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关于“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案”带来的警示与思考

深度
知联社3年前
关于“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案”带来的警示与思考


关于“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案”带来的警示与思考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奥迪发起挑战的目的何在?”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薛友飞 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国外媒体报道,大众旗下的奥迪在德国慕尼黑对中国电动汽车制造商蔚来提起诉讼,指控蔚来将两款车型命名为“ES6”和“ES8”,与奥迪两款车型“S6”和“S8”的商标过于相似,侵犯了奥迪的商标权,此事曝出后在汽车行业内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本文将对奥迪与蔚来的相关商标情况进行梳理,探析奥迪起诉蔚来的目的,探讨此次事件对国内企业出海的借鉴意义。


一、奥迪与蔚来的相关商标情况梳理


经过查询,蔚来早在2016年11月起就已经陆续在德国、欧盟、美国、挪威、中国、新加坡、瑞士等国家和地区申请“ES6”“NIO ES6”“ES8”“NIO ES8”商标,但是在部分国家和地区遭遇挑战。


在德国,蔚来于2016年11月提交商标“ES6”“NIO ES6”“ES8”“NIO ES8”注册申请。德国商标申请注册的主要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公告,其中“NIO ES6”“NIO ES8”在公告阶段未遭遇异议,而“ES6”“ES8”于2018年1月被提出异议,目前案件仍然在审理中。


关于“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案”带来的警示与思考

关于“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案”带来的警示与思考


在欧盟,蔚来于2016年11月提交商标“ES6”“NIO ES6”“ES8”“NIO ES8”注册申请。欧盟商标申请注册的主要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检索——公告——核准。这4件商标申请在公告期间均未被提出异议,并于2017年3月左右陆续核准注册。


关于“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案”带来的警示与思考


但是,在2021年10月,奥迪基于其在先商标“S6”“S8”对蔚来的“ES6”“ES8”提出无效宣告,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关于“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案”带来的警示与思考


在美国,蔚来于2019年12月提交商标“ES6”“ES8”注册申请。美国商标申请注册的主要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在这2件商标的审查过程中,美国专利商标局未引证在先商标下发驳回。但是,在公告期间,奥迪基于其在先商标“S6”“S8”等提出异议,目前案件也正在审理中。


关于“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案”带来的警示与思考


此外,蔚来于2021年7月在美国提交商标“NIO ES6”“NIO ES8”注册申请,在审查期间被奥迪提出了抗议信(letter of protest),抗议理由包括两个:一是蔚来的商标“NIO ES6”“NIO ES8”分别与奥迪的在先商标“S6”“S8”近似;二是蔚来的商标具有描述性。但是,审查员并未采纳奥迪的抗议信。


可以看出,奥迪和蔚来的商标纠纷不仅在德国,战火还烧到了欧盟、美国。


二、奥迪发起挑战的目的何在


关于蔚来在实际使用时是否真的侵犯奥迪的商标权,关键在于是否会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


首先,汽车属于价格相对较高的产品,消费者在购买时通常会施加更多的注意力,往往会从多方面了解产品特点,不会像购买普通日用品那样随意。其次,要考虑汽车行业的商标使用特点,通常会将主商标、副商标、车型商标搭配起来使用,并不是仅仅使用其中一个,并且主商标往往会被放置在更加显著和突出的位置,消费者首先会关注到主商标,然后才会关注到副商标、车型商标,而此次存在纠纷的商标属于车型商标,消费者施加的注意力较低。最后,车型商标通常由“字母+数字”构成,表现形式较为简单,显著性较低,在汽车行业内也非常普遍,一般消费者仅会将其理解为车辆型号,而不会认为其指向商品的出处。


通过以上分析,不禁产生疑问,奥迪到底在担心什么?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间点提起诉讼?


蔚来于2016年11月在欧盟申请的商标“ES6”“NIO ES6”“ES8”“NIO ES8”,在公告期间未被奥迪提出异议,并于2017年3月左右陆续核准注册,难道奥迪不知道蔚来申请商标的信息?奥迪公司历史悠久,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在全球范围内拥有数千件商标,想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应当设有专门的商标监测体系,能够及时知道蔚来申请相关商标的信息。


此外,根据欧盟商标制度,在审查过程中,虽然官方不会主动引证在先商标驳回在后近似商标申请,但是仍会对在先近似商标进行检索,并通知在先商标所有人。经查询蔚来商标申请的相关档案,在检索报告(search report)里发现,奥迪的商标排在最前面,所以奥迪应该是知道蔚来申请商标相关信息的。


那么,为什么奥迪没有在公告期间提出异议,也没有在蔚来的相关商标注册后尽早启动无效宣告程序,而是在蔚来商标注册后四年半左右才采取维权措施,其背后是否有其他目的,值得深思。


针对此次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权事宜,小鹏汽车副总裁、品牌公关总经理李鹏程发微博表示:蔚来这几款车叫这个名字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奥迪和蔚来虽然竞争但也表面和谐,各有各的路。这个时候,奥迪突然在家门口起诉蔚来,多少有点打不过下拌的感觉,但多少有些师出无名。


其实,在我国企业出海过程中,早有类似案例,如“海信商标在德国被竞争对手抢注案”。1999年,海信公司的商标“Hisense”在德国被竞争对手抢注,2003年,海信准备将产品销售到德国市场,但是,竞争对手利用抢注的商标,反过来状告海信商标侵权,导致海信无法顺利进入德国市场。


经过查询还了解到,在此次关于商标“ES6”“ES8”的纠纷之前,奥迪和蔚来就已经有过其他商标纠纷。2017年12月,蔚来在欧盟申请商标“NIO AI”,在公告期间被奥迪提出异议,理由是奥迪在欧盟成员国德国有在先商标“AI”的权利,认为蔚来的商标“NIO AI”与其商标“AI”构成近似。但是,2019年10月,欧盟知识产权局下发异议决定,并未支持奥迪的异议理由。此次曝出的“ES6”“ES8”商标纠纷案,是否为奥迪的连环计,未来是否还会采取其他阻止措施,亦未可知。


关于“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案”带来的警示与思考


三、此次事件对我国企业出海的借鉴意义


虽然奥迪与蔚来的商标纠纷近日才被媒体曝光,但是,对于蔚来来说,这一天也许早就在预料当中。摆在蔚来面前的难题是,蔚来是上市公司,被诉商标侵权可能给企业声誉带来负面影响,是否还要继续使用“ES6”“ES8”相关商标,如果要全力争取相关商标,国外的商标案件会花费大量费用、时间、精力。更为致命的是,这可能迟滞蔚来进入欧洲市场的计划,导致迟迟无法打开德国市场,而新能源电动车行业近年来发展迅猛,商业市场瞬息万变,等蔚来最终解决商标问题时,很可能“战机”已经不复存在,即便取得了法律上的胜利,但是商业机会的丧失也许是无法挽回的。因此,案件最终的输赢似乎并不是那么重要,如何快速有效化解商标纠纷,尽早投入商业运营才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由此可见,我国企业在出海的过程中仍然充满荆棘与挑战,企业在走向海外之前要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商标工作。一是要主动进行海外商标布局,对已经出口及计划出口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注册保护,并适当进行商标储备。二是要了解所在行业的商标保护习惯做法,特别是要研究国内外大型企业或者潜在竞争者,例如有些企业会将汽车型号、广告口号、产品卖点、产品外形、产品颜色等注册为商标,这些是我国企业容易忽视的地方。三是欧美国家的大型企业往往商标保护意识较强,经常对我国企业发起狙击,企业出海前要提前做好商标注册及使用的风险评估,并对可能产生的商标纠纷做好应急预案。


(原标题:关于“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案”带来的警示与思考)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薛友飞 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关于“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案”带来的警示与思考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关于“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案”带来的警示与思考

关于“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案”带来的警示与思考关于“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案”带来的警示与思考

关于“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案”带来的警示与思考

关于“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案”带来的警示与思考

关于“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案”带来的警示与思考


关于“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案”带来的警示与思考


关于“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案”带来的警示与思考


关于“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案”带来的警示与思考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知联社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1873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31527.html,发布时间为2022-06-24 12:12:06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