年;TRIPS没有这样的要求);明确保护新的生物制药产品(包括生物制品)(TPP是首个规定此项的贸易条约);如果专利局延迟授予专利权,则应调整专利期限补偿延迟,这将促进TPP各国专利授予时间的统一。
值得指出的是,以上条款中的某些内容已经超出了现有美国双边协定中的“TRIPS plus”条款。简而言之,TPP将提供更高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以及更好地反映现存的美国法律。
TPP一旦获得批准,将为更高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所产生的影响提供一次天然的试验机会。相比处于类似发展阶段但保护标准较低的国家,身为TPP成员中的发展中国家是否会出现更多创新活动,并更好地利用外国技术?抑或,TPP只是简单地将美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缺陷“出口”给其他国家?例如,美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调诉讼,这从专利授权公司角色日益突出可以看出——这些公司更关注知识产权的授权与诉讼,而不是生产与创新。
对于各种推论的结果,只有时间才能证明一切。(原标题:TPP的知识产权保护迷局)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总第750期
作者:卡洛斯·普里莫,巴西基金会商学院副教授,世界银行经济政策与债务项目前主任
编辑:IPRdaily 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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