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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在创新发展中的作用是什么?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分别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作出了阐释。
从国际上来看,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创新引领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全球知识产权规则正面临着新的调整,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突出。
从国内来看,我国经济已经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创新将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需要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保障和激励创新的重要作用。
“在这种形势下,知识产权一定要当好‘攀枝花’,做好‘顶梁柱’,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为其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申长雨说。
什么是当好“攀枝花”?申长雨说,就是知识产权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实现良性互动。
什么是做好“顶梁柱”?申长雨以专利为例进行了说明:“就是要通过对专利的重要布局来促进经济发展。一是做好专利的区域布局。结合不同区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资源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专利布局,比如为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等提供有力支撑,促进这些战略目标的实现和主体功能区的建设。二是做好专利的产业布局,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好比大家购买了房子都要办理产权证,你创造了新技术,就应该去办理知识产权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申长雨认为,知识产权就是这样一种激励创新发展的制度设计。一方面,知识产权是创新的“原动力”所在,解决的是形成科技成果的“最先一公里”问题,有句话讲得好,“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用好知识产权就能激励创新”。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桥梁”。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是联系创新和市场之间的纽带,是实现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必不可少的关键一环,解决的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所以,我们要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热情,更好地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但仍存在一些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
知识产权是一个舶来品。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建立的时间虽短,但发展迅速。我国用了仅仅30多年的时间,就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历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
申长雨说:“‘十二五’时期,我国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403.4万件、实用新型421.4万件、外观设计297.2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跃居世界首位并保持领先地位;全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达到3.6万家,知识产权服务业年营业收入突破800亿元;我国还与63个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签订多双边知识产权合作协议等171份;全国县级知识产权机构覆盖率扩大一倍。2015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100万件,连续5年稳居世界第一,商标注册量继续保持世界第一,已经成为名符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
然而,申长雨也指出,在看到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困难。“知识产权在我国虽然没有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但它毕竟是一个舶来品,要让它发挥更好的作用,必须打好基础。”
首先,一些地方存在知识产权文化短板现象。知识产权文化概念最早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出,我们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凝练提出了“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之所以提出知识产权文化这个概念,目的是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推动自主创新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境氛围,大力提高公众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让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培育知识产权文化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建议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在重视发明创造的同时,也要重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尽快形成知识产权产出和知识产权文化培育‘两手抓、两手都过硬’的新景象。”申长雨说。
其次,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融合还不够紧密,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矛盾依然突出,知识产权侵权在某些领域易发多发势头仍未得到根本遏制,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仍缺少平台和机制,权益分配仍不够科学合理,企业知识产权竞争能力偏弱,海外风险防控能力不足。
再次,知识产权管理效率不高,知识产权区域发展不平衡,需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这些都是制约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特别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亟待我们努力研究和破解。
此外,我国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市场价值的专利,形成有效布局的专利以及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版权精品都还不够多。
努力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实现“五个转变”
申长雨介绍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强调要让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去年底国务院还专门印发了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就有关工作做出了明确部署。为了尽快弥补不足,补上短板,国家知识产权局“十三五”时期将努力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实现“五个转变”。
一是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转变。要坚持“数量布局、质量取胜”的理念,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政策,优化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推动职务发明相关制度的出台,合理降低专利申请和维持费用,提高全社会创新创造积极性,促进产出技术含量高、市场效益好的高价值专利。
二是知识产权保护从不断加强向全面从严转变。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快速维权援助,引导创新主体多渠道、低成本、高效率保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推动形成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不断提升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满意度。
三是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从单一效益向综合效益转变。要从完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搭建知识产权转化交易平台等着手,积极营造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良好环境,强化企业知识产权运用主体地位,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新业态新模式,多渠道盘活知识产权资产,加速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综合效益。
四是知识产权管理从多头分散向更高效能转变。要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区域合作,鼓励地方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知识产权治理水平和管理效能。
五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从积极参与向主动作为转变。要充分利用多边、双边和区域合作平台,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谈判中主动作为,使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体现更多的中国元素、中国智慧,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朝着“普惠包容、平衡有效”的方向发展。要依托“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加强区域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促进相关国家和地区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到2020年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将更加完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将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将更加凸显。”申长雨说。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蒋建科
编辑:IPRdaily 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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