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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原指是什么?
“IP”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其原意为“知识财产所有权”或者“智慧财产所有权”,也称为智力成果权。直译是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
它具有的四个基本特点:⑴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⑵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有所有者。⑶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例如商标是有效期为10年,发明专利有限期为20年,版权单位申请的有效期是50年,如果是个人申请的,有效期为个人有生之年及之后的50年。⑷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不同地区或国家法律法规不同,保护程度和要求有所不同。另外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专利和版权的获得需要经过权威部门登记注册。
现在大火“IP”它究竟是什么?
随着时代发展和变化,我们现在所说的“IP”它的含义有了新的变化和延伸。
如果喜欢关注娱乐新闻和知识产权的朋友,会发现最近有一个新词屡屡见诸于新闻标题中,“IP”就是其中之一,并常常与“火”和“大”等词语搭配在一起。那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请听我从去年的几部热播电视剧开始讲起。
谈及去年最火的电视剧《琅琊榜》绝对是最有竞争力的候选之一。《琅琊榜》由海宴的同名网络小说改编。早在2007年于起点中文网上进行连载刊登后,就获得当年架空历史类年度网络最佳小说、九界网最热门点击等成绩。其后的热播剧《花千骨》同样改编自网络小说。在经过长达两个月的播放映后,“花千骨”这一名字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品牌效应呈几何增长,“花千骨”一跃成为人人所说的“大IP”。当然IP并不单只指网络小说改编电视剧这么简单。它催生出了“文学—影视—音乐—游戏”这跨形态的完整产业链。以往依靠某一款单独的作品或产品去赢得市场,而如今人们思考更多的是如何可持续的利用已功成名就的作品,快速的实现其它形态领域品牌化。
那什么叫“IP”呢?放在目前的语境中和根据上面案例,更多的是指适合二次或多次改编开发的影视文学、游戏和动漫等。能穿越多个形态,虚构而又不可随意改变的那点真实存在,就可以叫IP,他可以是一个故事情节、一个人物、一副漫画甚至只是一个名称或符号。
概括一下它同样具备四个基本特点:⑴它是无形的,但又贯穿始终。⑵它必须能穿越多种形态,只能固定存在单一形态的不是IP。⑶虽然是虚构,但无比坚固,不可以随意改变。⑷虽是虚构,但人人都可以感受到它的真实存在。
我相信,未来“IP”会更火,内容会更加丰富。打个浅显易懂的比方, “IP”就像金子,它走到那都是会发光的!
来源:北京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
作者: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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