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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妖镜”下的互联网+知识产权

产业
IPRdaily10年前
“照妖镜”下的互联网+知识产权

“照妖镜”下的互联网+知识产权

IPR Daily,知识产权第一新锐媒体

 

 

文 /王明阳 驿狐项目联合创始人 君杜&驿狐知识产权事务所 

 

上回书咱们交代了“互联网+知识产权”这个跨界杂交出的“怪胎”是在怎样的背景下一步步孕育、诞生并影响到整个行业,以及在它诞生之后,行业各阶层在面对这个新鲜事物时显示出的一幅众生相。这一回,我们要把“互联网+知识产权”这个怪胎放到照妖镜下面看一看,这玩意儿本质上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万事万物,皆有因果,存在即合理,互联网+知识产权的产生也不例外。既然是跨界杂交的产物,想搞清楚它的本质是啥,就得先看看它爹妈的本质是啥。

 

知识产权,从业者都比较熟悉。个人认为还是有必要来解释一下,本文说的“知识产权”指的是一个通过法律授予适当垄断权利从而刺激个人或组织创新,促进智力成果更有效的为人类创造价值的体系。这个体系里包含着各种要素和资源,一个国家知识产权的强大,一定是因为知识产权体系健全,并且各要素和资源运行高效。

 

人类前两次工业革命以机械和电力的发明和应用为标志。经历了两次工业革命,生产工具极大进步。理论上,人类现在掌握的技术和资源本应足够满足自己物质需求。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究其原因,信息传递的低效,导致了各种生产要素无法得到高效配置。所以,今天很多行业面临的不是产能不足,而是产能过剩。

 

“互联网”的本质,我个人的理解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对“信息”这种生产要素产生了大量需求,催生出了信息技术,而信息技术的进步使得人类社会逐渐形成了一种全新的基于“互联”模式的信息生产方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我们得以让更多的主体接入到信息产生和传递的系统中来,信息的丰富和快速传递让资源得到了更高效的配置。需求与供给更便捷透明的对接,帮助我们以更低的成本获得更高的价值,这也是“互联网”在这个时代的使命。

 

搞清楚了它的爹妈是谁,我们也就可以大概描绘出“互联网+知识产权”的本质。“互联网+知识产权”就是利用互联网技术让知识产权体系里的各种资源和要素得到更有效的配置的一个产物。它的的终极目的是用更少的成本,让知识产权发挥更大的作用,产生更大价值。这里的成本不仅指客户购买知识产权服务的预算成本,也包括整个社会为知识产权水平提升所付出的成本(如信息技术带来的主管部门与机构间案件流转成本的降低等)。

 

很多人对“互联网+知识产权”恐惧、迷茫其实是因为这个命题太过宏大,我们身处其中,盲人摸象,很难对它进行准确把握。对新生事物的恐惧,是人类的本能之一。这种本能促使人们保全自己,远离危险。但人类能够发展到今天,靠的不是本能,而是勇于探索未知领域的精神。所以,我们需要将视角拔高到本质、行业的高度,从更高的视角来认识它,把握它,从而消除这种恐惧,只有勇敢迈出那一步,才能得到更大的发展。

 

通过上面的梳理,我们大概知道了“互联网+知识产权”并不是什么洪水猛兽,只是顺应了市场需求,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互联网+知识产权”是个初生的婴儿,难免又哭又闹给行业带来许多负面的影响,但我相信,多给它点耐心,细心呵护,它最终会造福我们。该来的始终会来,无论我们是欢迎、逃避还是诅咒。稍安勿躁,毕竟只有适应社会需求的,对社会有益的,最终才能存活下去。

 

到这里,在了解了“互联网+知识产权”的本质之后,我们就需要停下来思考一下自己在“互联网+知识产权”的演进过程中,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你有什么资源?以及自己的资源如何通过互联网的配置发挥更大的价值?下一回,我们来聊聊“互联网+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可能产生的商业模式、以及目前知识产权行业的各种角色,在互联网+的环境下将面临怎样的命运和出路。

 

 

 

来源:IPRdaily

作者:王明阳 驿狐项目联合创始人 君杜&驿狐知识产权事务所 顾问

编辑:IPR daily 王梦婷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IPR Daily立场。本文由王明阳授权IPR Daily发表,并经IPR Daily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作者同意,并请附上出处(IPR Daily)及本文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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