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暴风影音)的招股书显示,2011-2013年,该公司获得了上述产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共计花费9817.89万元。
和讯网发现,这些传播权分为1-12个月、13-24个月、25-36个月及36个月以上四档,而招股书并没有详细列示每部电影、电视剧、每个综艺节目分属哪个级别,这就给采购成本的摊销留出了操作空间。 “具体每部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有多少成本进入当期报表,并最终反映到净利润上,恐怕只有公司内部的财务人员才能清楚,如果财务人员不坚持职业操守,财务报表就容易被操控。”一位注册会计师告诉和讯网。 ┃无形资产摊销随意性大 2011年度
来源:和讯网 作者:高山 编辑:ipr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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