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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2016年11月26日,由IPRdaily主办的第二届全球知识产权生态大会在北京隆重启幕。本届大会以“知识产权大运营”为主题,持包容的心态理性探讨运营话题,以宏大的视角全面审视现实难题。
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母洪受邀参加了本次大会并发表了题为《没有强保护,哪有运营?》的演讲。以下为演讲实录。
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母洪
从我们的角度,从多年的实务角度来谈一谈运营。超凡从07年就一直在思考一些问题:知识产权及专利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另外它和时代的关系是什么?和客户的关系是什么?能够真正为客户创造的价值到底在哪里?07年我们就提出了一个愿景,就是“打造知识产权产业链,促进知识产权商业化”。
这个愿景实际上和整个国家后面提的运营也是有很强的关系的,像专利运营的两种方式,我们是把这个写到我们的企业文化里面的,我们认为专利运营就两种方式。第一种,将专利的技术方案变成产品、商品,通过商品的销售变成钱;第二种,就是专利本身作为独立的商品,通过转让、许可、诉讼、作价入股等变成钱,第二种方式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有利于第一种方式实现的,但是第二种方式的话,一定要有比较强的保护,没有保护,谈运营根本就不成立。
我们举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两种方式。
第一个施乐。我们看知识产权都是跳出知识产权来看的,跳出专利来看专利,下面施乐的例子就是从商业的角度来看专利。这个例子实际上是来自“华尔街的12个商业故事-施乐的从专利到产业化之路”。卡尔森在1938年发明了电子照相术(复印机前身),证明了原理可行,他在企业做IPR的,利用业余时间发明的。接下来就是专利的布局,他搞了一个专利网,因为他本身就是搞专利的,业余时间搞发明。在1938年到1944年开始尝试销售卖许可,并一直在找合作者进行再实验,以证明实验室可行。一个专利要转化成产品非常难,必须有第二种方式的交易,我觉得才会把这个路走通,所以随后五年他都是想把许可卖出去。
另外他还在做一个事儿,他找到了巴特尔研究所一起做这个事儿,要做到从原理可行到实验可行,花了很长的时间,包括把他的未来许可费的四分之三转让给了巴特尔研究所。1944年验证了实验室可行,静电复印就此诞生。1946年,他才开始与产业结合,达成了一项协议,就是施乐向巴特尔和卡尔森支付专利使用费,施乐当时也遇到转型,因为他原有技术的产品没法卖了,所以也在搞转型,这个时候他就找到了这个技术,所以美国一直存在这样的技术交易市场,以专利为主的一种技术交易市场。
施乐买了以后又花了十几年时间搞研发、搞产业化,最后这个公司差点破产了,它的投入是非常大的,投了7500万美元,在那个时候是它同期常规业务收入的两倍,也想准备卖给IBM了,刚刚到这个时候就时来运转了。直到1955年施乐通过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给研究所和发明人才全部获得这个专利权,美国把专利看得很重要,给了发明人股份,后来他就发了大财。施乐已经运营不下去了,获得了资本市场的支持,后面也发了股票,通过资本市场的投资,包括他的高管没钱了都发的股票。这是发明家的励志故事,因此卡尔森最终成为了美国最富有的人之一,他是美国当时前66富有人之一,这也是搞发明得到的。
中国有仅搞发明就成为全国数得上的富翁吗?好像没有,有发明人变成了企业家而成为富翁的。之后施乐公司也成功了,六十年代美国最成功的公司。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从专利原理可行到实验室可行到商品可行到大规模的产业化可行,这条路走了接近三十年才成功的。其实成功的概率是非常低的,如果没有非常强的激励是没有人愿意干这个事的。另外一个例子是大家都知道的,Marvell公司的例子,因为侵犯了卡耐基梅隆大学的两个专利,两个基础专利,和运用离的很远,赔了49亿,中国如果赔4.9亿、赔4900万,我们的发明家可能不睡觉都要把这些东西发明出来,中国的创新就有希望了。
接下来我们从专利的本质来看,我们来看看什么是专利的本质。
我们要了解到底什么是专利运营,就一定要从专利的本质来看这个问题,只有从本质上,我们才可以看到问题的实质。
专利的本质其中一个就是垄断,是最重要的,我们大家关注的337,为什么337厉害,不准你去销售啊?你去德国汉诺威不准你在那里布展啊,把你的销售渠道卡住了,垄断在中国基本没有做到,但是现在我觉得我们有了一个机会,国家已经开始在加强了。
另外,现在我们发现互联网的电商平台有售假货及侵权商品,现在比较好的就是如果你告他侵权,他可以下架不准你销售,这就是垄断,我觉得垄断是专利的本质,专利实际上是创新技术的产权,所以产权也是我们后面讲的要实行技术交易的前提,要想获得专利权垄断权就要公开,公开以后数据变成信息、知识,还有法定,所以法律在知识产权运营方面是非常重要的,权利的获得,权利的保护范围和怎么执法都是法律确定的,包括后面的这套司法体系。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我觉得专利从专利制度诞生就存在争论,保护垄断权限制了竞争不利于发明创新,还是激励了发明创新?实际上我们认为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呢?专利的强保护会带动专利技术的流通和专利信息的流动,因为我们说公开以后你就变成信息,那信息要流动,还有专利是一种产权,有了产权技术就能流通,流动和流通后会补偿垄断带来的负作用,我们认为这个才是对专利完整的理解,不能只从一个方面理解。
这个里面我觉得强保护是一个核心,因为没有强保护所有的都是没用的,如何强保护,很简单,禁止销售,这个垄断就实现了,不禁止销售是没有用的。我们不能给客户提供价值,在企业里专利既不重要也不紧急,什么事重要紧急?你跟老板讲别人告我们专利侵权下我们的架,老板就紧张了,他就愿意在这上面花钱了。另外,赔偿额大幅度提升,北京法院最近一个案子判了一千万,这个就是法官或者我们整个国家对这个认识发生了变化,我们的创新,我们的研发成果,我们的专利,我们的品牌都是很值钱的,比有形资产更值钱。
专利运营的本质是什么?我觉得运营从国家的层面,运营要做到什么?我觉得最终要形成技术市场,这才是终极目标。改革开放后我们国家发展市场经济就在于形成了各种市场,我们形成了人才市场,形成了资本市场,现在淘宝天猫也是市场,没有淘宝的时候我们的市场也存在,各地的集市到处都有。市场的本质是什么?是交易,交易的本质是定价,但是专利技术很难交易,为什么?因为很难定价,另外,交易的前提是产权,没有产权怎么可能交易。
我们农村土地体制改革,第一件事情是要测绘确权,超凡进入资本市场券商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确权,看你原先的股权有没有问题,和权利是不是确定的,专利就是起到这样的作用,没有产权以及可预期的保护强度无法形成技术市场,形成技术市场是对我们未来创新推动至关重要的。
举两个例子,一个是买家的例子,一个是卖家的例子,我们也搞交易,绝大部分交易基本上都是评职称评高新的。
今年很幸运,我自己参与了两个真正的技术交易是和专利有关的,我们发现卖家不愿意去把他的真正技术的诀窍讲给别人,因为讲了以后买家会把他的技术学到以后把他甩开,这是真实的。另外买家认为卖家如果不把这个技术给我讲,我就不愿意去出钱买,交易成本太高了,所以一定要有产权,包括可预期的保护强度,这样就甩不开的,必须交许可费,这个交易成本会大幅度下降,我们国家要从国家的层面运营形成一个技术市场,这才是我们的终极目的。
市场的运营需要商人,包括技术商人,经济的发展繁荣,市场的形成及繁荣靠分工及交换,这是一个基本的经济常识。就是经济发展就靠分工和交换,交换靠商人,商人是逐利的,没有强保护就没有利益,就没有商人,哪有市场?一定要有商人,大家一说NPE就是专利流氓,我觉得这个翻译有很大的问题,误导了很多的人,没有经营实体就都是流氓,实际上技术商人对整个技术市场的形成,到后面技术专利研发成果到后面的产品,都起到很大的作用。苹果的产品就是整合各个专利技术而做出来的,如手机触摸技术就是买的别人的专利技术,来把它整合起来,这个是最重要的,NPE促进了技术市场的繁荣,因为专利很难定价,没有强保护没有中间人,哪有交易,不可能的,专利的价格谁来定?我说法官来定,美国不是75%都是许可费定价的吗,中国哪有许可市场,许可市场怎么来的?还是赔偿,就这个来确定的。
中美两国不具有可比性,我们现在的保护强度与美国刚有专利制度的强度也完全不可比,现在知识经济搞了那么多年,你看美国的专利史大家就明白了,我们原先可能认为这个专利我们是受害者。我们虽然借鉴了不少美国、德国等一些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但在制度执行层面,还是有很大不足,还不足以推动更多、更大发明创新的发展,不足以真正形成技术交易的市场。美国有可能保护强度要稍稍往下走,但中国的保护强度一定要往上走。
专利是个虚的,技术是实的,金融就是虚的,实体就是实的,大家觉得干金融的很牛,但是干专利买卖的都是流氓,哪里是这样,现阶段你让他当流氓的条件都没有,没有这个土壤,还没到这个机会,但是我们觉得肯定这个时机也要来了。
所以强保护是这个时代迫切的需要,也是符合行业利益的,我们最大的利益也在这个上面,保护加强了,企业就愿意出钱了,老板就愿意出钱了,我们的IPR地位就高了,我们在企业干的就不是既不重要也不紧急的事情了。这个也是符合时代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的。
谢谢大家。
附:【GIPC】母洪:“没有强保护,哪有运营”(原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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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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