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的法律的法律国内版权代理版权价格 《好声音》版权再陷争夺战 唐德入局打灿星?|产业|领先的全球知识产权产业科技媒体IPRDAILY.CN.COM
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法院投稿诉讼招聘TOP100政策国际视野人物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湾区IP动态职场商标Oversea晨报董图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律所

《好声音》版权再陷争夺战 唐德入局打灿星?

产业
阿耐10年前
《好声音》版权再陷争夺战	唐德入局打灿星?

IPR Daily,知识产权第一新锐媒体

《好声音》版权再陷争夺战	唐德入局打灿星?


都知道灿星制作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制作公司,其兄弟公司梦想强音估值更是突破20亿。但在国内模式圈看来,灿星模式背后一直深深的埋了一颗“定时炸弹”——那就是”中国好声音“的版权。


现在,这颗炸弹在多番预警之后,终于爆了:根据唐德影视公告,其公司与Talpa传媒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意向书,Talpa将授予唐德影视《……好声音》(The voice of…)节目的开发、发行、营销等独家权利和许可,并向其提供创作和制作支持服务。


《好声音》版权再陷争夺战	唐德入局打灿星?

Talpa Media 创始人 John de Mol


究其原因,模式圈有人向娱乐资本论透露说灿星只是拿到了 “优先购买权”,这种权益在”长达70多页的法律文书背后有很多可以毁约的地方“。而据娱乐资本论调查,从第二季开始Talpa公司就被某卫视过亿的版权费养大了胃口,但囿于灿星、浙江、加多宝三方实力,Talpa一直不敢僭越。这一次唐德的加入,似乎更像扮演“Talpa代理公司”的角色,逼迫灿星拿出更多权益也好,分享更多版权也好,都是Talpa协约的应有之义。当然,以唐德的综艺实力,其可能不会参与制作《好声音》,但作为talpa的类代理公司,其要参与发行以及全产业链的开发。如果未来灿星与模式公司签约满了,还得找唐德签。


不妨假设一下,如果《……好声音》脱离了“灿星制作团队”,这档成熟的、既有利益方合作条件已定型的“版权引进类”现象级,将何去何从呢?另外,《好声音》的金主加多宝、播出平台浙江卫视,以及最重要的观众能否买账,都将被画上一个很大的问号。


不过对于此事,灿星却明确向小娱表示,他们拿到的就是“独家优先续约条款”,在中国大陆地区,除非灿星不买,别家才能买,对于这个事情,“灿星”没有任何可以担心的。基于这种坚定的态度,市场上也有人认为,整件事或许是唐德在资本市场的炒作。


不过,像“…好声音”这样的版权纠纷在中国早已不是个例,版权意识、制作理念的天然矛盾等因素,为中国模式市场埋下潜在的隐患远不止这一个。


为什么说《中国好声音》在灿星是颗“定时炸弹”?


早在2014年,灿星就被曝只买了四年的版权,Talpa“好声音”版权已被国内某A股上市公司购买。之后到了2015年又有类似的声音,当时两次灿星都辟谣称,自己是“三年一签”,2014年就已经续签到第六季。


但它所谓的“续签”,签的是什么呢?据悉,灿星签的只是“优先购买权”,虽然有“三年一签”的优先续约,但是节目是不是要再播却仍旧是双方每年一商量,所以这一筹码还不够硬。这档节目的绝对把控权依然在Talpa手里。


《好声音》版权再陷争夺战	唐德入局打灿星?


《中国好声音》于2012年播出,2011年,国内版权代理公司IPCN从Talpa手中买断的其在中国的独家发行权,将其制作权授予灿星。据公开资料显示,IPCN公司曾介绍,“版权方对节目品牌的国际统一性非常注重,要求非常严格。”或许这也意味着“Talpa非常强势。”


根据当时参与该项目的A先生称,当时《中国好声音》的模式不过只有小几百万人民币的量级,但到了第二季某卫视就开出“过亿”的版权费,着实吓尿了Talpa。之后每年Talpa都在试图提出更高的要求。


另外,往往欧美模式公司认为自己掌握版权和宝典,非常强势。体现在:在拍摄前就一定要模式费到位,这是不愿意承担风险;同时在衍生利益分成上,“通常要求一半以上”;而且,“签的合同每次都是70页以上”,一方面,也许是工作严谨,但另一方面,也容易被人解读为“在合同内设计各种利己的限定条件”。这也为矛盾激发埋下伏笔,“毕竟现在中国本土出现了越来越多年轻有为、有主张的制作团队,双方谈不拢、出现矛盾很正常。”


2015年《中国好声音》第四季收视率破5%,60秒的广告卖出了3千万,被称为“史上最贵广告”。有业内人士认为,面对如此大的蛋糕,Talpa可能已经不满足于已有的利益分成了,想改变合作条件,于是以“版权转移”的方式“倒逼”灿星重回谈判桌,筹码就是“唐德”。


Talpa会把“好声音”版权交给唐德吗?灿星恐不买账


《好声音》版权再陷争夺战	唐德入局打灿星?


当然,“…好声音”版权的归属问题,才是大众最关心的。小娱从既有、新增利益方的角度综合考量,认为灿星不会轻易买账。


昨天,小娱采访了灿星副总裁陆伟,他认为虽然“ The Voice of…”的品牌属于Talpa,但“中国好声音”的中文节目名称属于灿星,即便Talpa结束模式授权,灿星依然拥有“中国好声音”这个品牌。何况当下,公司与Talpa还有几年合约,同时拥有独家优先续约条款,在中国大陆地区,除非灿星不买,别家才能买。“灿星”的立场已经很明朗了。


根据业内某位后期资深人士c先生透露,灿星内部早都认识到,“好声音”不可避免的开始“疲软”,第四季也多亏注入“周杰伦”的强心剂,才保持收视坚挺。关于第五季用什么大咖,如何创新突破,并非易事。所以,C先生认为“如果灿星不打算让步,放弃这个模式,开发类似的模式也是有可能的。”他还爆料称“灿星手上其实有一档有潜力的音乐模式”,虽然这还有待求证。


《好声音》版权再陷争夺战	唐德入局打灿星?


事实上,灿星“干脆做档新节目”的处理方式早有先例。灿星曾参与制作《中国达人秀》(微信号:chinatalent2012)的前三季,后来因为版权问题干脆舍弃了,2014年灿星原创的《出彩中国人》(在线观看)第一季第一集首播,48城收视率达2.255%,甚至超越当晚的《中国达人秀》。2015年《出彩中国人》第二季播出后,收视口碑都占了优势。


话说回来,万一真交给了唐德,这个综艺圈的“新人”。这意味着就算拿到这个版权,唐德暂时没有经验和能力做好“新《中国好声音》”。其二,从商业角度看,对以加多宝为代表的广告主来说,《中国好声音》跟灿星、浙江卫视,早已形成一个整体品牌。如果轻易换掉灿星,是否有广告主、电视平台愿意接盘、观众会否买单,都要画上一个很大的问号。


也就是说,如果整体的盘子做小了,对于模式方来说,反而是个失败的选择。另一方面,唐德何时能拿到这个模式,官方也还没回应。按照它的公告,双方要在2016年2月8日或之前签署具体协议,否则合作即将终止,如果签署协议,唐德影视的相关权益将从协议生效之日期开始算起的四年时间。不管结果如何,“唐德”这个名字反正是被记住了,因此,“炒作说”也甚嚣尘上。同时,也有说法称Talpa是借唐德威胁灿星,唐德在其中,更像一个“代理公司”,或者说就是“一把枪”,


“好声音”版权纠纷不是个例,整个中国模式市场隐患多为哪般?


《好声音》版权再陷争夺战	唐德入局打灿星?


事实上,除却利益上的冲突,国际模式公司来到中国后,与中国制作团队合作的天然差异,也为中国市场埋下了诸多隐患。


第一,源于版权意识的差异。


“合同的签订”首当其冲,外国一般一份合同书近百页,双方合作筹备期便花费大量时间,而中国的公司合作追求快速,容易忽略其中的法律陷阱。有媒体报道过,IPCN曾经将荷兰的72页授权合同,花了两天两夜将之翻译成中文,再请律师用中国法律语言来审核。但电视台看了后说:“这是极其不符合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合同,请减少到不超过30页。”当时,对于模式公司而言,他们执行合同也存在困难。版权公司在国外鞭长莫及,不能监督国内公司到底是不是做了违背了双方的约定。另外,节目播出后,付款手续麻烦,而国内公司欠款现象严重。


究其原因,无非是中国市场还不成熟、操作也不规范。伴随着《中国好声音》的走红,模式市场逐渐透明,外国公司的各种电视节目模式被中国制作公司抢购。这一情形吓坏了版权方,导致很多公司直接跳过制作公司和电视台对接。


第二,双方制作理念差异。


国外很多公司观念都有点陈旧,老观念认为中国市场差、技术落后、合作难。所以,模式版权方会要求节目播出前全款到账,试图以零风险进入中国市场。但如今的中国市场,以80后、90后为主导的制作团队,在自身实力不断增加的前提下,是很难接受这种合作方式的,态度必然会越发强硬。


以当时湖南卫视引进荷兰《以一敌百》节目版权为例。让荷兰方不满的是,电视台开出的版权价格非常低,而且几乎没有议价空间。但更主要的分歧是观念上,如模式授权的合约限制播出次数。有领导不理解:“你把杯子怎么做的方法教给我了,那现在这个杯子做好了归谁呢?我要把这个杯子给谁看、看几遍,关你什么事?”版权方认为:“可知识产权是我的。”制作方回应称:“劳动是我付出的。”也就是说,国际游戏有它的规则,但体制内决策者也有自己的角度。


当然,经过上一轮激烈的市场竞争,目前国内整个模式市场都基本饱和了,利润空间小了。《中国好声音》的巨大成功,导致Talpa与灿星出现这种矛盾,可能已经是“模式市场”的高潮。同时,政府对“引进模式”的限制政策也在压缩这个市场,从另一角度来说,或许能帮助促进中国研发原创节目。


衷心希望中国下一个现象级节目,能诞生于由中国电视人原创的模式。



来源:娱乐资本论

编辑:IPRdaily 王梦婷

阿耐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7443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11745.html,发布时间为2016-01-23 15:44:44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