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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项创造发明都凝结着创造者无数的心血和努力,因此虽然专利维权的道路艰辛而曲折,专利的所有者都不会放弃。遇到专利侵权时,经常会遇到关于数额赔偿的问题,数额赔偿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专利维权的难易。
对于专利维权中的数额赔偿问题,国家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为了更好的打好维权之战,专利所有者维权时在设定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同时可以考虑相关的法律规定。
我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由于该规定过于粗线条,缺乏操作性,很难在司法实践中简单适用,2001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规定》中,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了以下计算方法。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
(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2、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
3、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最高赔偿数额为100万人民币)。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
综上,在专利维权过程中,确定侵权赔偿数额的时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权利人产品减少的数量、侵权人可得利润、专利许可使用费数额、专利权的类别、侵权程度等等。往往,原告无法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些要素,法院往往根据原告举证的程度,在法定100万以下酌定作出判决。
没有专利侵权,就涉及不到专利维权的问题。因此要想根本上解决专利维权的问题,关键还是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加大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普及。人人遵守法律,社会才会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IPRdaily
作者:赵虎 律师 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编辑:IPRdaily 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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